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是学神的白月光[重生](29)

作者:醉与 阅读记录

楚宁顺着孙路雪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是学校门口人气最旺的一家店铺,卖的是油炸串串,每天放学时间生意特别好,队排的特别长。

他们在学校多呆了半小时,这会出来还没赶上高三晚自习下课,店门口非常冷清。

楚宁听孙路雪这么说,以为她是想去买,没想到她下一句是:“裴洛书,你心脏不好,不能吃这些,其实也有些遗憾吧?”

裴洛书推着自行车目视前方,简单回了两个字:“还好。”

上一世他吃过太多次了,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一世从来不吃也不觉得有什么。

“是吗?最近天气凉了,你要多注意身体呀,这种秋冬交替的季节最容易感冒。”

这一次,孙路雪的话换来的裴洛书微微侧目。

他有心脏病的事情,班里同学都是知道的,开学第一天陶兰就在班里给大家说:裴洛书有先天性心脏病,大家要多照顾他。

上一世的裴洛书也是被这么对待的。

每次老师这么说,就会有同学对他投来奇怪的目光。

年幼的他讨厌极了这种感觉,才会做出那么多蠢事。

这一世不会再如此了。

只是,陶兰只说他有心脏病,没有说的太细。

按照一般人对心脏病的了解,知道他不能吃油腻的东西不奇怪。

她却还知道他比一般人更容易生病。

孙路雪看裴洛书看自己,笑盈盈道:“你要好好注意自己的身体,我们全校的荣誉都指望你呢。”

楚宁一个人走在旁边,听着两人的对话,以为他们很熟。

她放慢脚步,看着前面的两个人,有种“自己是不是又当了电灯泡”的自我怀疑。

在楚宁纠结要不要先离开时,前面推着车的裴洛书回头看她:“怎么走这么慢?”

“啊?”楚宁微愣,哈哈一笑,“我这不是看你们聊得挺好,感觉自己长得像灯泡。”

虽然她的脸不太圆。

楚宁每次看见裴洛书和孙路雪,都觉得两个人挺般配的。

裴洛书微微蹙眉,先骑上自行车才转头对她说,“走吧。”

“我?”楚宁指了指自己。

裴洛书似乎是为了证明他在说她,才对孙路雪说:“我们去吃饭,先走了。”

说完后,才看向楚宁。

孙路雪站在原地,脸上的笑僵得厉害。

从来都是男生为了她拒绝别的女生。

这会裴洛书居然为了楚宁……和她说“先走了”?!

漂亮受欢迎的姑娘自尊心都很强。

孙路雪脸上的笑温柔如故,只是有些僵硬。

楚宁几步小跑到裴洛书的自行车旁时,很自然的坐了上去。

孙路雪脸上的商业化笑容全部消失,脸上的肌肉也松了下来。

虽然楚宁像男生一样横着坐在车上,可是她的动作很熟练,像是经常坐的样子。

孙路雪一直觉得,被一般男生喜欢没什么成就感,被学神喜欢——

才有成就感。

这次板报大赛本来该是宣传委员的事情,她特地接下来,为的就是向裴洛书展示自己。

她想,像裴洛书这么优秀的男生,肯定是喜欢和他一样优秀的女生。

-

裴洛书和楚宁之前都是先回家吃饭,之后才去关叔那学习。

今天裴洛书要在班里写板报,他提前跟家里打过招呼,两个人都没有回去。

裴洛书找了一家炒菜的小餐厅,点了三菜一汤。

还有两碗米饭。

等饭菜时,裴洛书出去了一下。

再回来时,手上提了两个塑料袋,里面都是校门口那家店的油炸串串。

他一进来,香味马上在整个餐厅里飘散开来,引来其他客人侧目。

裴洛书将两袋油炸串串放在桌上,问楚宁:“吃过吗?”

楚宁摇了摇头。

她不像其他学生那样,每天都有零花钱。

偶尔韩凤玲出差几天,会给她五块十块钱让她吃饭。

门口这家店就算是素串串也得五毛钱。

肉的都一块起。

还不顶饿。

吃串串不如吃面来得实在。

裴洛书坐下来,先将一串炸鸡肉递给她:“这个我觉得是他家最好吃的,你尝尝。”

“你吃过?”

刚刚孙路雪明明说裴洛书因为身体原因,没吃过这个。

这会又说他觉得这个最好吃,明显是把这家店吃了个遍。

“很久以前吃过。”裴洛书简单的解释,“后来知道我能活多少年,全看爱惜不爱惜这颗心脏了,就没再吃了。”

楚宁刚咬下一块鸡肉串,只嚼了几下吞到肚子里。

刚想发出好吃的呐喊,听见裴洛书的话,心颤了一下。

她看向裴洛书,少年在说这件事情的时候,神色中并没有难过,反而很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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