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花落尽(60)

“而这个钱袋里没有你的祖传玉佩,对吗?”叶澜继续轻声道。

“嗯,”少年心中有些疑惑,这话听起来不错,怎么有些不对劲呢?

叶澜咯咯的笑起来,缓缓的直起身子,“那么,”说着将少年手中的钱袋抽走,“证明,这不是你的钱袋,其实我很舍不得这个钱袋呢,看你可怜……唉!没想到,你还是个耿直的孩子呢。这样吧,”叶澜将钱袋里的钱都倒出来,几锭大银子,还有几块小金子,看起来面值很大的几张银票,周围的众人眼睛一亮。

只听叶澜又笑道:“你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银子,不过你这个人不错,这些钱先拿去给你娘亲抓药吧。”说罢也不等目瞪口呆的少年回过神来,径自向前走去,走了两步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突然扭头一笑:“你不是说我给你钱,你就做牛做马报答我吗。那么就替我招呼大家吧,那些钱够你给你娘亲看病了,应该还能剩下不少,大伙看了这么久应该也累了,剩下的钱就请大伙喝酒吧。就当积德行善,记得哦。”叶澜俏皮的一笑,拉着君凌博走了。

少年瞬间淹没在人群里,看着将他看的紧紧的人们,少年欲哭无泪,为什么要把那么多钱露出来,关键是那是他的钱,为什么要替她积德行善!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 遇袭

一会儿把君凌博的番外传上来,简单介绍一下他前世的生活。

第三十三章

君凌博番外

我从记事起,生活在一个叫温柔乡的地方,那是一个小岛,充斥着无情和冷漠。这是元亨集团培养杀手的地方,在这里几乎每天都可以看见死亡。

红色,是岛上最常见的颜色,却也是嘴绚丽的颜色。几乎每天都有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死去,然后不停的有小孩儿被送来。

小时候接受严酷的训练,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杀手,第一件要学会的事情就是无情,所以岛上虽有几十人,但是没有一个朋友。“朋友”这个词,在温柔乡,那是愚蠢的代名词。我也曾那样觉得,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出任务,见到了律,那是一个浑身散发阳光的男孩,和我一样的年纪,但是却是我要杀的目标。因为第一次出岛,所以对这个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于是我去接近了那个男孩,跟着他学会了笑,学会了闹,学会了开玩笑。我喜欢上了那种感觉,可是我是一个杀手,那些都是我所不配拥有的东西,所以我只是在短暂的享受之后,还是亲手将刀插入了他的胸膛。彼时他正笑得灿烂,我从背后将刀送进他的胸膛,他的笑容还来不及从脸上褪去,是的,我喜欢他的笑容,所以至死不想让他失去,一刀致死,毫无痛楚的死亡,是我作为朋友为他所能尽的最大努力。

从那以后,我每次都会和我的目标成为朋友,然后享受短暂的快乐,最后尽我最大的能力让他们没有痛楚的离开,这是我为朋友唯一能做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说朋友似乎有些可笑,可是他们真的是我的朋友。

因为贪恋那份温暖,那份不属于我的温暖,所以我要承受代价,因为享受不属于自己的快乐,所以承受失去朋友的痛楚。杀手只是杀人,杀掉之后就转身离开,风一样消失,什么都不用管。可是我不行,我要背负他们的生命,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其实我曾一直怀疑为什么我的身体可以承受那些生命,日积月累变成一种质量,压在心上,沉重的我喘不过气来。

十年,整整十年,我不停的交朋友,享受了那份温暖之后,把他们杀掉,接着承受那份沉重。

我从来没有哭过,温柔乡里没有眼泪,十年的时间,多少认识不认识的人从温柔乡消失,而我还一直存在着,成为这里顶级的杀手,并且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幸福天使”。因为每一个死在我手下的人都是幸福的。有很多人说,跟我认识,成为我的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认识我的人确实是幸福的,我诙谐幽默,善解人意,我从每个朋友那里学到的优点用出来,将他们最后的生命装点的绚烂多姿,然后在他们极盛的时刻,让他们幸福的离开这个世界。

温柔乡的人都知道我有一个宝贝箱子,谁也不可以碰触。我常常在不眠的夜晚拿出来一遍一遍的看。那里面装着我所有朋友的头发,有男人的有女人的,有黄的有红的……

那缕金黄的头发是杰的,那是一个充满忧郁气质的年轻人,因为沉重,所以忧郁,那忧郁只有我能看到,因为我具备了杀手的敏锐素质。可是他努力的微笑,为他的亲人,为他的朋友,为所有爱他的人。最后的时光,我想让他真心的笑着度过,于是扮演了一个淘气胡闹的角色,任性妄为,却引得别人哈哈大笑,那时他看着我微笑,眼里多多少少有些无奈,但是他由着我胡闹。

秦皇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