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334)

作者:七月兔 阅读记录

大家都哈哈地笑起来。

每次在大姑姑家吃饭都吃的特别开心。

从大姑姑家回去,林晓纯看到隔壁在搬家。

正在疑惑隔壁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说搬走就搬走?

百思不得其解时,她看见一张熟悉的脸──顾宇。

不由得皱起眉头,“你怎么在这儿?”

顾宇指着隔壁说:“姐姐,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邻居了。多多关照哦!”

关照尼玛!

林晓纯的好心情消失殆尽。

真是个大麻烦。

林晓纯面无表情地说:“隔壁几代人都住在这儿,怎么舍得搬走?”

顾宇呵呵笑道:“当然是我出的钱多,有钱能使鬼推磨。”

“呵,呵!”林晓纯瞥了他一眼,拉着三个孩子回家。

小李子和黑丫也默契地瞪了顾宇一眼。

顾宇无所谓地耸耸肩。

没等他的嘴唇翘起,就听见林晓纯在院里大声说:“关门,放狗。”

第248章 搬家

“拼夕夕”守在门口,打定了主意只要顾宇有什么动作,立马上前咬死他。

顾宇没有再往前一步,而是返回去继续搬家。

他没有来日方长,只能厚着脸皮成为她的邻居。

离她越近,越容易把她骗走。

只要跟她混熟,找机会让她去南方自己的地盘,就能悄无声息地把她带出国。

两手准备,同时抓。

当然,如果她真有本事找出救他的办法,一切都好说。

为这件事,顾宇还稍稍纠结了下。

毕竟林晓纯有颜有钱,就这么死了确实可惜。

林晓纯不知道顾宇有这么多想法,现在正计划着搬家事宜。

舅舅秦建设早就让她搬去首都,而自己在首都的家也已经装修好,随时都可以入住。

就算没有顾宇,她也早就想搬家了。

顾宇的无赖,只是加快了她做决定的速度。

不是她不近人情不给顾宇治病,这种遗传病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绝症。

就算要研制,也不是三五天就能成事。

没准等到顾宇一命呜呼,都没有成效。

顾宇有点疯,不能冒险。

她只是他的合作伙伴,没必要为了这样一个不靠谱的客户死磕下去。

而且搬去首都,能经常看到儿子和女儿,也不用再跟沈越两地分居。

新家离舅舅秦建设家特别近,到时候能跟舅舅有个照应,挺不错。

再就是小姑姑现在也已定居首都,能经常见到小姑姑也很开心的。

那个只有名分的师傅胡老,也多次邀请她去首都做学术探讨。

另外,她要去首都联系好店面。

对汉堡的接受速度,首都更合适。

所以总店也要在首都。

总店开起来,才能考虑分店的事。

她先过去,随后郑玉娟带着大厨也会过去。

一切按部就班,都会提上日程。

搬家最主要的就是搬人,家是搬不走的。

能不带走的就不带走,新家什么都有,一应俱全。

日常穿的衣服要带走,“拼夕夕”要带走。

孙阿姨要带走,三个儿子已经习惯孙阿姨的照顾。

而且孙阿姨实在,孤家寡人一个,可以跟着她们随遇而安。

小李子、黑丫、虎妞要带走,有他们在,安全出行,万无一失。

“拼夕夕”不用考虑,自然是要一并走的。

这是从前世就跟着自己的宠物,已经成为她的家人。

狗狗的寿命有限,最多活10-15年。

“拼夕夕”在她十五岁时就跟了她,加上穿书以后又过去了四年,还是当年刚穿书时的模样。

她有一种大胆的猜测,“拼夕夕”可能永远都不会老,只是随着特异功能的激发,睡觉时间多了些。

不过,只要“拼夕夕”好好活着就好。

在她有生之年,定能照顾好它。

八个人加一条狗,再加上这么多东西,一辆车拉走有点困难。

她让小李子又联系了一辆车,收拾东西连夜出发。

顾宇发现林晓纯家没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他一直观察着林晓纯家的动静,结果发现一上午都没有人出来,大门也没有打开。

不死心地他捶了半天门,也没见里面有人回应。

一气之下又翻墙查看了一遍。

确定无人,才颓败地回去。

而此时的林晓纯已经坐在首都的家里,吃上了中午饭。

沈曼曼认真地问:“妈妈,这次你们真得不走了吧?”

林晓纯给沈曼曼夹了一块肉说:“不走了,你和哥哥都搬回来,咱们一家住在一起。”

“太好了。”沈曼曼开心得不得了。

“那姥爷呢?”沈子超长得越来越像沈越,说起话来一板一眼也像沈越。

林晓纯笑道:“你姥爷有自己的生活,离这么近,你们可以随时去那边。”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