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红线要系好(42)

周令自幼在南京长大,虽然艳名远播,却是从未离开过南京城。然而她既然决定跟随着宋公子,也只有跟着他回去。

常言道,丑媳妇也要见公婆。周令不是丑媳妇,可是她比世间所有相貌丑陋的妇人更怕见到公婆。女人最重贞洁,宋郎不嫌弃她的出身,不代表公公婆婆也能接纳。

宋玉成的心思跟她是一样的。老实说,宋玉成在被老鸨赶出隔云楼的时候,没想到周令会这么做。事已至此,收账回去,带着一个青楼女子,宋玉成也怕父母责怪。宋家家世清白,周令想进门可不容易。

——何况,宋玉成家中已有娇妻。他妻子是名门闺秀,端庄贤淑,不解风情。他这次出来收账还是父亲见他娶了妻,要他管理家中经济俗务。

——这些,周令并不知情,她又忐忑,又期待。

周令和王四脚上的红线已经断了,王四腿上又空无一物了。等着他们各自的命运重新走上正轨,小时空和主时空快要融合了。

顾清风的病离奇地好了。

王四自然开心,尽管他的钱花掉了一大半,但好歹救了一条命回来也不亏。他摸摸钱罐,咬了咬牙,看来以后每天要杀更多的猪了,离五百两还差得远啊。

十一将给顾清风看病的钱还给了王四,反正周令已经赎身,王四凑够五百两也于事无补了,总不能让王四继续那么辛苦。

王四先是惊讶,接着大怒,拎着杀猪刀追着十一满院子跑:“女娃娃,你给我站住!”

十一心虚:莫非顾清风装病的的事情被他给知道了?那也应该是砍顾清风才对啊,砍她干吗啊?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王四,十一吓得忘了法术,拎着裙裾,脚下生风,跑得飞快。她抱着院子里的大树,蹭蹭蹭就爬到了树上,委屈地喊:“王四哥,你要砍就砍顾清风,你不要砍我啊。”

——砍她也就算了,别拿杀猪刀啊。

顾清风倚着门框笑看这一闹剧,他想他已经猜到王四愤怒的原因了。

王四是个胖子,不会上树,他跑了几步便气喘吁吁,肉堆在脸上,映着汗珠,看上去更吓人了。他擦汗:“女娃娃,你下来,我不打你。”说着他把刀扔在了地上。

十一闭着眼睛大叫:“我不下去,你先跟我说,你为什么追我,为什么生气。”

王四平静了一会儿,才道:“你下来,把钱还给人家,跟人家认个错,咱还是好人。”

十一莫名其妙:“什么?还给谁?不是,王四哥,你不会以为我的钱来路不正吧?我……”

王四的记忆力是很好的,从他看见周令一面就记住了她的容貌就能看出。——呃,自然这是个特例不能作数。——然不能否认,王四记忆力极佳。他清楚地记着他第一次见这两个人的情景。

江湖中人会飞檐走壁,会隔空点穴,会遁地。他们很了不起,却不一定会遵守法律。王四是个粗人,没听过“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但他见过很多所谓的江湖中人违法乱纪。是的,他对江湖人有成见。

顾清风装病时,十一拿不出一文钱,求助王四。为了逼真些,她还硬是努力去回想夙止的冷淡,挤出了几滴泪来。

王四认为他们是没钱的,尽管他们穿的光鲜。——恐怕这光鲜也是表面的,不然,他们不会住不起客栈,要来他家里借宿;而且他们吃不起饭,需要打些果子充饥。王四知道,他们自尊心强,好面子,不肯接受他的接济。但他没想到女娃娃为了不欠他的情,竟然去偷盗!

绝对不可以!

王四站在树下将他的想法全说了出来,末了还劝说十一:“女娃子,不管怎么样,偷都是不好的。也许是你们没爹娘管教,从小跑江湖,没人跟你们说过,这偷是世上最要不得的。听话,把钱还回去……”

他努力想表现地慈爱些,可惜适得其反。他脸上横肉抖动,更可怖了。

不过,还好十一的审美跟大众不大一样。她有自己独特的品味。——从她认为公认的天庭第一美男不如月老爷爷便可以看出一二。——对于陌生人,只要她看得久了,她都会慢慢觉得好看。她目前还害怕王四,也是因为看得次数还不够多。

十一坐在树杈上,笑得直打跌。王四哥太有趣了。

王四粗黑的眉毛皱的紧紧的,眼角再次堆满了肉,他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担忧:“你快下来,仔细摔着。”

十一从树上跳了下来,轻盈地落在王四面前。

王四愣了一会儿,准备慢慢说教。

十一却将手伸出来给他看,十指纤纤,娇嫩的指尖有明显可见的针孔。十一带着哭腔:“王四哥,我很难过,你冤枉了我。我为了挣这些钱,手都破了,你还以为我是偷的。我真的很难过……”

程十七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