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不做正经替身[穿书](22)

作者:宴夜鲤 阅读记录

不知对面的白月光说了什么,秦暮轻声笑道:

“不会走了这么长时间,都不记得我长什么样子了吧。”

这幅样子,是秦暮从未在温肃柠面前展露过的。

温肃柠颇为新奇地看了几眼,据他所知,这种只在心爱之人面前温柔,在外人面前冷漠的反差,是很受欢迎的一种特质。

但如今亲眼所见,他只觉得秦暮是不是有点精神分裂。

温肃柠收回视线,就要往阳台走,突然听到秦暮说:“等一下。”

他停住脚步,抬头看去,秦暮刚把电话挂断,就这么恰好跟夏敬云聊完了。

秦暮又恢复了冷漠表情,如同方才在他脸上看到的温柔都是幻觉,他走下最后几阶楼梯,道:“敬云二十六号回来,你东西收拾好了吗?”

二十六号,也就是五天之后。

温肃柠点头:“收拾完了。”

秦暮:“记得收拾干净点,我不希望敬云会看到有关你的任何东西。”

少年似乎被伤到了,他垂下眼,掩盖住眸中神色,沉默片刻,轻声道:“……我知道,我不会给你惹麻烦的。”

秦暮嗯了一声,再也不看温肃柠,径直去厨房拿酒。

温肃柠在他身后抬头,乌黑的眸中什么情绪都没有。

少年拉开阳台的门,走进后院。

春末夜晚的空气清新微凉,风带来植物的馨香,温肃柠抬头望着夜空,有点记不清上次看到这样美丽的星空是什么时候。

去挪威出差的那次吗?还是在布拉格的酒店里?

温肃柠从外套口袋里摸出小型手电筒,对着天空打开。

光柱冲向上方,很快消失,如果它的亮度再强点,应该能隐隐将稀薄的云层照出轮廓。

然后,温肃柠看向对面的别墅。

二楼卧室的窗户暗着,但温肃柠隐约望见露台上有一道身影。

直觉告诉温肃柠,对方正在看着自己。

就像之前那次。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来点小红包~

第14章

温肃柠不客气地将手电筒对准露台,按下开关,把亮度调到最大。

光线投射,照亮了那隐藏在黑暗中的身影,这下温肃柠看清了。

光晕中的男人微微眯了下眼,他仍是从容不迫的姿势,和温肃柠遥遥对视,甚至还抬起手中的酒杯,朝着少年示意。

温肃柠把手电筒关上,打开,关上,打开,再关上,打开。

迅速地闪了对方几下,当做自己的回应。

男人的眼睛眯得更厉害了,甚至把脸微微侧向一边,躲避闪光。

温肃柠对他无害地笑了笑,不再关注这位偷窥者,专心观察头顶的夜空。

温肃柠能感受得到,对方视线一直跟在他身上,就没移开过。

不过管他呢。

想要自我疗愈,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努力获知生活中的乐趣。

如今的温肃柠因为生病和吃药,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尤其是他能感觉得到,自己对写小说的性质也没有最开始穿来时强烈了。

现在他更多是抱着一种要考这个赚钱养活自己的念头,而非纯粹的快乐和享受。

他静心坐在台阶上,把脑子里的全部思绪放空,单纯发发呆也是好的。

温肃柠坐了半个小时,一直到觉得有点冷,才站起身来。

他专门看了眼,对边露台上那人还在。

甚至说直接放松地趴在栏杆上,欣赏风景般毫不掩饰地注视着他,男人肩宽腿长,气质沉静又稳重,那双黑沉瞳眸中,此刻会是怎样的神色?

