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魔尊共用身体的日子(43)

作者:谈树 阅读记录

婴勺晃着腿:“因为他是个小可怜儿啊。虽然他打架比我厉害,可伤害过他的人比伤害过我的人多了成百上千倍。”

桐牧跑回来,凑在她的膝盖前,鹿似的眼睛望着她:“那你可得好好疼他。我也有喜欢的女孩儿,我也会好好心疼她。”

“好啊。”婴勺笑眯眯地道,“我也疼疼你,你这么可爱,做我的弟弟好不好?”

桐牧道:“你下次来帮我带朵洛檀洲的花草,我要把它送给我喜欢的女孩儿。洛檀洲是六界最尊贵的地方,我们出不去,这肯定会是最好的礼物。你带来了,我就做你的弟弟。”

“小鬼还挺机灵。”婴勺站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三个月后,你就在这里等我。”

然而,三个月后,桐牧没有如约等她。

婴勺带着一束洛檀洲当季开得最好的紫藤萝来到剑泽,寻遍了声鬼聚落之处,在一个狭小的洞穴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桐牧。

他引以为傲的鹿角被割掉了,浑身上下都是伤,伤口狰狞骇人。他无法化作人形,眼睛只能睁开一条缝,看见婴勺携着那一抹紫色跑来,他的眼角不住地向下淌泪。

他的身边趴着他的父母,还有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婴勺把紫藤萝放到了桐牧的手里,牵着他的前肢,送给了那个哭得直抽气的声鬼小姑娘。

“你现在是我的弟弟了。”她在桐牧身边弯下腰,轻轻地摸着他未受伤的地方,“你听得见我在想什么,对不对?”

桐牧虚弱地眨了一下眼睛,仍在流泪。

其实整个洞里的声鬼都听见了她在想什么。

桐牧的父母化作人形,含泪向她跪下,婴勺阻止了他们磕头。

她在他们的居处布下了结界,道:“我去去就回。”

婴勺花了三天,熄灭了逼向剑泽的最后一片地火。

西南荒的雨也落了下来,双方交易达成,互不相欠。

露衣王族设宴款待她,婴勺在席上没有动筷子。

她一直听着桌上人天南地北地侃,直到众人酒足饭饱,纷纷离席,桌上只剩下几个烂醉的露衣族人和一群玩闹的小辈。

那曾经被曦和救过的小王孙拎起脖子上挂着的小鹿角,大声与身边同龄人和长辈吹嘘自己获得它们的经过——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声鬼如何闯进他的后花园。如何踩烂了他新种的喇叭花,他如何叫人将它毒打一番,捆住四肢吊起来,放干了它浑身的血,割掉了他的鹿角。

“天谴之物竟敢长出鹿角,该让它们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三千岁的小王孙,化作人形时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说话时高高扬起下巴,“你们说,我把它挂在哪里好?我不想每日戴在脖子上,丑死了。”

于是婴勺露出了开席以来的第一个笑。

“我来帮你想,好不好?”

小王孙受宠若惊。

婴勺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过他,问道:“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弟弟?年纪比你小一些,也没有你长得好看。”

小王孙听见前半句不知所云,听见后半句,又开始沾沾自喜。

“你应该认识他。你脖子上的这对鹿角就是他的。”婴勺看着他,不顾那小王孙脸色骤然煞白,牵着他的手依旧温柔,“他失去了鹿角,被你放干了血,快要死了——没关系,我可以保住他的命,可他的角回不来了。怎么办呢?我让你占一点便宜,只要你还他一双耳朵,好不好?”

整个宴席上,竟无人能拦住她动手。

婴勺割掉了小王孙的耳朵,并且将那两片无用的东西当场烧成了灰。

露衣族主水,再生之力极强,一双耳朵不过是养个千把年便能重新长出来的东西。相比之下,桐牧伤势过重,活不了,她在那孩子死之前取出了他的灵核与魂魄,一路打出了剑泽,快马加鞭送到洛檀洲。

雪槠树接纳了桐牧,团起一簇枝叶将他圈养,待几百年后养回意识,婴勺便可找具身体给他,继续活着。

她并未同师父讲清发生的一切,但曦和默许她在洛檀洲做了这些,然后婴勺匆匆赶回西南荒。

婴勺知道自己算是和露衣族撕破了脸,但此事从头到尾与讹兽一族无关,这责任得她一人担。虽然或许会有些麻烦,但毕竟这事乃是私仇,且她半点没做得过分,即便送上二十八天常融殿由众仙会审,也栽不到她头上。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得那样一个罪名。

王姬婴勺,为泄私愤,擅自携天谴族类逃出剑泽,陷两族于水火,违背天道祖训,桀骜不驯,恶念缠身,责流放思过,百年内不得回归。

婴勺没能回到族中见父王一面,便在山门口被这样一道判罚拦下。她心中愤怒不已,不敢相信父王居然会不分青红皂白做出这样武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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