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三国打工人+番外(228)

作者:蒿里茫茫 阅读记录

陆悬鱼踌躇了一会儿。

“现在正缺人手,我总得想个办法,”她说,“琅琊诸葛玄现今应当在刘表处,他南下避难时,我曾见过他一次,若能将他那一家子都带回琅琊,我这里便有了助力。”

天气将要转凉时,陆悬鱼带着田豫、太史慈,还有她那两千本部兵马,以及人数不及五百的健妇营,离开下邳,出发去了琅琊。

莒城是萧建的,开阳是臧霸的,她的兵马便暂囤于琅琊阳都,东邻莒城,西有沂蒙山,北面隔了沂水便是青州,算是边境地带,正适合她屯兵。

在曹操屠徐州时,阳都人已经跑了一波,现在虽然逐渐有人回来,但人丁还是稀少,城中十分萧条,本地士族只剩下稀稀落落小猫两三只前来迎接。

……但她入城的这场晚宴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特别,特别,特别的热闹。

首先臧霸特地从开阳跑了过来,态度特别友好热情,带了些钱帛和牛羊美酒过来,给她这位新搬来的地头蛇道贺。

除了以上那些礼物之外,他还带了一样很特殊的礼物。

这是个年轻人,要测骨龄的话,年纪可能不超过二十岁,因为臧霸重点强调了一下。

“从弟尚未成家,但男儿志在匡扶社稷,怎能考虑儿女事!”臧霸大声说道,“送来将军帐下以供驱策!”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

……是个小号臧霸。

……意思就是说,这是个身材高大,一身戎装,浓眉大眼国字脸,胡须极其浓密的壮汉,只有那张脸稍微年轻了一点点,不然她说什么也不相信这人还没到二十岁。

这位壮汉生如洪钟,一开口整个中军帐都跟着轻轻地抖了抖。

“愿为将军执戟,略壮声威!”

她感觉自己的脸笑得很尴尬,“帐下正缺这般豪杰!宣高如此,我当何报啊?”

“能跟随将军这样不世出的名将,岂有他望呢!将军休过谦!”臧霸豪爽地说道,“来日光耀门楣事,我便都托付在将军身上了!”

……她就特别不擅长这种疯狂吹捧的场合,正在悄悄用脚抠地时,帐外忽然有亲兵跑了进来。

“将军,下邳有信至!”

“快拿来我看!”她欣喜若狂。

“还有一位使者!”

“一并请来!”

于是帐外走进来一位青年,青布头巾,细布直裾,脚下方履,特别标准的文士模样。

也是二十岁左右模样,一见到她就恭敬行礼,她连忙止住了。

“叔友何来?”

“正为送信而来。”陈衷笑眯眯说道。

……这位是熟人,陈珪的侄子,陈登的从弟,跟着陈珪学经典,也跟着陈登吃生鱼片,偶尔也跟她一起被老师罚站挨骂。

她招呼了一声,打开了这封信。

信是陈登写的,大意是:这是我家三弟!你见过的!侍立师长终日不倦,品行很好!又无家室所累!阿兄我瞅着你身边没有几个自己人,国让又被封去琅琊了,不如让他来做你的主簿吧,他粗通诗书,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让他就近教你,也省得我时时从广陵挂念于你!一定多保重!

她看完之后,感动极了。

“还是阿兄心疼我啊。”她说道,“叔友辛苦!”

“能在将军帐下历练,谈何辛苦!”陈家三弟一脸坚毅地回道。

臧霸和小号臧霸飞快地互相看了一眼。

“若在阳都城有什么住不惯的地方,你也一定要告诉我,”她丝毫没有察觉,还在继续往下说,“元龙兄将你托付给我,我一定要照顾好你的!”

帐中好像传出了一声轻轻的“哼”。

……也可能是她听错了?

“将军督两郡军事,事务繁重,岂能为琐事而累呢?”臧霸笑眯眯地说道,“我那开阳城修缮得不敢称壮丽,却也还能住人,叔友贤弟也可去我那里暂居。”

“阳都历经战乱,确实稍逊开阳,将军若当真有此心,何不请陆将军同去呢?”陈家三弟一脸纯良地问道。

臧霸的笑容滞了一下。

……这个气氛,好像有点不对劲?

