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不做正经替身[穿书](98)

作者:宴夜鲤 阅读记录

但牧云笙盛情邀请,他迟疑片刻,还是答应了。

丧尸突然从头顶跳出来的瞬间,温肃柠吓了一大跳,愣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手中有枪,上演了一出夕阳红人体描边枪法。

他被丧尸咬了两口,听到旁边传来牧云笙幸灾乐祸的笑声。

温肃柠头一次玩这种游戏,反应速度和动态视力都不够,马上就只剩下最后一层血皮。

眼看再度被丧尸扑倒身上,温肃柠手都放下了准备迎接结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牧云笙一枪崩掉了丧尸。

“别啊,这才刚开始,多玩会儿,开一局还蛮贵的。”牧云笙嗓音含笑。

既然牧云笙都这么说了,温肃柠只得再度举枪,还好他最近手臂练得还好,不至于被枪的重量压得手都抬不起来。

牧云笙很厉害,在他的掩护下,温肃柠慢慢瞄准,表现和最开始比起来改善许多,两个人冲进基地,和一窝丧尸打了个照面。

就算牧云笙再牛也没办法再完美护住温肃柠了,半分钟后,温肃柠眼前灰了下去。

温肃柠摘下眼镜,鬓角和额头紧张得出了一层细汗,心脏也跳得挺快,如果不是牧云笙拉着,他是不会主动体验这种经验刺激的项目的。

但如今玩过,感觉倒也还不错,比想象中要适应情况。

他们在游戏厅里消磨着时间,转眼就到了十点半,牧云笙把剩下的游戏币重新存回卡里,和温肃柠离开即将关门的商厦。

“也不知道家里来没来电。”温肃柠走出直梯,怀里抱着个青蛙玩偶,这是牧云笙和夹娃娃机搏斗了十几分钟才夹出来的,兴高采烈地送给温肃柠。

温肃柠对毛绒玩具兴致不高,但既然是牧云笙送给他,当然要收下。

“等到明天早上总得来电吧。”牧云笙拉开车门,系上安全带,对副驾驶的温肃柠笑道,“要是还没有咱可以再出来玩,就当放松了。”

温肃柠叹了口气:“要是还没电我可能就得带着电脑去附近的图书馆或者咖啡厅了,工作还是要做的。”

低调的黑色轿车驶离商厦的停车场,夏敬云站在台阶上,紧盯着它离开的方向。

“怎么了吗?”身后的秦暮低声问道。

夏敬云摇摇头,刚才他从餐厅里出来,好像发现了一个同他长得很像的少年,只是距离太远,夜晚光线又昏暗,他看得不太清楚。

少年坐进了方才那辆黑色轿车的副驾驶,夏敬云只来得及看清车牌号。

那辆车看似低调,其实是很贵的进口车,一般人有钱也不好买到。

会不会是看错了?如果那人真是秦暮找过的替身,应该经济状况不太好才是,怎么可能会做如此昂贵的车呢?

但夏敬云又很相信自己的眼睛,毕竟身为画家和雕塑家,他最引以为傲的便是敏锐的观察力。

他在心中默念车牌号,等到回去,得托人查查这辆车的主人。

注意到夏敬云的心不在焉,秦暮不悦地皱了皱眉头。

又是这样。

这段时间以来,夏敬云着实古怪,他每天早上出门,到晚上才回来,说是要出门速写,他也给秦暮看了随身携带的本子,确实有很多最新的画作。

理智告诉秦暮,这是夏敬云的日常工作,可不满的情绪愈演愈烈,很多时候夏敬云比他回家还晚,自己满心期待地回到别墅,看到的却只有黑暗的窗户和空旷房间。

秦暮无数次想过,要是温肃柠还在就好了,他能在每天回家时被人迎接着脱掉外衣,喝到温度适宜的茶水,无论突发奇想想做什么,都会得到应答。

少年对他百依百顺,无论是要求还是脾气,他都可以不加掩饰地表达出来。

他最认识的样子得以在夜深人静之时展现,而非像现在这样,每分每秒都只能竭力掩饰。

他能演两个月,三个月,但是真的能做到演一辈子吗?

