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魂(67)

和人虚与委蛇、权衡各方势力,这都是顾听霜所憎恶的东西,因为这让他想起他父亲的油滑与奸诈。他更不会委屈自己,而这条路又注定了,所过之处都是漫长的蛰伏,漫长的委屈。

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最后那样,这辈子重来,他也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化解一点他身上的戾气与偏执。

至少不用再走一次前生那样惨烈、孤独的路。

宁时亭俯身把小狼抱起来,摸了摸后,走过来放在顾听霜怀里。

“世子今日过来,是担心我么?”

他还是那样弯着眼睛,带着很温柔的笑意。

顾听霜一个“滚”字还没有说出口,就感到鲛人的手轻轻抚上了自己的发顶。

“谢谢你。”

“世子今日很好看,这衣服的颜色配得上世子的气度,若孤松之独立,如玉山之将崩,整个西洲,再也找不出比殿下更英气俊秀的小郎了。”

他注意到了他改头换面,浑身上下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指尖放开,从他发端滑落。

宁时亭与他擦肩而过,然而就在鲛人背对他离开的那一刹那,顾听霜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一下,又一下。

扑通扑通。

第25章

听书赌了一两天的气,到底还是被宁时亭哄好了。

哄好之后也不是不再生气难过,而只是懵懂中知道,这件事是无法逆转的。生气、哭闹都没有用,所以只能乖回来。

因为有了宁时亭,听书不再在乎自己原来可能会拥有的家人。更何况,百里鸿洲这个人的身份也是“哥哥”,挤占了宁时亭的位置,他却必须因为那说不清道不明的血脉,因为所有人约定俗成承认的“血浓于水”,而回到这样一个陌生人的身边。

他想不明白。

可是宁时亭说:“事世应该是这样的。总有……一些你不愿意做,但是不得不做的事,听书。”

听书说:“我不想要应该,我只想我喜欢怎样,就怎样的。呆在公子身边很好,公子肯定也很喜欢我,为什么要改变呢?”

宁时亭轻轻地笑,也不说什么,只是伸手去摸他的头。

其实早在听书跟在他身边之后,他就该想明白。他一辈子出生入死,是刀口舔血的命,但是这孩子却是愿意用自己的命换他的命的。

上辈子就算不为他死,日后也可能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风波之中。

某种意义上,听书的性格跟他如出一辙,只不过听书眼里看的是他,而他上辈子眼里只有晴王一人而已。

这一刹那,宁时亭眼前浮现的反而是今天下午,在那充满药香的院落中听见的话。

——所以我说你虚伪,明明舍不得,还要往外送。

好像眨眼间就能看见那轮椅上的少年,坐在轮椅上,挺立在秋阳中,眉梢眼角都是少年的锋利与鲜活。

最近几天,他和顾听霜的关系好像有所缓和。

至少现在肯主动跟他说话,比起以前,拒绝他好意的时间也少了一点。

每天黄昏,顾听霜还是照常出来散步,带着他的小狼。

小狼因为跟宁时亭和听书都混熟了的缘故,在这边也会多停留一会儿。

宁时亭则会给顾听霜准备冰皮雪花酥和一壶茶,就放在院外。顾听霜想吃的时候就自己拿,他要是不吃,等他走后,会有人送进房里,宁时亭就吃掉了。

偶尔宁时亭在查阅西洲志的间隙,也会溜出来伸伸懒腰,或是搬一张躺椅出来小憩片刻。

顾听霜过来的时候,他要是被惊醒了,就会睁开眼,轻轻软软地说一声:“饮冰,你来了。”话语中带着惺忪睡意,随后又放心地闭上眼,呼吸绵长。

有时候没有醒,顾听霜就停在院中,翻阅宁时亭留在桌边的杂集小传,一不留神还容易看忘记时间。

耳边是庭院里轻小的萧萧风声,小狼在地上打滚、咬法器玩具的咔啦啦的声响,还有鲛人近似于无的气息。

余光中就是一抹人影,时而穿红,时而穿淡蓝。

穿红的时候像一枝冬日的红梅,雪是肌肤的颜色,天光是眼神与柔软的发的颜色;穿月白的时候是海岸边的溪水,淡色的、微蓝的,清透温柔,闲惬地撞进人眼中。

宁时亭从香会回来后第十天,府上收到了一批神秘的钱财。

都是换成仙界灵药、灵识的保值货,好多东西总是是晴王府,也不免要花上经年的功夫才能得到。

这天顾听霜散步路过,就看见宁时亭在那儿低头琢磨,跟听书讨论着:“是谁送的呢?”

听书异想天开:“说不定是我那个没见过的哥哥送给你的,用来买我。”

宁时亭用手里的笔轻轻打了一下听书的手背:“这些话出去就别再说了,我已经给你恢复了身份,你不再是我的书童,而是百里家的小少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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