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6)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吧?”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和嫌弃才放下心来……

今天的饭煮得多……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季言在心里告诫自己。

“没吃饱吗?”林立轩问,他碗里还有一些白米饭,他没什么胃口,吃不下去了,见季言捡碗里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轩倒没有觉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来季言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就应该多吃点长长身体。

季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摇头,“不,我已经吃饱了……”

林立轩想把自己的饭塞给他,还没有行动,季言就飞快夹着碗筷逃开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轩摇摇头,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开房门,就见林立轩正端坐在一张破方桌前,背挺得笔直,手上拿着半尺来长的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空气里弥漫一股浓浓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轩收回笔,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过来。”

季言小心翼翼走过去,林立轩从一个竹篮里拿出一个鸡蛋,牵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鸡蛋放到他的手心,“还剩一个水煮蛋,给你吃吧。”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吧,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第4章 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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