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二有点东西[快穿](214)

就这样,三人真是住下。

没跟苏博廷多客到,稍微收拾下后就立马倒头睡下。

这一路走的不累,但多少会有一些疲惫感。

好好歇一会再做打算。

……

南林城和湖洛镇不同,这里并没有热闹的码头,只不过这里有两条主要的大道,但凡往这边行走的商人都会愿意停下来进城歇歇脚。

如此一来,如今的城里除了来赴考的书生之外,更多的就是行走的商人。

同样,来往的商人多了。

城内卖得物什花样更多,就连布匹的样式都比镇上的好看。

苏霖逛了一圈,都生起了要不要倒卖的心思。

不过也就想想,这种买进卖出的生意,肯定不是进一点货就足够,一次性的买卖,还太过折腾人。

苏霖绕着某条巷子转悠了一圈,正考察着该将宅子买在哪个地方。

毕巧也是同样的任务,和苏霖分头行事,查看到最合适的地方,再慢慢比较。

这花的是大钱,可不能随便应付了。

“毕姑娘?”

毕巧听到身后有人在喊,她转头一看立马笑了。

这不是她人美心善的姐姐么。

奚颐和走上前,她轻笑着:“没想到会这么巧,你们也是住在这条巷子吗?”

毕巧摇了摇头,“只是随便走走,姐姐住在这边?”

奚颐和随手指了一个方向,“就在那座宅子,毕姑娘要不要去我家坐坐?我还得好好谢谢你,如果不是你送我去医馆,我那日怕是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

毕巧有些纠结了。

去她家做客?那是不是就能遇见原身爹了?

第70章 (一更)

“好呀!”毕巧没多犹豫就答应下来。

难得有机会能和原身家人接触接触,她怎么可能放弃?

含蓄一笑,“可我都没提前准备拜帖,是不是不合礼数?”

奚颐和牵起她的手就往宅子的方向走,“是我邀请的你,自然就合礼数了。”

奚家的宅子算不上大,甚至有些地方还能看出破旧。

但收拾得特别安静,装扮的也很高雅,一看就知道是有人花过心思。

奚颐和将人带到后院,请人坐下后又让小丫鬟去取灶台蒸好的糕点,“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要是喜欢可以带回去一些。”

毕巧连连道谢。

奚颐和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跟着笑了笑。

就很奇怪,明明她们两人不过第二次见面,这要是放在以前,她不会在完全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上了她的马车,也不会在再次相遇时,就将人带回家。

可看着面前的小姑娘,就有种很莫名的亲切感。

奚颐和向来遵从本心,既然想不通,那就多多相处就是。

紧跟着又聊了几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

奚颐和听了几句,眼里带着些不喜,“毕姑娘先在这里坐坐,我去去就来。”

毕巧点头应着。

当人离开后,就捻起一块糕点吃着。

这味道很熟悉,倒不是她吃过,而是原身记忆中最喜欢的味道。

“颐和,咱们可是亲戚,你真要将我们赶走?”

“那孩子我都带过来了,是咱们本族的孩子,要是……”

“哎哟哎哟,别推我。”

“我要留下,奶奶说了,这里是我的家,以后这里的东西都归我……”

喧闹声慢慢变小,说话的声音从很清晰变得小声,没一会的功夫就彻底安静下来。

毕巧不用好奇去打听,大概就知道是什么事了。

奚家人口不多,家中的小辈就奚颐和一个。

如果不是奚夫子桃李满天下,有几个学生还是京城的官员,奚家其他房早就惦记起奚颐和家的一切,尤其是他们家只有一个女儿,恨不得直接占为己有。

就算顾及奚夫子有些厉害的学生,不敢将事情闹得太大,但也会时不时冒头出来,说是给他们家过继一个男孩,以后就能给奚颐和撑腰。

这些都是屁话。

奚家旁支的那些人,只知道沾光没想过一起渡过困境。

在第一世,奚颐和嫁给了苏博廷,一路成为举人夫人、状元夫人,一时之间风光无限,没过十几年苏博廷当上朝廷重臣,那更是财权在手。

奚家旁支就像个狗皮膏药,一直巴着他们不愿意离开。

好在,不但苏博廷不是那般纵容身边人犯事的人,奚颐和瞧着性子弱,可她手段也果断,将这群人收拾的服服帖帖。

想要占便宜可以,但得按着规矩来。

原身这位姐姐能柔能刚,性子不是一般的好。

只可惜,在第二世的时候有殷欢的介入。

说实话,毕巧看过原身的记忆后,再想想殷欢这个人,实在是不懂苏博廷是怎么看上这么无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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