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生存实录(66)

作者:玄三岁 阅读记录

烧陶比起烧炭和烧砖来要累人一些,好在兽人们别的不敢说,体力绝对充沛,体内兽类的基因让他们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入睡,也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保持不睡。

如果只有一个人烧陶,晚上肯定是没得睡的,但是加尔比利两兄弟,正好兄弟搭配干活不累,有他们俩在,里格还是比较放心的。

所谓强将不差饿兵,趁着他俩烧火,里格带着查理往竹林里跑了一趟,想着晚上给他俩整点好吃的犒劳犒劳。

春天的竹林里,什么最美味?

当然是鲜甜的春笋啦!

春雨一下,细嫩的春笋会在竹林里冒出一个个尖,等尖尖长到一定程度拔下来,把笋衣剥掉,用滚水汆烫5-10分钟捞出,无论是放海鲜酱爆炒还是和着腌肉一起炖,那味儿,能鲜掉眉毛。

竹林里的春笋已经悄悄长到了里格的小腿上,这长度,正是春笋最肥嫩的时候。

里格走到一颗冒出头的春笋前蹲下,从查理的背篓里拿出石刀,先把落叶扒走,再沿着笋体边沿的泥土轻轻掘一圈,等看到露出来的笋体上一个个小黑点,这就到了笋的根部了,用石刀断掉笋根,一根胖长幼嫩的春笋就到手了,查理叼过笋子扔进背篓,两兄弟紧接着朝下一根进发。

竹林里的春笋沿着向阳坡面萌发得密密麻麻,里格在有条件挑剔的时候是很讲究的,专挑初生、短壮的挖。

擦了擦额头的汗,估摸着查理的背篓里已经有四十几颗笋的时候他就停手了。

鲜竹笋这种东西,吃的就是其鲜,嫩,甜的特点,最不耐久放,一旦挖下超过某个时间,竹笋就会变老,渣也会变粗,就失去了鲜笋的风味。

虽然摘下的竹笋吃不完可以晒成笋干保存,笋干又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但是竹笋一年四季常有而春笋不常有,笋干的事儿完全不急,慢慢来,还是眼前过嘴瘾更重要。

里格也没有藏私独享这份天然食材的念头,漫山遍野都是,根本犯不着。

他挖够了自己家晚餐和棕熊两兄弟的份,就让查理先把背篓运回部落,他自己又跑了一趟森林把孩子们都集合了带过来,教会他们挑笋和挖笋的要点,让他们自己挑拣着挖去。

回去的路上,由于是从竹林中绕过去,偏移了自己的日常路线,里格还意外在一片野地里发现了野姜。

在他想着春笋流口水的时候他正打一从野姜边上狂奔而去,忽然眼角余光捕捉到了这种在威风里摇曳的植物,忙一个急停,倒后两步回去看。

小心翼翼拔了几根,泥地里带出一串颜色嫩黄,黄中又带紫的茎块,里格捏下一小块在身上蹭蹭,再试探着用牙齿磕了一小块咂摸下味道,一股辛辣味从舌尖直冲鼻腔。

这个味儿,可不就是野生的姜嘛。

确认这种叶片细细,植株长长的植物真的是记忆里见过的生姜,里格当下高兴地差点原地蹦起了迪。

将野姜生长的位置记在心里,里格提着一串水当当嫩生生的野姜回去了,心里乐开了花。

今儿个老百姓,真呀真高兴~

又到了部落的晚饭时间,今天狩猎队运气好,猎了三只新鲜的鹿角兽回来,由于这群鹿角兽是莱卡第一个发现的,捕杀的时候他又第一个扑上去咬住了其中一只猎物的喉咙,所以晚上聚在一起分肉的时候,猎物的心脏和最嫩的脊椎骨内侧的条状嫩肉(就是里脊啦),以及一整条强壮的鹿臀到后腿肉全部分给了他们家。

当里格看到那条腿的时候,整只猫都惊呆了:

“这这这,这是一条腿吗,好大好大,怎么这么大。”

奎因和莱卡都笑了,奎因说:“这还是二宝第一次见到鹿角兽呢。”

莱卡一手扛着鹿腿一手搂着伴侣的脖子:“是啊,冬天过去了,猎物们都出来活动了,总算不用委屈宝宝们吃那些小家伙,我们可以给宝宝们猎到更多更大的肉了呢。”

里格囧着一张脸想,一条腿就有两米多高的猎物原来在这里还不算很大的吗,难怪你们冬天过的那么艰难了,那些看起来常规尺寸的猎物在你们看来只够塞牙缝是吧。

不过有了新鲜的肉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里格很快就把猎物的体型问题丢到脑后了。

里格开始在肉堆里挑挑拣拣地为晚饭选食材了,里脊肉细嫩,适合烤制和做铁板烧;鹿心和蹄子连着筋的部位适合切来和春笋一起煲汤;鹿臀和鹿大腿由于脂肪丰富,烤来吃最合适不过啦。

没花几分钟,就把鹿角兽肉的各种部位安排的明明白白,今天的里格也是持家的一把好手呢!

指挥莱卡把堆在洞穴角落里不知用来干什么的石板洗刷干净放在火上加热,石锅注满清水,鹿心切片,鹿蹄鹿筋切成小块,傍晚找到的野姜正好派上用场,一起丢进去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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