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生存实录(181)

作者:玄三岁 阅读记录

反正日常打猎,战士们一人驼几百斤的猎物来回都不成问题,几个兽人轮番换班,累是累了点,至少能保证跑起来的速度,在没有驯化好的野马的年代,也只能劳累部落里的兽人们充当一回拉东西的牲口了。

好在对于要轮番驼东西上路这件事,大家都没有意见,毕竟这背的可是珍贵的物资,又不是什么猫三狗四的不值钱玩意儿,就拿那一麻袋盐来说,据狗狗们的说法,这种成色品质的盐,一斛能换一群羊回来了,那是大大的值钱,更不用说那些色泽统一红亮的陶器了,就连见都没见过,最有经验的老人都估不出来价值,总之,值钱就对了啦。

到了出发的那一天,众人在部落门口的壕沟前集合,四个兽人战士在众目睽睽之下瞬间变身史前巨兽,两头巨狼,一头猎豹,还有一只犀牛。

众人帮忙把出行物资都放到四头巨兽背上,布还没有养成后世领导团体爱讲废话的浮夸毛病,十分简洁了陈了几句词,大意就是早去早回,路上注意安全,不用操心部落云云,就像任何一个大家长会做的那样。

然后莱卡也变身剑齿虎,载上两头幼崽和自家亲爱的,剩下还有一头领路的狗狗,还有一个擦擦,也化作兽形,一行人集结完毕,仰天长啸一声,然后回身看了看部落里的族人,转过身,向前狂奔起来。

莱卡爸爸的背脊十分宽阔,哪怕身上坐了一家子,还有剩余空间可以打滚,而且爸爸的毛油光水滑有弹性,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坐在一台软硬适中的按摩椅上,顺着骨节滑动的频率轻轻晃动,却一点都不颠簸,用户体验满分。

很快他们就跑出了部落日常狩猎的范围,跑出了兽人们圈起来的地盘,跑过里格和崽子们嬉戏的时候曾经去过的最远区域,全速奔跑中兽人的速度的确不容小觑,就像坐在一台行驶中的汽车上,两边的景物飞速后退,让人眼晕。

不过说是景物,但大草原就是很单调的一望无际,到处都很平,偶尔会有一些巨石林立,地洞里也会冒出一两只土拨鼠,等看到这群带着烟尘滚滚而来的急行军的时候,又飞速缩回了地平线下,等他们跑过之后,又会好奇地把脑袋伸出来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看个不停,有时候会有一群秃鹫聚集在某个区域,然后被惊上半空,很快又落在地上,秃鹫不是好奇的物种,落地的原因只有一个,腐肉没有吃光而已。

头几天的时候,里格还会被沿途一些小风景小动物吸引到注意力,不过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草原上一层不变的景致里格很快就看腻了,但是行程已经定好了,总不能因为他一个幼崽无聊,大家就停下来找乐子,那就很扯淡了,所以第五天的时候,他已经学会自娱自乐了。

现在,里格爪子上套着一根麻线,手指灵巧地翻动几下,线圈就被翻出各种花样来,眼尖的小伙伴已经看出来,里格已经无聊到开始翻花绳了,前世在孤儿院的时候,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一群丫头片子缠着陪她们玩翻花绳啊,编手链啊,织围巾啊之类的小女生游戏,可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些曾经一度被他嫌弃的东西却一一派上了用场,不得不说,很多事情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数的,若非他从小就练就一身本领,什么鸡零狗碎都会一点,现在很可能就两眼一抹黑,空有想法而不知如何行动了。

就这点来说,那段经历仿佛也有了可取之处。

翻花绳这件事可难不倒查理,原本里格觉得这种事情对一只幼崽来说应该是复杂的,谁知查理简直是一看就会,一翻就对,十分得让他没有成就感。

反倒是看起来样样都很靠谱的奎因,竟然没有一点绳花艺术的天赋,明明长着特别灵活、可以将一个难剥的果子皮完整剥下却不伤害到果肉的灵活手指,一碰到绳子,笨的还不如脚趾,每每让里格大为感慨,果然再厉害的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啊。

就在奎因和花绳杠上的时候,里格却已经又一次玩腻了。

他看了看四周围一成不变的风景,又去跟作为向导的那只狗狗搭讪了。

这个犬族名为诺顿,就是之前提起过小时候跟着去过一次息壤族族地的那位。

里格就漫无目的地跟他搭讪起来:“诺顿,我们的草原好大呀,跑了那么多天我们都还在草原的范围。”

诺顿仰起毛绒绒的狗脸自豪道:“那可不,我们犬族世代居住的这片草原,是东部地区最大的一片草原啦,等到穿过这片草原,再跑过一些矮小的山地,就离息壤族不远了,他们喜欢住在山里。”

里格了悟,穿过辽阔的草原,到了丘陵地区,就是原始人活动的地方了,也是,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山傍水的地方容易诞生文明,这倒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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