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524)

作者:莫向晚 阅读记录

“我不想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终点啊。”郑嘉轩笑了笑,看着有些蒙圈儿的郑嘉翼,他的目光中也有笑意,弟弟妹妹跟自己都不太像啊,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所以总是要分开的,不管生离,无论死别。

又过了一些年,郑嘉翼也在某个地方停下了脚步,重复着哥哥姐姐送走大哥的样子,目送大哥离开,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娇俏的少女,跟他肩并肩站着,目送的眼神中没有半分阴霾。

“这里很安定的,为什么大哥还要走啊?”

“或许是因为,他的心不安定吧。”

第445章

“哎哎哎, 跑慢点儿啊!”

坏小子在前头跑着,胖墩墩的身材完全不影响他的速度,看着他以一种胖子特有的灵活跑到了前头,后面跟着的老太太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

她的儿媳妇扶着她, 说:“别管他,您慢点儿走。”

儿媳妇担心地看着老太太的脚,她是见过的,老太太的脚不好, 据说是以前那个时候缠了小脚,哪怕后来放开了,也试图正骨, 但时间长了, 骨头都长得畸形了,哪里是那么好放的。

以至于如今的鞋子除非是手工的布鞋, 不然老太太穿了都不舒服, 走一段路脚就要疼的。

说到底,还是那个年代不好。

自小就生长在和平社会的儿媳妇, 除了从历史课本上看到一些关于那个时代的事情, 更多的只能是从老太太的身边听来了。

她是历史系的,对这些的兴趣挺浓, 也就更喜欢听老太太讲古,因为这个, 婆媳两个的关系跟母女一样, 相处得极好。

逛公园是个日常, 逛完之后儿媳妇先带着老太太回去了,她的脚不能够走太多路,倒是坏小子,这会儿拿着他舅舅给买的水枪正跟别的孩子玩儿得正欢,跟他说话都不在意。

“这臭小子,回去非教训他不可。”叮嘱了弟弟两句,儿媳妇就先带着老太太回家,嘴里还不住抱怨。

“可别说,我大孙子好着呐。”老太太笑着阻止,慈眉善目的脸上,一双眼还亮着,早都看出来儿媳妇的言不由衷,语气里的喜爱真是挡都挡不住。

儿媳妇借故抱怨了两句老太太的偏心,有了孙子,真是媳妇都不要了。

“哪能不要啊,这么好的媳妇,我是打着灯笼才找到的啊!”老太太这样说着,拍了拍儿媳妇搀着自己的手背。

回到家中,儿媳妇就去做饭,三居室的房子面积不小,古色古香的布置并不合时下人的喜欢,但到底是老爷子的喜好,每次听到老太太讲老爷子的事情,总会让儿媳妇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丈夫,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老爷子什么都好,就是去世太早,都没来得及见到自己这个儿媳妇,更不用说她生下来的大胖孙子了。

吃饭的时候,儿媳妇专门盛出来两人份儿的饭菜端到老太太的屋子里头去,老太太从来不跟大家一桌吃饭,要说守着老传统男女分桌,其实也不是,只是她更想跟老爷子的牌位说说话吧。

要说家里头有什么最开始不习惯的,便是老太太把老爷子的牌位放在自己的卧室了,每天对着,不说膈应不膈应,到底是让人感觉怪怪的。

但是看过家里头的神龛之后,儿媳妇也多了几分理解,老人家嘛,又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迷信点儿啥,也不花什么钱,也算是个寄托了。

不看别人家老太太都没自家的可爱吗?就是笑容笑出来的褶子,都没自家的老太太平整。

房门一关,老太太坐在小桌旁,饭菜都是热腾腾的,正对面的牌位冷冰冰的,上面只有同样冰冷的三个字“郑嘉轩”。

没有着急动筷子,老太太看着牌位,轻声念叨:“快吃饭吧,这可是你儿媳妇亲手做的,她的手艺还好,你儿子爱吃… …”

空旷的房间中,这些念叨并没有回响,但是老太太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重逢,她那时候的欣喜,这会儿都还能记起。

郑嘉轩是个怎样的人呢?她自从搬到那座庄园就见过他了,清俊少年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都更能干,她总是偷偷从窗子张望,最开始那一份说不清楚的好奇谁知道是为什么呢?

