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末罗(124)

作者:春非 阅读记录

小牛犊趔趄了一下,抬起头,咽了一口口水,结结巴巴道:“马、马姐姐,这、这里真的是印度吗?”

马婷达把匕首插.回靴子,眯起眼睛:“马姐姐……那是谁?”

李妮妮心道,难道她能说是因为你长相发型都和电影《那个杀手不太冷》里的马婷达撞了,所以她就在心里叫顺溜了?

“……都是因为您生得人高马大,又像马一样忠诚可靠、充满力量,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称呼您为‘马姐姐’。”

马婷达用锐利的目光盯住了李妮妮,李妮妮真诚地回望她。

半晌,马婷达满意道:“很好,我喜欢,你以后都要这么叫我。”

她不是马上就要被处死了,哪还有什么以后?李妮妮顿时觉得这人说话真不靠谱。

马婷达:“就是要换一个称谓。”

李妮妮:“嗯?”

马婷达手指缠着鞭子,一把将李妮妮拽到自己面前,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姐姐?”

他有点咬牙切齿地说:“看清楚了,我是哥哥。”

作者有话说:

【1】排水沟的描写来自一篇游记

【2】加一点福尔马林和防腐剂,来自一首歌的歌词

之前那三个男的写腻了,换个年轻点的洗洗眼睛,等你们想念他们的时候,再让他们出来

这本书我真的什么设定都没想清楚

混合朝代的古印度设定,是两个小时前匆匆想的

写完这章后就很慌

毕竟就这一个古印度设定,感觉就能再写30万字

35万字之内我们还能完结吗!!!

第66章 第四维66

在李妮妮被颠得头都掉下来之前, 白牛终于停下了。

它在地上不安地刨了刨爪子,就看见自己的小主人抱着一个全身被披风裹住的人形物品,从牛背上跳下来。

李妮妮在衣服里挣扎了一下, 马婷达立刻呵斥道:“别动。”

李妮妮从衣服里冒出了一个头。

远处夕阳如血,巨大的宏伟的宫门在她面前次第打开。

李妮妮慢慢睁大眼睛。

一眼望不到头的漫长佛窟, 几千几万尊佛像静静竖立在山岗之上。

纯白的大理石堆砌而成的高耸宫殿,成千上万的宝石和半宝石镶嵌在大理石表面, 浓郁的夕阳在宫殿门口投下变化纷呈的幻影。【1】

每隔10米便有身着黑甲的武士在道旁守卫, 他们望见抱着她的男人,立刻统一转身,手上长矛重重落地, 铿锵有声。

同时右腿跪地, 双手合掌子两眉中间, 头部微俯【2】, 整齐划一道——

“参见王子殿下。”

李妮妮:“…………”

不是她没见过世面。

谁又能想到, 她不过想去偷个野猕猴桃, 却能偷出一个穿草鞋的王族来呢。

李妮妮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语言,但这并不妨碍她能通过这些武士的礼仪, 分辨出马婷达的大致身份。

他们对马婷达行的礼,并不是古代印度普通人对普通人的礼。

而是凡人人对神灵和君王的礼。

古印度互相见面时, 要分情况打招呼。比如遇见平辈,就双手合于胸口和下巴之间。遇见晚辈,就双手合于胸口。遇见长辈是双手合于鼻梁之上,重复两遍“纳莫斯迦尔”, 表示“我很客气”。

只有拜见神灵和君王时, 才会要求人右膝跪地, 以示恭敬虔诚。

这叫“跪合十”。

这个习俗来源于佛教, 《法华经》里对合十礼使用的形式有严格的规定,现在全世界的和尚打招呼的时候,依然要双手合十……就是来源于这个礼仪。

但印度的合十礼,不是早就被□□统治者废除了吗?

怎么会出现在22世纪呢?