“将军!”有小兵跑了进来,“郯城有信使至——!”

……这个气氛,确实不对劲。

当她来到阳都之后,远至广陵,近至开阳,徐州的各路世家豪强都纷纷送信过来,表示仰慕她的威名,想要送家中子侄来帐下投效。

这些子侄有文的有武的,统一特点是……

他们全都没结婚。

……这可太奇怪了。

一整天的时间里,她收了四五个送来的人,以及五六封准备送人的信。

这个不对劲的剧情直到一位新客人的到来,到达了顶点。

那位客人是将至夜里时入城的。

因他要入城,城门不得不延缓关闭,从天色昏黄直到月亮爬上夜空,他带来的仆从还没有走完。

先是手持火把的仆役,而后是骑马佩刀的健仆,再然后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婢女百人,队伍里又有工匠数十人,厨子数十人,马车数十辆,外加数不清的牛羊骡马,这长长的队伍因为火把而在夜里成为了一条蜿蜒数里的长龙。

这样夸张的队伍,非是哪一路诸侯的兵马,而只是为送一个人过来——她就这么站在城门口,呆滞地看着这一幕。

这个少年穿着锦袍,脸上扑着厚厚的粉,腰带上叮叮当当挂了十余串的金玉饰物,在火光下璀璨生辉,看得她移不开眼睛。

“将军,”这个把脸涂得一片惨白的少年从那辆铺了极厚垫子的马车上下来,也带着浓厚的香气飘了过来,“阿兄要我来将军帐下效力……将军?将军?”

东海糜芳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第170章

下邳的糜氏宅邸里,一位年轻女子正缓缓从廊下而过,她大约二十岁出头,容貌秀丽,青色曲裾外,套了件灰色罩袍。那罩袍颜色朴素,上面也没有什么纹理,只是十分轻薄,远望如烟雾一般,缭绕在女子周身,偶尔一阵风起,飘飘洒洒,仿佛高山上拂过的一朵云,轻妙无比。

这是十分难得的绢绡,轻华之处可比蝉翼,因此价值也十分不菲。时逢乱世,这样的布料更加难得,莫说寻常士族难得一见,便是那些阀阅世家的女眷也不舍得这样日常穿着,它更适合在夏日里穿了出去,

但糜氏女却拿它当做日常的穿搭,这样随意地穿过一条长廊,走到了兄长那间客室的门口。

糜竺自账册上抬起头来,略有些讶异。

“阿沛何来?”

“为小弟而来。”阿沛语气平和,步伐不疾不徐,话语里却带了一点责备意味,“阿兄如何能将小弟送去阳都?”

糜竺将笔搁置一旁,示意妹妹坐下。

“他在家里也不做正事,正可送去陆廉军中历练,”糜竺笑眯眯地说道,“阿沛是心疼子方,还是心疼银钱?”

“我是心疼阿兄的筹谋。”她缓缓坐下,一旁立刻有婢女为她端来了蜜水。

糜竺摸了摸胡须,“什么筹谋?”

“阿兄送小弟去阳都,历练是假,想与陆氏联姻是真。”

这位雍容敦雅的富豪被戳穿了心思,一点也没恼,而是笑道,“阿沛觉得哪里不妥?”

“陆廉年少成名,天下皆知。”

“嗯,”糜竺一本正经地说道,“但我家有钱,也不算配不上她。”

“就算我家有钱,可是小弟整日嬉游,不乐读书。一副文不成武不就的模样,哪个女郎会喜欢他?何况是陆廉!”

糜竺拿了竹简捂在脸上,笑得胡子抖了又抖,抖得糜沛都有些坐不住了。

“阿兄笑什么?”

“小弟虽说学问上确实略差了些,但他妆奁带得多,脸上的粉涂得也多,”麋子仲笑过之后才说,“说不定陆辞玉就喜欢这样的呢。”

况且他家小弟就算自己拿不出手,还有身边那一大群僮仆帮衬呢!这个气势怎么也不能差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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