闷王爷与俏爱妃(44)

作者:疯沓 阅读记录

静心湖边,洛溢淡淡的说,“过来。”

赵凌自然得乖乖过去,即使他困得要命。

洛溢扔了把剑给他,说是梁帝送来的,让他好好练武。赵凌明白大哥的意思。漠北洛家军统帅,是伴随着历代洛王府世子之位,一起传承的。统治军队,与当一府之主,有本质的区别。拿不出真本事,人家根本不服你。

他正缺一把剑,作防身之用,赵起的礼物送来的恰到好处。

“走吧。”洛溢跟使唤小狗儿似的呼之则来挥之即去。

赵凌转身就走,毫不留恋。

天色太晚,赵凌着床就睡,睡得很香。他的梦总是美的,梦的都是他上辈子锦衣玉食的时候。

那年,六岁的太子赵起,跟不足三岁的七皇子赵凌,作为赵家皇族送去玄乌阁受教的皇儿,正式拜玄乌阁主宫俞为师。

那个时候,阿成也还是四岁的小孩儿,仗着是师父亲生的儿子,早入门几年,举着把破木剑,整天显摆自己是锄强扶弱的大侠,还说剑是大侠的象征,没有剑,就成不了大侠。

赵凌最初的梦想,就是当个大侠,不是锄强扶弱为民除害那种,而是仙风道骨的那种,占一个山头做老大,带一帮徒子徒孙,修炼绝世武功,抓只大妖怪做成长生不老药,孝敬他父皇长命百岁。

他最喜欢披着一个白床单,在彩月宫里来回转圈,自觉飘然超脱的很。洛溢就总直白泼他的冷水,说他那么打扮,不像大侠,比较像鬼。

当他听宫成说,剑才是大侠与非大侠的区别时,做梦都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剑,求师父也给他做一把。终于,苦等了两个星期,赵凌有了人生中第一把属于自己的木剑。他万分高兴的欢呼,终于成了真正的大侠。师父师父,我成大侠了!

师父的面庞上,始终挂着慈祥的笑容,赵凌记得那张脸,记得师父送他剑时候说的话,“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师父。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赵凌的梦逐渐的模糊开去,陷入到寂静与灰暗之中。

书房里,洛溢拂去赵凌眼角的泪痕,把赵凌踢到床下的被子,重新盖回赵凌的身上。

……

几天,十三皇子乖乖的在自己小院子里练剑,虽然比划的毫无章法,但总算让洛王府的下人们松了一口气。

在树枝子上睡午觉的宁庄,实在看不下去了。

“胳膊直起来,你这绣花呢?”他一个石子扔过来,打在赵凌的后背。

赵凌在洛王府的地界,当然不能耍在玄乌阁学的剑诀,但闲着无聊快长毛了,想想,就把剑诀倒过来比划起来。在宁庄看来,自然是凌乱不堪。他收住剑,仰脸与宁庄说,“要不,你教教我?”

为了不给洛王府丢人,宁庄竟然真的自告奋勇的当赵凌的老师。

赵凌巴不得,如此他可以顺理成章的用上辈子学过的剑术,而不会被怀疑了。理由是……宁庄教的。

一下午不到,宁庄就后悔了,他从没教过武学天分这么差的学生。左右不分,前后不分,手脚还不分。

“要不,你给我几本剑诀,我自己练?”赵凌提议。

宁庄果断答应,迫不及待的把十三皇子驱逐出师门。

“别忘了两日后的秋猎。”宁庄走前,提醒说。

赵凌哪能忘,昨天傍晚,做衣服的裁缝还专门给他量了尺寸,说是王爷吩咐,给他做几件猎服。大梁的贵族,人人都有几件专门打猎穿的服装,是兽皮做的,比禁卫军的铠甲军服软许多,略有防御的效果。裤角束紧小腿,骑马方便。

他把攒下的银票,收到秋猎带去的包袱里。大哥给的剑,他也想带着。

此去路长,他打算先去西都城郊的薛家祖坟,拜祭舅舅与几个哥哥,再西行至回生谷,买上几坛好酒与九泉之下的兄弟们痛饮,最后越过边境,去燕国游玩一圈。等洛溢与大哥,对他彻底绝望,不再花心思找他后,他再回来大梁,找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子,碌碌无为的过完属于赵敛的一生。

两日后,秋猎如期而至。

秋猎是梁都贵族每年固定举办的娱乐项目,为期十天,除了老幼病残,所有的皇贵族子弟,都会积极踊跃报名参加。

皇帝本人,也会亲至猎场,射下第一只猎物,剥下皮毛,制作成肉干,作为不久后丰收农祭大典的贡品,而皮毛,则会当作奖励,赐给本年度秋猎场上表现最优秀的子弟。

洛王府的马车,大摇大摆尤其显眼的行驶在山路上。

这片群山,有许多名字,最近几百年较为公认的有三个。皇家贵族称为龙腾山脉,据说是某任皇帝在山上看到了金龙驾云,之后就飞升成了神仙。文人墨客称之为墨痴山脉,据说有个画家非常痴迷着山中的景色,终日在山林中作画,最终化作一块石头,也就是最高峰峰顶那一块很像人形状的石头。百姓们则称之为父母山脉,以表达他们对群山赐予他们食物泉水,以及盖房子用的木材等等衣食住行之物的感激之情。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