后来就觉得他比别人更熟悉,更想让人亲近,再后来,就是被鬼迷了,她那时候模模糊糊的还是能够感知到一些,那鬼是认识郑嘉轩的,但好像没什么恶意。

母亲因为这事生气的时候,也是她轻声劝慰,她不想追究他的错,这本就不是他的错。

再后来,那个小院子里,隔着一道门听着他跟母亲说话,说了什么她都记在心里,她见他要走,出声换得他回顾,却到底还是什么都不敢说,就连那一声唤的也是自家亲娘。

“娘,我要学这个,我会好好侍奉大仙。”

她头一次这样坚定执拗,她知道母亲的顾虑是什么,这些大仙,未必有坏心,但为了让人通窍,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总会设下各种磨难,这便是“点化”。

母亲之所以沦为寡妇,便是这些磨难之一,其他的疾病不顺,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或许正因为明了这些,母亲做事总是不积极,不乐意帮那仙家结缘度人,好像赌气一样,除非没钱,否则绝对不帮手,也不让自己信这个,不肯让她也受那些苦。

可是,那些苦有什么呢?如能为他解困,怎样都是值得的。

或许上天怜她这一点念想,总还是在多年后让他们重逢了。

那一天,母亲被人胁迫做事,她被人捉着,两人都知道无论成与不成,都未必能够落得好,却又无奈,这世道,女子何其弱也。

便是大仙的力量,也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的,何况那些大仙度人是为了结善缘,又怎么肯轻易害人。

说到底,借用来的力量不能够随心所欲。

“相识一场,总不能看着你们受难。”他救下了他们,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厉害身手,如英雄一般救了她们。

母亲叹息一声,知道她的心思,最终成全了她,硬是把她托付给了他。

郑嘉轩——郑嘉轩——郑嘉轩——

想到这个名字,心里都是甜的。

老太太笑起来,满口的假牙洁白如雪,她拿起筷子不紧不慢地把饭菜分成了两份儿,端起一份儿自己吃。

一道橘红色的身影呲溜一下从窗口处奔来,直接跳上了桌子,蓬松的毛发乍一看好像松鼠一样,细细看才发现这狗儿一样的大小并不是城市中常见的宠物类型。

“我还说你不来了呐,今儿怎么回来了?”

老太太笑着,把另一份儿饭菜推过去一些,嘱咐道:“小心烫。”

灵性的黑眼睛看着老太太,也没什么推拒的心思,黄鼠狼端正蹲坐在桌上,然后人儿一样拿着勺子吃饭菜,只是爪子不便,到底不是那么稳当,时常有饭菜掉落桌面,它也不去捡,老太太也不责怪,再给它填上新的。

“没想到你今天还真回来了,没准备鸡,晚上还来吃吗?我亲自给你做鸡吃,你以前最爱吃我做的鸡了,不放辣子。”

想到这小东西被他宠着的时候,就他爱故意逗弄,明明说对方“跟个人儿一样”,知道它吃不了辣子,还总爱让她做辣子鸡吃,让它看着眼馋,闹得它“吱吱”叫,真生气了,还得他亲自去哄。

那时候,她还有些醋呐,可后来… …

“这么多年了,也就你我能够记着他了。”

放下筷子,看着黄鼠狼吃完饭,老太太起身拉开牌位桌下方的抽屉,拿出一把梳子招呼黄鼠狼过来,“来,我给你通通发。”

黄鼠狼通人性一样,真的窜了过来,大约是因为吃饱了,动作有些懒洋洋的,看着不那么伶俐。

老太太认真地给黄鼠狼梳着毛发,一边梳一边柔声跟它说话,把它当个孩子一样哄着,哪怕它的实际年龄已经不小了,比她的儿子还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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