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红线要系好(90)

十一揉了揉额头,有点头痛。很明显,高耀祖喜欢的女子是那种走起路来弱柳扶风般的姑娘。就像她在第一个小时空见到的李琳娘。像叶明珠这种另具美感的,十一倒是觉得不错,然而高耀祖欣赏不动 。

叶明珠曼声问道:“两位要看胭脂?”

十一也不答话,盯着叶明珠,突然叹了口气。

“姑娘为何叹气?”叶明珠不解,“可是忘了带钱?还是看不上这里的胭脂?”

十一继续叹气:“叶姑娘,你跟我来一下,可好?”

叶明珠微微变色:“抱歉,我现下是高夫人。”

“没关系,呃,不好意思,我忘了。可是,你还是跟我去一趟吧,有件事想要告诉你。”

叶明珠喝了口茶:“姑娘,你若是看上了胭脂呢,就买走;要是没带钱,赊账也可以。就算是你没带钱,也不愿赊账,白送也不是不行。只要你别妨碍我们做生意,我们小本买卖,耽搁不起。”

她的神色突然变得冷厉起来,倒教十一愣了一愣:“我没有想要你的胭脂,我就是有事来找你。你在家中时,不方便,才跟到铺子里来的。”

叶明珠这才有了些好奇:“哦?什么事?”

十一看看四周:“我不能在这里说,你最好跟我走一趟,关于你丈夫的。”她最后一句声音压得很低,试图引起叶明珠的注意。

叶明珠看着她,并不起身:“姑娘,我很忙,你到别处去看看吧,送客。”

十一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伙计给推搡了出来。当神仙当到这个份上,委实丢人了些。她还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她觉得她明明跟叶明珠谈得很愉快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人心海底针吗?

她在店门口站了很久,顾清风才从里面出来。她极为不忿:“为什么只赶我不赶你?”

顾清风细长的眉毛高高挑起:“我又没有打探人家隐私。”

“那你在里面跟她说了什么?”

顾清风笑笑:“我就说了你想说的,不加前缀,直接就说的。”

十一不信:“那她肯定会赶你的,比赶我还要凶狠些。”

顾清风只是笑。

叶明珠直到回家,都在回想着那个黑衣少年的话:“你的丈夫喜欢红袖添香夜读书,喜欢妻子能写一手好字,不喜欢娘子老往铺子里跑。刚才穿绿衣服的姑娘就是想说这些。”

——其实,十一想说的并不是这些,她想告诉叶明珠,高耀祖在惠宾楼和同窗喝酒,一会儿会喝醉,会说出对叶明珠的所有意见,作为娘子,你其实可以听听的。

顾清风更直接些,把高耀祖想说的话直接说了过来。至于信与不信,要看叶明珠自己了。

实际上,高耀祖不知晓的是,他的妻子虽然没读过女戒女则列女传,但是却自小写的一手好字。

叶明珠不大相信顾清风的话。——一般人都不会相信。——何况,高耀祖对她说过,她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再为他改变什么。她做的所有事情,他都理解,都支持。

但是,鬼使神差,叶明珠这天晚上,侍奉婆婆安寝之后,尽管疲惫不堪,仍然陪着夜读的丈夫,剪烛花,磨墨。在他专心攻读的时候,她还特意写了一页的簪花小楷。

作者有话要说:再不通过审核,我肯定哭晕在厕所

☆、糟糠之妻半含酸【三】

高耀祖一眼瞥见妻子在写字,下意识地以为又是在算账,便有些不喜。他侧头仔细一瞧,却发现她正在端端正正的写字。

他愣住了,在他的认知里,明珠这样的商户女应该是不大识字的,即便是认识几个字,也只是不算睁眼的瞎子吧了。

然而,叶明珠却意外地写的一手好字,娟秀柔媚风骨清奇。而且她是照着他下午所做的文章来写,一笔一划,极其认真。

高耀祖的心被触动了,昏黄的灯光下,她的新婚妻子正专心致志地抄写着他的文章,他的心奇异地得到一种满足。他凝视着妻子的侧颜,娇媚可人,他有些口干舌燥了。

叶明珠注意到他灼热的视线,疑惑地问:“相公,你想要什么?我这就去给你拿。”

高耀祖慢慢走向她,站立在她身后,弯下腰,环住她的身子,握住了她的手,低声说道:“我想看你写字。”

叶明珠的心狂跳不止,美艳的脸上也沾染上一层红霞,更增丽色。她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嗯。”

高耀祖觉得他白天喝的酒现在又窜到脑子里去了,他不是没有离她更近过。然而,这一次,他能清楚地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花香,萦绕在他鼻翼,淡淡的,柔柔的。

他突然意识到,他抱着的是他的妻子,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她需要他的怀抱。妻子的形象在他脑海里一下子变得柔弱了,似乎她是离不开他的保护的,她这一生都是要依附他生活的。无论她在别人眼中如何,她终归是他的妻子,是要以他为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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