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我不爱你了(快穿)(264)

红粮军自掘根基,与人民群众分离,不成气候。

但红粮军目前人数众多,还真不是好解决的。

安桦道:“父亲,红粮军的根基在百姓之中,可红粮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自绝于百姓,根基已毁,注定蹦跶不了多久。我有一计,可将红粮军分而化之,各个击破,父亲你还能招收其中精壮兵丁,增强自身实力……”

昌宁侯惊喜道:“我儿计将安出?”

安桦将自己的计划缓缓道来。

昌宁侯越听眼睛越亮,面色喜悦,觉得大有可为。

待安桦说完计划,昌宁侯道:“安桦,你就随为父一同出征吧。”

昌宁侯是想带上他这个小军师,也想让他跟着一起出征涨涨经验。

经过这八年的潜移默化,昌宁侯早就习惯了安桦的才能与抛头露面,不再因傅凝的女子身份而格外呵护。

就连之前安桦要求入军营训练,昌宁侯也只是考虑了一段时间就同意了。

安桦已经在军营里待了一年多,在军队里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威望,起码如今昌宁侯麾下军队中,大多数人都知道,昌宁侯世子是一个年纪轻轻就武艺超群,无人可败的厉害人物。

安桦并没有急于求成,而是跟军营里的士兵们打成一片,拉近距离,让他们习惯他这个少主。

偶尔会代昌宁侯犒劳军队,这是昌宁侯故意给他的施恩机会,帮他提高在军队中的声望。

如今他还年轻,十五岁的少年在很多人看来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但他被昌宁侯下令独领一小支军队,却无人不服,无人有异议。

因为安桦在这一年多里,混迹军营,也跟普通士兵们一起做过不少任务,还靠自己的本事立了好几个功劳,然后才靠功劳晋升为军官,独领一小支军队。

在军队中,靠本事才能让人信服,安桦正是表现出自己让人信服的本事能力,如今昌宁侯给他权势和优待,众人也只觉理所应当,而不是私底下犯嘀咕,怀疑他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二代。

古代行军非常艰难,安桦作为军官还能骑马,大多数普通士兵都只能走路步行。

那么远的距离,一路步行消耗该有多大?粮草必须得跟上。

昌宁侯私底下看着军队的消耗粮草数额,心疼得直皱眉,毕竟这些粮草都是要他出的,朝廷是一粒粮食也不给的。

他又舍不得削减待遇让他的兵饿肚子,只能咬牙自己硬撑着。

也多亏了昌宁侯府数代积累,家底丰厚,经得起他这么祸祸。

安桦在了解到昌宁侯在后勤粮草上的压力后,主动提出:“父亲,我可以帮父亲经营府中生意,筹备粮草军需。”

其实他早就盯上了后勤工作,只是他担心昌宁侯不信任他一个小孩子,不敢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他。才拖到如今试探性提起帮忙打理生意赚钱筹备粮草。

在经历这几年的潜移默化,昌宁侯早已接受了安桦是个出人意料的天才了,他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下来:“行,不过我只能给你一部分,看看你的成果再说。”

安桦笑道:“父亲且拭目以待吧。”

安桦从昌宁侯这里接收了昌宁侯府的一部分生意之后,才知道昌宁侯府家底确实丰厚无比,仅仅只是一部分,也是一笔庞大到不可思议的财富。

难怪昌宁侯养得起一支大军,还不需要找别人‘化缘’‘结盟’。

像是洪扬升,出身草莽,家底太薄,养不起军队的情况下就找一些富商乡绅大户‘化缘’‘收保护费’。

后来接收了昌宁侯府的全部遗产,才阔气了起来,又有后院女人们背后势力的支持,洪扬升就彻底不用为军费发愁了。

多的是人往他身上押注投资,帮他解决后勤军需问题。

安桦想想就为傅家感到可惜,傅凝嫁了一个过河就拆桥的白眼狼,用自家的全部家底成全了洪扬升的潜龙升天。

其实一开始的洪扬升只是一支小起义军的首领,根本没人看好他,后来许多势力愿意嫁女儿给他,往他身上押注投资,是因为他成了昌宁侯的女婿,因为他得到了整个昌宁侯府的遗产。

傅家军在昌宁侯死后成了洪扬升的大军,弥补了他军队战斗力不足的问题。

昌宁侯府的大笔财产在昌宁侯死后成了洪扬升的私产,让他再也不用为钱发愁。

可以说是昌宁侯府用自己的血肉养肥了洪扬升。

而洪扬升害死昌宁侯,漠视他和傅凝的两个嫡子夭折,又在逃亡之际抛弃傅凝母女,在救回傅凝后又亲自下令烧死失贞的傅凝,也难怪傅凝对洪扬升恨之入骨了。

如此过河拆桥,刻薄寡恩之徒,若非他还不至于昏庸无能,何德何能坐上皇位?夺得天下?

萧小歌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