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人家(111)

作者:朽月十五 阅读记录

阿夏也没有拒绝,在哪干活不一样,她还挺乐意洗杏的,一大把倒在水里,挨个抹一遍,再放到木盆里。

用刀切成四瓣,很明显的,盛浔动作要麻利太多,方觉平日也是很少下厨的,自然没有他利索。

他边切边说:“怪不得阿夏说你会下厨,早先我还有怀疑,眼下看来倒真有些本事。”

光这点,就比方觉之前说的那些人都要好上数倍,不过他也就是嘴上这般说,眼里总还是带着挑剔和审视。

“要不哪日我做顿饭给大哥你尝尝。”

盛浔边给杏划刀,拿刀尖挑出杏仁,一边还不紧不慢回着方觉的话。

“那就择日不如撞日。”

“成,刚好我会做梅子排骨,等切好了,晚点做。”

盛浔又不怵,他当即应下。

只留阿夏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拐到这上头去的,但照旧很卖力地清洗着杏子,只等着尝一口杏脯。

方母去年就做过杏脯,也是拿酸杏子做的,还是没熟透的,要是熟过头再煮就成酱了。

洗后切开,撒不少糖给杏子腌在盆里,腌上几个时辰后,连汁带杏大火煮开,晾凉放一个晚上,这样甜味才能好渗透到杏子里,免得晒起来还是酸涩的。

用筷子夹出来,挨个晒在竹架子上,底下放块油布让汁水滴在上头。要找日头好的时候,这样晒上个几日也就好了。阿夏最喜欢咬开干瘪的皮后,里头甜软的杏肉,她能坐在那里嚼很久。

这边在忙活着,方父从高架子上下来,冲洗完手进屋做饭去了,晌午得吃蚕豆饭。

立夏时节正是蚕豆熟成的时候,藤上挂的荚颗颗饱满,手一捏,裹着绿壳的蚕豆跑出来,现在吃它,就是吃一口鲜。

方父把剥了壳的蚕豆放到一半,从横梁上取下吊在那里的腊肠,沾了灰,使劲搓洗一番。再改刀切成小片,每一片都暗红中带黄,表皮干硬,还会往外冒油。

这是过年前腌的,里面加了酱油,切开后酱香味浓郁,咸口不甜。

用这样的腊肠,锅里放点肥肉熬油,再加点咸腊肉增香,放腊肠炒,泡好的糯米捞出放下。加水没过米,炉灶一定要烧旺才好,等米浆噗噗冒泡后,米饭将熟时,再加蚕豆,熟了翻炒,底下还有一层锅巴。

他将饭盛在碗里,绿油油的蚕豆,酱色的米饭中裹着红里透着点黑的腊肠,香气浓郁。

盛浔爹娘出海还没回来就没有给他们盛出来,阿夏则端了碗饭出来到外头吃,这个天光照好,还不冷不热地正好。

吃这种饭,她就喜欢用勺子,一舀一大勺进嘴的满足,糯米煮出来的饭就特别绵软。蚕豆煮熟后还有点脆,最好吃的就是腊肠,不算咸,肉质特别紧实。还有小块的米锅巴,焦香硬又脆。

阿夏一碗饭全给吃光了,糯米焖出来的饭,哪管只吃了一小碗也很饱,她又不愿意坐在那里,就在院子里来回转悠。

转的方母眼睛疼,她喊,“祖宗,你别转悠了,去那老实待着。”

“噢,”阿夏也没敢不听,挪步走回到石凳上,才挨着凳子又立马站起来往屋里走,拿了一碗蛋出来。

坐在屋檐下的方母看她作妖,忍不住又问了一嘴,“你不是吃得饱了,又拿这蛋做什么?”

“我玩斗蛋呢。”

阿夏坐不住,自然要给自己找个乐子玩玩,方母也没说她,立夏斗蛋实属常见。

她拿了蛋过去,冲着一旁的盛浔招手,“来,我们玩一把斗蛋。”

盛浔也配合,不过等坐下却笑着问她,“输了这蛋你还吃得下?”

“谁说我一定会输,”阿夏很不服气,她拿出两个蛋来,又怕自己到时候真输了,就找补道:“我们输赢不论,输了也不用吃蛋。”

“合着这话都让你说去了,”方觉还不晓得她,打趣了她一句。

阿夏把蛋递给盛浔,头朝方觉那说:“大哥,你给我们看输赢。”

立夏斗蛋是有章法的,蛋也要分头尾,所谓头尖尾圆,斗时要头对头,尾对尾,要是头对着尾,那可得重来。蛋头赢的叫蛋大王,蛋尾赢的则叫蛋小王。

阿夏特意给自己选了一个摸着很硬的鸡蛋,手指半握着蛋,鸭蛋头朝盛浔这边。

等两人全准备好后,方觉喊,“撞!”

两个蛋撞在一起,只听咔嚓声,阿夏手上的蛋头撞得稀碎,她也不恼,“再来一次。”

盛浔手上劲大,就算收着力道也还是难以避免撞坏,所以第二次时,他又减轻了力道,还是把那鸭蛋撞得稀烂。

怕等会儿阿夏输多了恼羞成怒,他把自己的蛋递给她,并道:“你用我的鸭蛋试试,保管你能赢。”

阿夏半信半疑接过,果不其然再斗蛋时她就赢了,喜滋滋地觉得一定是刚才的蛋壳太软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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