光是这段时间,秦暮都快憋疯了,他对夏敬云表露出来的,只能是温柔和一些恰到好处的霸道。

因为秦暮知道,夏敬云是真正会反抗的。

夏敬云有太多太多退路,并不是他随意就能拿捏的存在。就像上个月,夏敬云可以直接在餐厅卫生间和肖逸海公然对峙,毫不留情地当着他和肖逸海的面说出那些话。

虽然危机暂时解除,他们又重归于好,可是……他真的要这样一辈子过下去吗?

他能感受到夏敬云的爱,但不够。

秦暮想要能把他当做更重要存在的爱人,最起码自己回家时,能得到温暖的迎接。

两人无言地坐进车内,趁着发动的功夫,夏敬云掏出手机,飞快记下了车牌号。

他想了想,发送给自己的母亲:[妈,能帮我查查这个号吗?]

车子朝香榭荫的方向驶去,秦暮沉默地开车着,突然冷不丁问道:“吃得还满意吗?”

夏敬云敏锐察觉到了秦暮语气中隐含的几分不悦。

他眼眸暗了暗,侧头看向秦暮,趁着不在路口,凑上去在秦暮侧脸落下一吻,微笑道:“很满意。”

秦暮淡淡地嗯了声,情绪稍稍平稳些许。

就是这样。夏敬云明明知道怎么做才会让他开心,但很多时候,都需要他主动提醒才能想得起来。

夏敬云重新坐好,在秦暮看不见的地方,狠狠翻了个白眼。

他知道秦暮是怎么想的,他们在一起也有两个多月,从相处的蛛丝马迹中,夏敬云也摸清了秦暮真正的秉性如何。

简而言之,秦暮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巨婴。

他做什么都喜欢以自我为中心,鲜少在第一时间顾及到别人感受,这种人格在心理学上被称之为全能自恋,全能自恋的人一旦遇见不如意之事,就容易陷入到全能暴怒当中。

可是夏敬云凭什么惯着他?

他从小接受最好的教育,从事着梦想中的行业,收入不菲,家境优渥,干嘛要为别人牺牲自己?

如果秦暮是真的爱他,倒还可以考虑考虑,做一些退步当做磨合。

可这人都找了替身,还口口声声说等了他六年。

夏敬云如今还待在秦暮身边,装模作样地哄一哄,无非是想用积蓄力量,用更残忍的手段进行报复罢了。

让秦暮全身而退的分手?绝不可能。

夏敬云在黑暗中,沉默地思索着,这时,手机屏幕亮起,照亮他抿成一条线的唇角。

是妈妈发来了消息。

[我转到家族群问了下,珂珂说这个车牌号她知道,是她一位朋友的,初云集团你知道吧,它家小儿子,牧云笙。]

夏敬云微微一怔,他没想到车竟然是堂妹熟人的。

也许他可以找机会去问一问。

牧云笙将车停在楼下,整栋楼所有窗户仍旧黑着。

温肃柠的手机正好也在车上充满了,顺利度过今晚不成问题。

“我自己上去就好。”温肃柠解开安全带,动作艰辛地将酸痛的腿挪出去,他已经很小心了,却还是疼得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牧云笙最开始健身也经历过这般痛苦的时刻,现在时隔已久,他好了伤疤忘了痛,可看到温肃柠整张脸都皱起来,却仿佛能感同身受。

他当即解开安全带:“我送你上去。”

温肃柠回头看了眼,他动作太慢,牧云笙这会儿已经到了身边。

放在往常,温肃柠肯定会本能地推拒,但面对着牧云笙,他慢慢习惯了不用那么客气。

温肃柠在前面丧尸上楼,牧云笙就在后面给他照明,爬上了痛苦的四层,终于到达家中。

“要不要我给你稍微放松放松?”牧云笙道,“应该会稍微好点。”

温肃柠:“我家里没器具。”

牧云笙:“用手就可以。”

昏暗当中牧云笙尽量保持呼吸的稳定,他控制着表情,不让自己流露出丝毫端倪。

纵然耳尖发烫,垂在身侧的手指更是用力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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