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路人甲才是真大佬(74)

作者:旌丑 阅读记录

元始眼眶发热地望着它,大概莫尔斯教练真的是为他降低了一半的难度,并没有无情地将那半个金球绑在树顶上。

第68章 救【恶】【三更】

他像一只半身不遂的野兽,筋疲力尽地攀着腰带缓缓爬过去,终于到达树下后,他咬住后槽牙,将腰带绕过树干一圈,绑在双手上,双脚缠上树根,最后提起一口气,他开始像根蠕动的毛毛虫似的,顺着树身一点一点地朝上方挪动。

最后,咬死一口劲儿的元始终归是抓到了金球,没有松懈,他稍稍拉开手脚和树身的距离,慢慢地滑下去,一屁股坐倒在土地上。

这下子,元始是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他的肺像一件千疮百孔的手风琴,呼哧地往外吐出将死的乐音。

颤抖着手,谨慎地将金球塞进衣服里面放好,到了最后关头,元始决定把裤兜里的野果子拿出来解下燃眉之急,他已经快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

鲜红的小果子看起来很甜,但接触到舌头的那一刻,不仅又苦又涩、还散发出腐烂的味道。

换作平时,元始早就吐了出来,但此刻,这样的味道对于他来说,是生命的源泉,就算再难吃他都能够咽下去。

不知是不是错觉,元始觉得自己又恢复了一点力气,他不停提醒自己,要快点下山!时间来不及了!

可不论重复多少遍,他还是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元始吐出一口口带着血腥气的呼吸,反正左右都是死,既然双腿已经没有力气,干脆滑下去吧!他盯着下方的山体,估算着,顶多屁股磨到烂掉,或者缺胳膊断腿的,但至少能够活下来。

12个小时对于忙碌的莫尔斯来说是眨眼即过,深夜,他开车到达扔下元始的地点。

还有最后一分钟,莫尔斯扬起头,看向远方,冷硬的眉眼浮出些许不耐烦。

这座山他已经提前清理过了,除了元始,不会有第二个活物存在,而且蒂妮也提前跟他打过招呼,别把人弄残了,不好医治。

他本人对Beta也没意见,既然代职族皇将人交给他,就算不清楚族皇的目的是什么,他也没想过为难元始,只是他没想到,他面对的这个Beta跟那些皮糙肉厚的不同。

时间到了。

莫尔斯朝地下看去,一个脏到看不出本来面目,满身血污的人形物体正在缓慢地朝他爬过来,活像一只拱动着身体准备破茧的昆虫。

看样子是实在没力气了,那个血人没能爬到他的脚下,隔了几米距离朝他举起手里的半个金球后,扑通一声,头砸在地上,彻底昏死过去。

莫尔斯沉默地盯着这个跟早上时判若两人的东西,不禁怀疑一瞬自己的判断力。

这究竟是哪里来的Beta?怎么能这么弱?不过是找个金球怎么就能把自己弄成这幅模样?

族皇到底怎么想的?一句吩咐都没有就把人丢给他操练,难道真的只是想在他这里挂个名头做做样子?若是只想做表面功夫,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将人交给他。

最终,莫尔斯得出结论,这一次,可能真的是他判断错误。

族皇确实是想将元始培养成才,但他自己错估元始的实力,即便只是个Beta,优性Alpha莫尔斯都没见过这么弱的男性Beta。

莫尔斯蹲下身,细细检查一番元始的身体状况,猜出这些伤口来历的他暗暗咋舌,他得收回刚刚那番想法。

这个Beta只是身体弱而已,意志力之坚韧,可以在他教过的人里面名列前茅。

大半夜,家医蒂妮睡得正香的时候,被窗外的敲击声吵醒了。

嗅到腺体气息的蒂妮咒骂着打开窗户,怒道:“莫尔斯,你最好是真的有什么急事!”

“帮个忙。”莫尔斯理直气壮地说道。

蒂妮见到那头杂草般的羊毛卷,立即认出莫尔斯怀里的血人,瞠目结舌地说:“莫尔斯,我保证,你会被陆斯恩打爆头的。”

莫尔斯在飙车回来的路上已经忏悔过两次,但他脸上的表情仍是冰霜凝结:“没事,我头铁。”

第二日清晨,在蒂妮的通宵救治下,除了一些深可见骨的伤口,其他地方都恢复了原状。

元始在两人的凝望下徐徐睁开双。

莫尔斯几不可查地舒了口气,脸又黑又硬地斥道:“作为beta,你实在太弱语.盐。”

面对莫尔斯声音不大的责骂,还没能坐起身的元始躺着,侧过头将脸埋在枕头里摩挲两下后,才望向莫尔斯。

“我很抱歉,莫尔斯教练,我会更努力的。”元始认真地保证道。

Beta这个词他已经听过好几次,但一直不懂是什么意思。其实元始也不懂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拍卖场的货品,又被陆斯恩以2500万库司买下来,蒂妮治好他身体的医药费是500万库司,欧广乌司让他签下合计3000万的债务合同,还有每天10%的暴高利息,昨天他又被人丢给莫尔斯教练,他自己此时也是莫名其妙的,他看不到世界故事,也不知道谁是任务目标,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这里的人设是什么,他只能随着直觉被众人推挤着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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