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白莲花黑化之后(424)

作者:杨晓菲 阅读记录

于是,律师就和夹浪那边周旋开来,他这边没有确定的答复,夹浪为了避免纠纷,只会给出让步。

林思菡等了三天,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主动向派出所那边提供了自己找到的证据。

民警小哥正为这事儿发愁呢!没想到证据主动送上门来了。

“这……你怎么找到的?”

林思菡笑着说:“顺着网线过去,就找到了呀!你放心,这几个人电脑里的东西,我一个都没动,所以,我还构不成犯法。”

民警小哥倒吸一口气:“行吧,我们会核实真伪,不过你下次还是别这么干了,虽然不犯法,但也不合法。”

“我只是指个方向而已,没想让你们就用我这个了,我也是想事情早日尘埃落定。要不然,我看你头发都不过了呢!”

民警小哥摸摸自己的额头,真的,再没进展的话,他真的要秃了!

第412章 全能女主播23

有了林思菡提供的线索,警察叔叔们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带回来审问。

这两人原来是朋友,都是那种穿格子衬衫,戴黑框眼镜,身材胖胖,头发油腻的宅男。

他们这辈子都没和警察打过交道,被带进局子里的那一刻,整个人都崩溃了。

警察叔叔们发现,这两人分开审问是真的配合,问什么都招供了。

其中一个会用AI换脸,就找到一个视频,把林思菡的脸换上去了。另一个则负责传播,他可不是免费传播,他要收钱的!

短短一天之内,他就赚了好几千块钱!

如果不是这件事被林思菡闹大了,不光报警还要起诉,他才知道害怕不敢做了。要不然,他还会继续在私底下贩卖这种东西。

警方很快发布了案情通报,嫌疑人甲利用AI换脸技术,制造了yinhui视频,供认不讳;

嫌疑人乙则利用视频牟利、传播,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供认不讳。

林思菡把这条微博转发了,并且附带一段法律科普:根据我国《刑法》第363条、364条、365条都明确规定,对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inhuiseqing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条普法微博还被法律大V转发了,其余之前支持过她的人也纷纷转发,并且感谢警察叔叔办案神速。

猫耳和公会的瞅准机会,买了一波热搜,他们倒也聪明,没有把林思菡的微博送上去,而是把警察叔叔的案情通报送了上去。

网友纷纷表示,作为成年人看这种视频也算生理需求,可是把人家正常人的脸换到AV女优脸上,这就太过分了!

林思菡把普法微博置顶,让更多吃瓜群众了解事情的真相。

很多时候,当谣言四起,群众关注。可是辟谣的申明却没那么多人知道,人们更乐意对谣言津津乐道,对澄清说明视而不见。

因为谣言更能满足他们的猎奇心。

林思菡就是要把这则微博长期置顶,以后谁再说她有这段「黑历史」,就让对方睁大狗眼看清楚,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可以说,上辈子星宁的死,和这则小视频有很大的关系。

那些不明真相的看客们,明明与他们无关,可他们却对着星宁举起了名为「网络暴力」的屠刀。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星宁不像林思菡可以顺着网线找人,如果警方没有这么快查出事情的真相,林思菡将要面对的,是不是和星宁一样的压力?

换一个人,未必能像林思菡这样扛得住。

案情进行到这一地步,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来,林思菡着手处理夹浪等几家网站侵权的事。

要说识时务还是夹浪最识时务,他们不想对簿公堂,一直和律师联系要私下协商。

林思菡拖了一个礼拜,才「勉强」答应了。夹浪官博发了个道歉申明,声称因自家监管不力,导致星宁小姐受到了名誉上的损害,他们深表歉意。

至于另外几家,至今没有回应。

林思菡冷笑一声,决定好好治治这几家网站!

这几家网站本身就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碍于服务器在国外,抓不到他的把柄,所以监管部门很多时候也是有心无力。

在林思菡决定给这帮人教训的时候,民警那边又找到她,说她的案子可能另有隐情。

“是这样,我们通过侦讯,发现这个一号嫌疑人呢是收了一笔钱,才用你的照片AI换脸的。

他自己也交代,是有人教他这么做的,我们已经找到了这个人,你看看你认不认识。”说着,民警小哥就拿出一张照片给林思菡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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