李妮妮还没来得及想明白这个点,两人已经穿过长长的宫殿,来到了内室。

马婷达单手抱着她,推开了一扇纯银的门,门上装饰着几百个银制的门钉。

刚进房间,他就嫌恶地把李妮妮甩在了地上。

李妮妮挣扎着从宽大的披风里爬了出来,便拍了拍自己腿上的灰站了起来。

这时,一个身着纱丽的侍女端着水盆和牛乳膝行进来,看见李妮妮居然在王子面前直挺挺地站着,吓得差点把手上的牛乳摔在地上。

马婷达冷眼瞥了一眼那个侍女,侍女立刻收回神,战战兢兢地把牛乳放在了王子手边。

又伺候着王子,用水一遍一遍地洗干净方才抱过李妮妮的手。

做完这一切,她再次跪行到王子身边,先用右手摸了摸王子的脚尖,再摸下自己的额头,表示自己的头同对方的脚相接触。

行完这一整套印度非常经典的摸足礼,这才跪着离开。

离开之前还深深地看了一眼李妮妮。

李妮妮:“……”

这令人窒息的封建气息。

马婷达走进了里屋,出来时已经换了一身纯白的装束,腰上别着金色腰带,脚上的草鞋也换成了华丽的木拖鞋。

李妮妮拘谨地站在原地。

马婷达齐肩短发,眉目深邃如欧洲人,一看就是“高贵”的雅利安血统。

他大马金刀地坐在纯银凳子上,冷黑的眼睛看向李妮妮。

“如果按照偷窃罪,我现在应该立刻把你带到神的面前接受审判。但看在中国与我族一向友好邦交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手里晃动着一杯牛乳,慢条斯理地说:

“只要你为我做一件事,我便不把你带到神的面前。”

李妮妮心中升起危险的预感:“什么事?”

马婷达视线慢慢下移,停在李妮妮被他的披风遮住的脚上。

他喉结剧烈滚动了一下,没有直接回答,却说:“你把裤子提起来。”

李妮妮缓缓打出了一个问号。

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王子要她这么做,但是她没觉得这里有什么冒犯的地方,毕竟夏天谁还不是穿着凉鞋走来走去,露个脚而已。

于是她茫然地拉着裤子,露出了自己的jiojio。

几盏烛光下,那双脚掩去了伤痕带来的瑕疵,苍白又细瘦,更显得犹如玉石细腻。

她脚踝伶仃,骨肉匀停,整只脚都是白的,只有脚趾部分透着一点粉色,指甲……指甲倒是有点长了。

王子压下把她拎过来按着剪指甲的危险想法。

他冷漠地盯着她的脚:“走过来一点。”

李妮妮莫名其妙地朝他走了两步。

王子喉结又动了动:“再走过来一点。”

他们已经离得很近,李妮妮再走一步,就走到了王子面前。

马婷达穿着宽大的白色长袍,小麦色的肌肤像蜜一样在烛光下发光。他黑白分明的眼盯着李妮妮的脚,忽然伸手将李妮妮拽到了他身上。

烛火被风一打,摇晃一下。

李妮妮猝不及防被拉到男人腿上,还没回过神,就见王子抬起了她的脚腕。

他的另一只手,也令人毛骨悚然地握住了她的脚掌。

他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她的脚。

就像在烛光下,欣赏什么价值连城的、没有生命的瓷器。

最后甚至把她的脚凑到了自己的鼻尖……似乎想要想要仔细看一看上面一些细小的伤口,或者闻一闻脚上有益菌群的味道。

李妮妮:“!!!!”

她知道世界上有种病叫“恋足癖”,据说南唐后主李煜就有这种病——对,就是那个写“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李煜,据说他的大周后和小周后,都有一双令人目眩神迷的美脚。

但李妮妮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的恋足癖。

恋得还是她这双平平无奇的脚。

她的鸡皮疙瘩一下爬满了整个脊背,还在疯狂往头皮生长。

李妮妮想把脚抽回来,可抱着她的马婷达握得很紧,察觉到她挣扎的动作,还不悦地蹙了一下眉。

“你动什么?”

李妮妮:“……痒。”

王子看了她片刻,终于松开她的脚。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