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1445)

作者:莫向晚 阅读记录

“你知道他住哪儿?”辛鑫问。

“嗯,公司有登记,若不是他连电话也不接,我也不用特意来一趟,我… …”邓云诗说着看了一眼辛鑫,她知道对方喜欢自己,而她么,不是太喜欢这种类型的,她喜欢的其实是顾朗那样的,瓜田李下,为了避嫌,这才约了辛鑫。

辛鑫似乎体味到了这一层意思,没有再问,跟着邓云诗去了顾朗家中。

家中有人,顾朗神色颓废地开了门,倒是没有酒气和乱扔的垃圾,哪怕窗帘拉着显得更为昏暗,但还是能够承受的范围。

邓云诗是不喜欢顾朗现在这个样子的,为了一个女人要死要活的,她是有点儿看不上的,去了那点儿心思,说话就更公允了,几句话的问候之后,转达了陈母的意思,“她说让你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不用惦记她,她会把那间房子再租出去,以后也不怕没人帮衬… …”

“我会照顾她的,你们不用管,我会负责的。”顾朗很坚持。

邓云诗没有多劝,这种事都是个人意见,她也不准备为了顾朗的以后多考虑什么,她又没必要为顾朗负责,没了那点儿喜欢,这人是好是歹随他去吧。

辛鑫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顾朗一眼,说:“以后有什么困难,也可以和我们说,你这个朋友,还不错。”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顾朗这人还算有担当,不是那种轻浮油滑的男人。

第1225章

鬼魂陈露是特例, 还是普遍?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半个月后出现,顾朗再次见鬼,一个跟随在某人身后的鬼魂,对方碎碎念着一些事情, 大抵是那人怎样害死了他谋夺了他的家产,最要命的还是他一向优秀的儿子竟然也是那人的。

“我一定要弄死你,弄死你, 你该死… …”

虚胖的鬼魂看起来就不是个能打的,而被他记恨的那人却是个身材有型的,应该会比他能打,哪怕成为鬼魂了, 但看他胸口的浅浅红色, 大概也很难逆袭成功,呃,应该不算是逆袭, 反攻?

被记恨的那人是个客户, 正跟一个销售小姐谈笑风生:“可不是么,儿子大了,早点儿买个房子, 以后就给儿子当婚房,建行嘛!”

“啊, 您可真是个好父亲。”长发披肩的销售小姐笑靥如花, 很是满意畅谈的结果, 笑着吹捧这位大老板父亲的能干, 一套几百万的房子,随手就买了,的确是很能干了。

顾朗端着水杯,销假回来之后,他就是一副老干部的样子,总是端着保温杯,不同的是保温杯里的热水不会泡枸杞。

售楼大厅里这会儿没什么人,沙发那边儿的谈笑声就显得洪亮了些,见顾朗盯着那边儿看,同样看向那里的售楼小哥酸溜溜地说:“干这行还是美女吃香啊!那老板对我正眼都不带瞅的。朗哥,你看,这一单又稳了。”

“那倒是。”顾朗点点头,凭那人身后鬼魂的模样,顾忌两个反目出什么事情都还要好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足够完成一个买房交易了。

“别酸别人,好好努力,咱们这里可是风水宝地啊!”

只要不是阳光直射,一进屋子鬼魂就能显形,要是有个精神力高的,在这里简直是能够洞悉天机啊!

不知道这个鬼魂生前什么性格,但看他的样子,似乎也跟鬼魂陈露一样,变成了话痨,生怕来历交代得不够清楚,前因后果不够明确,如同吵架中的女人,总是反复自己生前那点儿事情,这是什么原因?

也许是为了增强怨气?

有些东西,心里头觉得很重要还不够,还需要通过各种刺激,包括语言刺激来增强。

又或者,是为了增强执念?

