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507)

作者:莫向晚 阅读记录

“这一大早的,又是这么吵吵闹闹的。”二楼靠里,穿着光鲜旗袍的女子踩着红色的高跟鞋,打着懒洋洋的哈欠,顶着卷毛鸡窝头就出来洗漱,她端着的搪瓷盆中是一条白色的毛巾。

“孩子多,吵到您了。”灰衣女人这样说着,就赶紧去收拾走廊上的东西,怕挡了对方去水房的路。

“郑婶子,不是我说你,你老在这里干事也不是个长久,这才多少钱,顶多是把阁楼的租金给你免了,你也去外头找找事情,你这样的能干,到哪家做佣不比这里赚得多?”卷发女走得摇曳生姿,她的唇角有一颗黑痣,翘着一侧嘴角的笑容便显出几分讥讽相来。

灰衣女子也就是郑婶子听了勉强笑着说:“您说的是,您说的是。”她虽然这样应了,但是显然不是真的动心的意思。

卷发女也听出来了,轻轻“哼”了一声,扭着腰走过去,没有再多说。

“跑什么跑,毛耗子似的!”楼下传来一声斥责。

少年就看到那一串跑在自己前头下楼的几个从一个黄色旗袍的胖女人身边经过,胖女人回头骂了他们几句,不见回应,皱着眉又抬过头来,看到二楼上郑婶子的身影,冲着楼上喊:“可管着点儿你家的孩子,这力道,可别把我家的地板都踩坏了,这可是上好的红木地板。”

“可行行好吧,你们一大早都是闲的,让我这个大作家好好睡一觉不行吗?”戴着眼镜穿着长袍的先生从楼梯口的房间中冒出头来,说了一声,颇为暴躁的声音压下了所有的声响。

少年走过,刚好听到他“乓”地一声关门,声音还挺大,震得门框上的灰都有坠落的迹象。

“可是位先生!”卷发女不屑地哼了一声,声音小,没传到楼上去,倒是楼下的胖女人听见了,颇有几分共同语言地撇嘴说:“人家可不是先生么,新华的作家呐!千字一分钱的作家!”

第430章

一早上的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 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那些没有地方去的小毛头则在这座庄园自带的花园中玩耍。

这座庄园是百年以前建造的了,后世人又经过翻修,有些房子加上了一些西方风格, 比如那后来加盖的一层小阁楼, 还有一些租客们后来搭建的违章建筑,整个庄园的风格已经被破坏了不少, 至少那个可能漂亮的花园如今看去也就是个花圃的作用, 还被勤俭持家的房东太太种上了蔬菜。

自来水是后来加装的, 连同卫生间, 并不是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 阁楼上什么都没有只能放几张床, 勉强隔出两个房间,被郑家人占了,他们一家五口人,除了少年郑嘉轩,就是他那个失了丈夫的母亲, 带着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一并住在这里。

二楼是主卧所在,原先大概还有书房、琴房等分配, 现在通通改成了卧室, 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被租出去, 总共八间房子, 住满了一半儿。

早上说话的那位卷发女是大世界舞厅的舞女珊珊, 这一行如今都叫做“小姐”,是个比较洋派的称呼,她独自一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到这里住下来的,反正年头也有一两年了,算是老住户了。

那位新华的作家叫做焦仁孟,独身一个住在这里,也不见有什么朋友来往,男性女性,都没有一个,比起珊珊的日常,他的日常要神出鬼没得多,很多时候都没办法分辨这人到底在还是不在。

再有一家就是房东太太,身穿黄色旗袍的胖太太葛太太,她夫家姓葛,那是一位常年跑商的人家,买下了这栋庄园之后觉得自家人口少,孩子老人都没有,住了太浪费,便改了改,租了出去。

因为这边儿的地段儿有些偏,哪怕庄园很像一回样子,但租金收得高了没人住,收的少了他自家觉得不划算,庄园之中的这栋主楼租出去的就比较少,反倒是临时搭建的那些违章建筑,因为租金便宜,都租了出去,那些拖家带口的,把好好的花园子弄得跟街坊巷里一样热闹。

