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129)

作者:七月兔 阅读记录

沈曼曼和沈子超老远瞧见他,就扑了过去。

“舅舅,你要在我家吃饭吗?”

“舅舅,妈妈做饭可好吃了。”

陆恒远一手抱起一个,“今天舅舅就尝尝你妈妈的手艺,我可是要给她评分的,好吃的话,你们两个人人都有礼物。”

沈曼曼和沈子超眼睛都亮了,更是对他寸步不离。

不过看到饭菜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的眼都直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

居然是红烧肉,除了红烧肉他们也不知道另外三种叫什么。

陆恒远见识得多,知道有一道菜是水煮鱼,一道菜是蒜蓉粉丝,另一道菜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锅包肉。

随后林晓纯又端上来两道菜——香椿炒鸡蛋和木耳炒肉。

他瞥了一眼脸色沉闷的沈越,惊讶地问林晓纯:“表妹,咱这是打算不过日子了?”

林晓纯嗔怪道:“表哥,真么多好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陆恒远还是有些疑惑,“这都是你做的?”

“是是是,千真万确。”林晓纯推着他坐在桌子旁,他始终不敢相信,就算县城的饭馆都没这色香味俱全。

说话间,沈越已经端着米饭过来,北方人很少吃米饭,大多也不爱吃米饭。

但是有这么多好菜,没有米饭那也不叫完美。

问题来了,尤她发现沈越竟然一改往常的慢条斯理,好像有人跟他抢一样。

不对,应该是他跟陆恒远抢。

在陆恒远夹起水煮鱼的一刻,他迅速抢先一步夹了一块,放进她碗里。

第106章 白让你吃那么多狗粮了

林晓纯看着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碗发了愁。

沈曼曼嘟着小嘴说:“爸爸偏心,舅舅偏心。”

沈子超淡定地夹起一块锅包肉,“给,哥哥不偏心。”

当事人沈越和陆恒远根本没有发现自己有多么幼稚,还在为夹一块红烧肉努力。

林晓纯把筷子使劲儿往桌子上一拍,“吃不吃,不吃你们两个都出去。”

沈越和陆恒远这才互相嫌弃地瞪了对方一眼。

林晓纯又把自己碗里的肉匀给了沈曼曼和沈子超,沈曼曼嘟着的小嘴才弯了起来。

陆恒远吃完一碗问她,“还有吗?再来一碗。”

林晓纯刚要起身,就被沈越抢先一步端过碗。皮笑肉不笑道:“我来,来咱们家做客怎么也要让表哥吃饱才好。”

言外之意我是主,你是客。

这是我的家。

沈越内心叫嚣着,给陆恒远又添了挂尖的一碗饭。

陆恒远白了他一眼,“你当是喂猪呢,这么多我怎么能吃得完!”

说着就要给沈曼曼和沈子超分一些,却被沈越拦住:“他们两个已经吃得太多,不能再吃,不然晚上消化不了。表哥是医生,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

陆恒远暗道沈越奸诈,明知道是晚饭还盛这么多。

沈越唇角上扬,细细品着林晓纯做的菜。

不得不说舍得放油,放作料,做出的菜就是好吃。

突然他想起来自己刚得来的一瓶好酒,立马拿出来放在陆恒远面前,

一本正经地说:“来,有好菜不能没有酒。”

陆恒远不擅长喝酒,不过输人不输阵,硬着头皮说:“喝就喝,我还能怕你不成?”

林晓纯扶额,“你俩怎么这么幼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沈越,你执意要表哥喝酒,那今晚就让表哥在家里留宿。”

留宿?

想什么呢,家里就一个炕,可没陆恒远的地方,除非睡猪圈。

不行,猪圈也不能睡。

只要陆恒远留在家里,就是个危险的存在。

当即收起酒瓶,“为了表哥的安全着想,我们下次再喝。”

话说,他还真不知道陆恒远要走,要知道陆恒远今天走,说什么都不会把酒亮出来。

陆恒远抢过酒瓶:“拿都拿出来了,收什么收。我又不急于一时,明天走也一样。”

林晓纯瞪了沈越一眼,她现在才知道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里地方窄,哪儿住得下,她也没想真得让陆恒远留宿。

本意是让沈越收回酒,谁知道陆恒远竟然当真。

沈越沉思片刻,“既然表哥想喝,那我就陪你。你放心,我就是背也会把你背回卫生院。”

陆恒远不置可否,“废话少说,倒酒。”

这两人像较劲儿一样,从傍晚一直喝到黑影儿下来。

林晓纯已经给两个孩子洗完澡,让他们钻进了被窝。

出来时发现两个人都喝迷糊了。

陆恒远甩了甩头:“表妹,你怎么两个头,三个头……”

“不对,表妹你不地道啊,说好了跟我去城里看我妈和几个姨妈到现在也不去。”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