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情敌的叔叔[穿书](3)

作者:钟无晴 阅读记录

总所周知,吃了感冒药后立刻喝酒会造成肝损伤,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

齐宵平愣住了。

狐朋狗友们也呆滞了。

简安然装无知,指着桌上的啤酒说:“孙哥,这扎啤酒要不……”

“没关系!愿赌服输!我喝!”

齐宵平尴尬一笑,喝下整扎啤酒,拎起外套:“走,我送你回去。”

“……齐哥,你刚才喝了那么多酒!酒后是不能开车的!”

简安然故作关心的拒绝着,顺走齐宵平的跑车钥匙,并就近喊了个酒吧服务生,让服务生找代驾用齐宵平的车送齐宵平回家。

至于自己——

简安然站在酒吧门口,准备用打车APP叫辆车送自己回校。

这时,手机又是一通震动。

简安然看了眼屏幕,竟是洛宁这个绝世白莲婊。

洛宁:齐宵平是不是和你在一起?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始啦,请大家多多捧场~给大家发红包哦~

晚上还有一次更新,么么哒~

第2章 世风日下

洛宁今年十九岁,和“我”、齐宵平都是普江大学的学生。

洛宁和齐宵平家境好,读金融系。

“我”比洛宁和齐宵平小一岁,是计算专机专业的大一新生——剧情中,“我”的高考成绩即使进医学院也绰绰有余,因为家里穷,“我”放弃了临床七年本硕连读,选择毕业就能赚钱的计算机专业。

原书中,洛宁这个跋扈情敌的戏份并不多,但每一次出场都存在感十足。

和无父无母、家境贫寒、得了齐家资助才能上大学的“我”不同,洛宁身为豪门洛家这一代唯一的男丁,自小受宠,吃穿用度无一不是顶级,接人待物也总带着居高临下的傲慢。

“我”因此对洛宁颇有不满。

齐宵平不许“我”对洛宁有情绪。

“他从小就这脾气”、“他其实很喜欢你”、“他对他姐姐也是这态度”……诸如此类的劝说,总是发生在洛宁造访后。

单蠢的“我”也每次都选择相信齐宵平,直到真相大白!

原来,齐宵平从高中开始就是洛宁的舔狗!

告白被拒后,齐宵平把相貌和洛宁有几分相似的“我”捡回家,做洛宁的替身。

然而,替身终究只是替身。洛宁只要是给齐宵平一个眼神,身为主角的“我”就立刻只剩下为齐宵平生一个长相接近洛宁同时携带齐宵平基因的孩子的价值!

真TMD操蛋!

简单回想了原作中的喂shi操作后,简安然又看了眼洛宁那婊气突破云霄的问候,回复:洛哥,齐哥喝醉了,我正带他找旅馆过夜。齐哥明天可能会缺勤,要是教授问起,麻烦洛哥帮他解释一下。

当然,傲慢如洛宁是不可能帮齐宵平向教授作解释的。从来颐指气使的他得知他的专属舔狗竟敢偷腥,甚至可能气急败坏。

发完回复后,简安然点开打车APP。

呼呼——

后方莫名一紧!

有个男人扑了过来,用强健有力的胳膊圈住简安然的上半身,不断喷出酒气的下巴压着简安然的脑袋,声音暗哑又磁性。

“小孩,你……你……你想不想挣个外快?”

“滚!”

简安然用力挣扎,甚至想抄板砖——如果附近有板砖的话。

男人这时却低下头,低声请求说:“帮我,我被人算计,着了道,需要找个地方躺下冷静。”

“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凭什么信你不会对我另有企图?”

简安然怕出了虎穴掉进狼窝,不敢贸然答应。

“只要你帮我……我的钱包……包括钱包里的卡……全都是你的……快……帮帮我……”

男人承诺着,主动请简安然拿走他的钱包。

简安然低头看男人的手,皮肤细腻、手指纤长,甲缝没有一丝污垢,显然是个养尊处优的富贵人。

回想男人磁性的声音,声控兼手控的简安然有些心动。

后方又来了几个人,试图和抱紧他的男人搭讪。

“洛董,您怎么啦?”

“洛董您是不是不舒服?我在晶华酒店准备了房间,我——”

“滚!”

即使全身燥热,男人依旧声音低沉如寒冰,严正警告那些怀有不良企图的混蛋!

简安然意识到对方确实处于麻烦中,也本着日行一善的原则,主动握住男人滚烫如铜炉的手,说:“现在就走吗?”

“对,现在!”

男人的声音自然散发着上位者的威严。

众人见男人在被药效吞噬理智前为自己选了个乳臭未干的小孩,知道计划失败,不敢久留。

“……打扰了,我们先走一步。”

“等等!”

男人叫住他们。

“房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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