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凤阙(162)

无法,他只得腆着脸和狱卒打好关系。但他手上没钱,只能让对方拿着自己的手契去变卖家中的物品,换来酒水吃食等物。

可是,这好日子一天都没过成功。因为他心情愤懑,加上牢中伙食太差,久不沾酒,一个没忍住,便喝了个酩酊大醉。

那狱卒见人醉了,便不免说了几句平时心里压着的刻薄话,无非是拔毛凤凰不如鸡之类的。

元光宗却还没醉死,依稀听见了,便气得跳起来。“胡说!你爷爷我有得是钱!”

“得了吧,醉了还不承认呢。”狱卒实在不爱搭理他。

“我才没胡说!”元光宗把一只酒壶摔得惊天动地,“我有很多钱,就在、就在……”他勉强记得这话不能大声说,便叫狱卒:“你过来,我小声说与你听。”

虽然不太相信,但狱卒的好奇心依旧占了上风,便凑了过去。元光宗自得,便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偷东西的过程说了出来。末了,他还得意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别以为爷爷我这就落魄了!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更何况我两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狱卒被他听到的消息惊呆了。他一面觉得对方就是在讹他,另一面却非常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毕竟李老夫人的失窃案数额实在不小;如今当事人死了,变成了死案,但胡县令依旧很是在意……

若是他举报元光宗,帮助县令破案,岂不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狱卒不再有心思和元光宗周旋,急匆匆地出去禀告县令。

可由于那些财宝早就被卢阳明和公孙问之挖走,带队去的胡县令看到一包袱石头时,鼻子都气歪了。然而他毕竟不笨,很快就想到,元光宗那样的人,如果没真的偷鸡摸狗,喝醉了也不可能吹嘘这个!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用了一点点小手段,胡县令便确认,元府失窃案的黑手是元光宗。签字画押,盖章定论,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偷窃本已是重罪,再加上偷的是自家老母的东西,还能算上一条不孝。既属于六赃,又属于十恶。赃物无法找回,不孝又属于不能赎的罪行!

按律,凡已实施窃盗行为而不得财物的,笞五十;已得财物一尺的,杖六十;每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每五匹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按照老夫人之前登记的失窃财物数额,超过五十匹妥妥儿的。可说是要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年苦役的话,岭南这地方已经偏远到没法这么流放了。于是胡县令大笔一挥,杖刑一百,再发配到上游水坝去做五年苦役,等两年牢房蹲完就立刻执行——

这回,天王老子来都救不了元光宗了!

五年苦役暂且不提,一百杖就够呛。元光宗本就没吃过什么苦,杖刑下来,直接去了半条命。

知道这个,再比对三房,谁都得承认,元光进还算有脑子,至少溜得快。不然,若是元非鸢被抓住,判个不睦之罪,再算他一个教导失责,也是全灭的节奏。

这一来二去,元府的二三房立时就破落了。不过大家提起的时候都不觉得有什么可惋惜的,倒是说胡县令英明神武的多些。

又过了大半个月,吏部回复的公文终于送到了嘉宁。除了免除元光宗的县丞之位外,还有一份是元光耀的调令——

闻卿三年克己复礼,传道授业,有教化之功。故擢国子司业,从四品下,即日出发。

这个大消息震动了整个嘉宁县。国子司业是国子监——也就是全国闻名的贵族学校——的副职,上头还有一个从三品的祭酒。但这事重点不在正副,而在于元光耀要被起复了!

“这真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本来就该这样!”

“可元先生还在孝期吧?这消息八成还没到长安!”

“有丁忧就有夺情,事在人为嘛!”

念着元光耀平时的好处,有人自发地牵头组织,给他写了一份百人请愿书,请胡县令代为上交。而胡县令呢,对自己的地界上起复了个京官,也乐见其成——

开玩笑,多个朋友多条路,更何况是长安的;他干啥要给自己添堵?

于是,胡县令自己撰写了一份差不多意思的报告,和请愿书一起递交。

元光耀知道这件事后,十分感动,便把自己卖了宅院的钱和其他闲钱一起送给了当地州学,让他们留作给贫寒学子的学费或者是上京赶考的路费。元非晚也没落后,她直接把从老夫人那里拿回来的所有东西都捐出去了。虽然她这么做时借用了元光耀的名义,但元光耀稍微一提,众人也就明白了,直称赞有其父必有其女。

事情的发展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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