温肃柠摸出手电筒,猝不及防中,又迅速闪了男人几下,转身扬长而去。

看什么看,神经病。

温肃柠回到房间,他把门反锁,铺上瑜伽垫锻炼身体,结束之后打算在洗漱之前,写好明天的细纲。

他已经快存够免费章节的九万字了,上架需要卡在比较关键的剧情点,对节奏的把握非常重要,毕竟这关乎于读者愿不愿意付费继续看下去。

温肃柠就设定在了主角郑弘所面对的第一个大冲突爆发——和极度偏心的家里决裂。

郑弘是家中二子,上头一个哥哥,下面两个妹妹,父母非常偏心娶了隔壁村长女儿的长子,又极度愚昧。

做出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让郑弘用辛苦赚来,本想给妻女添置衣物的钱给长子盖新房,把家里鸡蛋都藏起来不给刚生产完的三女儿吃,让还在读初中的四女儿去相亲早点结婚赚彩礼。

而郑弘在鉴宝系统的帮助下,意外发现哥哥家里腌咸菜的缸其实是辽金官窑黑釉瓷,就问嫂子能不能给他,卖了钱之后对分。

嫂子是个不错的人,立刻就把缸给了郑弘,郑弘去古董行,识破行当老板的低价陷阱,买了个好价钱,按照约定把一半的钱给了嫂子。

但郑家二老知道后不愿意了,指责郑弘为什么要拿那一半的钱,郑弘反驳说如果不是自己认出那是古董,黑釉瓷就得继续做咸菜缸子,况且嫂子都同意的事,又有什么不可。

郑家二老见说不过郑弘,便开始翻旧账,说郑弘从小窝囊没本事,怎么可能这么巧认出缸子是古董,肯定是从外面认识了不三不四的人。

还顺带着埋怨一旁养病中的妻子生不出儿子,责怪年仅两岁的女儿今早失手打碎了杯子,在郑弘要发火时,又说不过是随后一说怎么还当真了。

长年累月的积怨被引燃,郑弘彻底爆发了,他不留情面地驳斥了父母,在父母“有种就滚出去”的怒骂中,带着妻女搬到了村子里无人居住的土房。

他把四处漏风的土房改造成合适住人的程度,并向担惊受怕的妻子保证一定会过上让所有人都高攀不起的好日子。

但村里就这么大,得知消息的很多亲戚前来劝说,要不就是冷嘲热讽,郑弘一一回敬,跟大家彻底撕破脸,也预示着不久之后,他就会带着家人去往更旷阔的地方。

吵架这种东西吧,要是会写的人写起来,会非常非常爽。

据温肃柠所知,当今社会存在着大量社恐,别说和人吵架了,光是反驳或者说个不,都能要了社恐的命。

他们是不想吗?当然不是,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在受了委屈的时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啊,可是做不到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默默地告诉自己忍一时风平浪静。

而文中主角凭借自己的一张嘴和全村人battle,还无一败绩,让对方很想反驳却找不到理由,只能气得仰倒或无理撒泼,肯定会爽得要死。

起码温肃柠把细纲写完,已经觉得爽了。

他这个人很少会跟别人争论,但不意味着不善于争论,毕竟做生意的人,哪有几个嘴笨,用舌灿莲花形容都是轻的。

他很满意地做完今天的工作,去厨房拿牛奶喝,好让自己能更快入睡。

温肃柠打开冰箱,拿出牛奶倒进玻璃杯里,水浴加热,靠在灶台边耐心等待。

突然间,他看到垃圾桶里,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温肃柠靠近垃圾桶,他蹲下身,认出那是……一串手链。

突然间,胸口剧痛。

猝不及防的疼痛让温肃柠当场失去了呼吸能力,得益于提前蹲下,才没有直挺挺地摔倒在地,眼前一阵阵的发黑,悲伤犹如暴风雨中的惊涛骇浪,将渺小的脆弱灵魂溺毙。

温肃柠用力按住胸口,竭尽所能地将姿势调整成侧躺蜷曲,防止他意识不清时的挣扎和抽搐伤害到自己。

那是属于原主残留的感情。

因为被仍在垃圾桶中的手链,正是他刚刚答应秦暮追求不久时,秦暮送给他的礼物。

情侣手链中属于温肃柠的一条,一直被悉心保存着,就算后来秦暮态度转变,从一开始的温和体贴变得冷漠,就算温肃柠发现自己只不过是秦暮校园暗恋对象的替身,温肃柠也只是时常将手链拿出来默默看着,回忆当初的那些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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