也当过鬼,但好像一开始就知道怎样走正统路子的顾朗,还真的不太了解这种野路子鬼魂到底都是怎样变强的,鬼魂陈露完全不能作为标准,她的变化太快了。

是啊,太快了,若是没有这个同类的衬托还没觉得,但这样一对比,生前被害死,死了才发现被戴了绿帽子很多年,其中怨气恨意总会比陈露更深吧,但这个鬼魂弱得,连鬼魂陈露的初级阶段都达不到,这总不能是说穿鞋的还不如光脚的吧。

跳出剧情来看,根据以往的经验,顾朗判断问题在鬼魂陈露身上,总之,几乎没多少剧情就死掉的原主撑死了就是个小炮灰,还是反派系的,早早退场,而存在下来的鬼魂陈露指不定会成为大佬什么的,再在某个重要的戏份之中成为大反派,或者干脆就是配角打个辅助,总之,会得到一定的世界偏爱。

这样想,之前没有能力下杀手而选择了逃避作战,果然又是聪明的决策了,否则,谁知道世界会不会采取补位原则,若是弄掉了它一个反派,再还它一个反派什么的,想想就是数不尽的因果。

很多时候,不杀都是因为太麻烦,这个教训,顾朗可是再清楚不过了。

越是到大世界了越是明白,很多时候杀死一个人的物理存在没点儿用,反而容易形成更为麻烦的局面。

比如陈露,比如某些死后还能形成小世界当囚牢的人物,都是人才啊!

而大世界人们的灵魂均值决定了,他们之中的大部分都有这样的能力,这就恐怖了,想想看,有形之物好对付,还是无形之物好对付,又或者诡秘之物好对付?

顾朗还在想着,那边儿的聊天已经结束了,父亲给儿子买房,然而儿子未成年,这便需要监护人出场了,尴尬的是,父亲竟然不是监护人,签合同还要孩子的母亲来。

“可能是重组家庭吧?”

销售小姐送走了客户,回来就跟他们八卦,猜测对方到底是怎样的条件。

“看着不像,听他对自己儿子不是蛮喜欢的吗?不像后爸。就是做事不果断,还要女方做主,吃软饭?”

“不管怎么样,能够交了定金就好,我就怕最后跑单了,这样也算是放心了。”

“哎,就是可惜,要是下个月的单子就好了,这个月的销冠肯定又是朗哥。”

“哈,你们不说我都忘了,还有那个客户的房子。”

顾朗想起来被鬼魂陈露鬼上身的那位客户,好几天没看到人影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反悔,虽然那样的大老板大概也是不好意思反悔的,合同都签了,备案了,但肯定会有点儿麻烦。

“那可真是个大老板啊,一下子买那么多套,他是要送人吗?”

买房子多的不是没有,还有那种一买好几层的,但这种住宅买那么多,可就有点儿奇怪了,就算是投资也不是这样的啊。

销售们好奇的眼神看过来,询问:“他是做什么的啊,那么有钱?”

“开公司的呗。”顾朗没准备说这些客户隐私,哪怕很多都算是半公开的内容,一语带过之后就叮嘱神态轻松的销售小姐,“这一单你也留心一点儿,不要让他们拖太长时间了,容易生变故。”

“会有什么变故啊?”她不解反问。

“留心点儿就是了。”顾朗当时看到那男人走出去的时候,他身后的鬼魂身上红色蔓延了一些,想到当初鬼魂陈露也是如此,顾朗是真心觉得这个售楼大厅可能真的是什么风水宝地了,专利鬼魂。

“好吧,我知道了。”

对自己经理的好心叮嘱,销售小姐也没反驳,认真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日期,完善了客户记录。

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顾朗回到家中,黑乎乎的房间还是很冷,他的脖颈这两天还是有点儿不舒服,对着镜子仔细看,能够看到那皮下渗出来的灰黑色泽,鬼力果然不是很好驱逐,精神力到底不是专门克制这个的,用起来十分不顺。

但要修炼别的力量,等到有效果的时候,最快也要一两年的时间,都是积累型的力量,顾朗倒是可以微调时间,蕴藏在灵魂之中的时间之力给了他这样的特权,但这种特权的使用总是有代价的,寿命,健康,身体… …总要放弃点儿什么,缩短停留在这个世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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