二楼上还有一户人家,寡妇带着女儿住,两人像是旧派的那种讲究人家,轻易都不跟他们来往,女儿家还裹着一双小脚,走路都不方便,身边便有个照顾他们的仆妇在,一身老派的衣裳,愈发加重了庄园混搭的味道。

“嘉轩,带着嘉谦去上学吧。”郑婶子好容易停了停手,给郑嘉轩理了理衣领,就递过一个小布包给他,让他带着弟弟郑嘉谦去友谊路的友谊中学上课。

兄弟两个的年龄相差两岁,郑嘉轩作为老大,时时都要起一个带头的作用,往常不上学的日子,都是他带着下头一串小的玩儿,如今上学却也只能带着嘉谦一起,十岁的妹妹郑彩是女孩儿不用上学,家里头也掏不起更多的学费,她便给母亲帮忙看着弟弟,更小一些的弟弟郑嘉翼才五岁,可上可不上地在家瞎玩儿。

“嗯,我知道了。”郑嘉轩如同原主那样寡言地应了一句,背上包,布包耷拉在腰侧,能够感觉到一个热乎乎的东西,手上摸了摸,是鸡蛋,两个。

回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这是要当做午饭吃的,还是他跟郑嘉谦两个人的午饭。

这可真是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上一次碰到这样的年代,他好像是在国外待着,回来没多久就病死了,当时家境好,有钱,也没感受到这一份儿困窘,现在倒是又能体会一遍了。

“哥,快走,再不走就迟了,你今天起床太晚了!”郑嘉谦对上学很是认真,只要是上学每天就能够有鸡蛋吃,还能有同学一起玩儿,对他来说比在家里好多了。

“嗯,知道了。”

郑嘉轩跟上弟弟的脚步,走出庄园那个大铁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又被催促了一声,赶紧跟着跑,跑了两步到拐弯儿处的时候顿住了脚步,猛地回头,目光中盛满了惊讶,树呢?

昨日夜晚雷雨闪电,摇晃的树影能够投射到算是三楼的阁楼窗户那里,那么,这么高的树呢?

没有树,庄园之内,没有树。

等等,还有哪里不对,是了,昨夜的那个女人呢?那个说让他“没事儿就睡”,还给他掖被子的女人呢?如果郑婶子是他的母亲,那么,那个女人是谁?

明明是朗朗白日,阳光之下,地面上没有雨水残留的痕迹,周围的花木也并不曾遭受风雨的摧残,但郑嘉轩却感觉心都浸在了冰水里,一股刺骨的寒意让他打了个冷颤。

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一家五口人似乎从有记忆以来就生活在这个庄园的阁楼之上,郑婶子也没有离开庄园找外头的工作,一直是在庄园里头做工换房租,生活普普通通,跟任何人都没有什么不同… …

不,还是有不同的,原主的记忆中没有一丁点儿关于父亲的记忆,可能高大可能矮小,可能是个不着家的浪子,可能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但,他的记忆中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存在呢?

如果说父母不合,那,最小的弟弟才五岁,似乎可以说明五年前,至少是五年前,他的父亲还应该在。

但,没有,他没有关于父亲的任何记忆。

作为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这显然不是简单的健忘症能够说明的事情。

为什么原主会把这件事忽略了呢?因为郑婶子总是说他们的父亲忙,而生活的确也十分繁忙,每天清晨能够过来给他们穿衣就是郑婶子这个当母亲做得最亲近的事情了,之后就是饭食,其他的,她都忙得顾不上。

或许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并不是因为孩子已经足够成熟,而是他们明白在吃饱肚子之前的其他话都是没用的废话,不会追着母亲要爸爸,因为他们并不能够意识到父亲的作用在哪里。

原主作为长子,早早就被送去学堂,从旧式的私塾读到现在的中学,早早的自立让他比其他的孩子少了更多的好奇心,按部就班地生活着,有一种麻木而机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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