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大美人[穿书](142)

作者:蒙霄 阅读记录

小宝有些懵,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两个大人。

林悦悦走过来,扶住小宝的小肩膀,“对,我们小宝说得很对。不过,你怎么就能确定我肚子里的是妹妹,不是弟弟呢?”

“当然了妹妹了!因为仙女姐姐想要个小闺女!”

小宝理所当然地说。

林悦悦一怔,才想起来自己大概是在这孩子面前说过,这孩子就给记住了。

也难为小宝小小年纪,居然这么会说话,直说到人的心坎里去。

当下,林悦悦一高兴,就说过几天给小宝买个玩具。问他想要什么。

小宝很想要新玩具,但他没说话,而是看向了顾巧珍。

顾巧珍忙过来说,“不买不买了,上次你给买的水木仓还跟新的一样呢!”

好吧。

小宝不能不能妈妈的话,可到底是有点沮丧地低下头去。

顾巧珍招呼林悦悦屋里坐,自己先回去给林悦悦冲麦乳精去了。她觉得林悦悦太瘦了,得多补补,对大人好,也对孩子好。

看顾巧珍人进了屋子,林悦悦转头对小宝眨眨眼睛,“一把刀,好不好?”

小宝开始有点懵,但很快就明白了,仙女姐姐这是问他要什么玩具呢。

“好,好!太好啦!”

小宝早就想要一把刀,他现在有了木仓,有了爸爸给削的宝剑,就差一把刀了。

第109章

林悦悦在顾巧珍家待到傍晚, 周义来接她回去,他显然是刚下班,但脸上一点都不见疲惫, 还是那么神采奕奕的。

顾巧珍说啥都不让两个人走, 要留两人在家里吃饭。

林悦悦本来觉得挺麻烦人的, 可顾巧珍说:“你们刚结婚那会儿还在这儿吃饭来着,咋的,现在觉得嫂子是外人了?”

顾巧珍自然是开玩笑的, 可林悦悦想想也是,两家都这么好了,也不用顾忌这那的。

于是, 她和周义便留了下来。

做饭的时候,大家一起动手。

顾巧珍当然是当之无愧的掌勺者, 两个男性负责洗菜切菜, 就连不到三岁的小宝都从妈妈那里接了剥蒜的任务。

嗯,林悦悦的任务是剥葱。

这也就算了,主要小宝还问她, “仙女姐姐, 你现在怀着妹妹,能剥葱吗?还是放着我来吧。”

听得林悦悦一阵无语, 什么时候, 连小宝都觉得她生活不能自理了呢?

林悦悦默默地把葱剥得干干净净,剥了一半,周义从厨房出来,伸手拿走了剩下的葱。

见林悦悦不解地望过来, 周义解释道:“辣眼睛, 还是我来剥。”

林悦悦……

她只是怀了个孩子, 又不是变残废了。

吃完饭,林悦悦说啥也要收拾碗筷,其余三个大人,一个小孩拦着也没用。

林悦悦手臂虚虚地搂在桌子边,宣誓着自己的主权,大有今天不让她参与干活,她就和大家僵持到底的意思。

大家没办法,只好让她弄。

周义到底是不放心,双手护着林悦悦。

就这么着,林悦悦拿着碗筷,周义在身后护着,两个人就这么一趟趟往厨房去。

给刘团长看得傻了眼,回头看自己媳妇,“你说,这是不是浪费人力?”

顾巧珍瞪他一眼,“你不懂,这叫夫妻恩爱。”

刘团长……

好吧他不懂。他只知道,心爱的手下周义,在外人面前是铁血副团,在家里,尤其在林悦悦面前,那就是个不是周副团了。

像啥呢?

刘团长想了半天,终于让他想出来了。

像护着小鸡的母鸡。

刘团长把这话跟媳妇顾巧珍一说,非常正常地又招来一个大白眼。

“人周义对媳妇好咋了,你也跟人学学!”

刘团长一听,顿时委屈起来。

“巧珍,我觉得我最近进步挺大的。你看,我以前在家都是干活的,现在,我能参与的家务不都参与了?”

“嗯,勉勉强强吧。”

顾巧珍故作矜持地说。

其实,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男人真的变了很多。帮着一起做家务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知道疼人了。

说起来,还得归功于周义。

自己男人跟周义两天天在一起工作,人周义疼媳妇,他好意思跟人差太多?

这么一说,好像最应该感谢的是林悦悦。

因为娶了林悦悦,周义才变成会疼媳妇的男人。

林悦悦并不知道自己又无形在顾巧珍这里刷了一波好感。她这会儿正拉着周义说孟珊珊呢。

周义笑着看她,“我可是听说了,文工团里离开的时候,你是主角。“

林悦悦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想到大家那么热情。”

在她看来,自己真的没做什么,只是把实情告诉了文工团团长而已。

林悦悦半天没听见周义的回应,抬头就见他正望着自己,目光极其专注。

“怎么这么看着我呀?”

林悦悦诧异地问道。

周义没回答,先是伸过大手,在林悦悦的脑袋上揉了揉。

“哎呀,发型又让你给弄乱了。”

林悦悦嘴上抱怨着,眼睛里都是笑意。

周义也笑,这才回答小媳妇刚才问的问题。

“我觉得,我家悦悦可真是个善良的人。”

他虽然笑着,眼神却十分郑重其事。

林悦悦不乐意了,斜着眼睛看他,“怎么,以前我在你眼里是个恶毒女巫呗?”

说罢,她自己也觉得这话太夸张,又噗嗤一声笑出来。

笑完了,林悦悦才感叹道:“我只是觉得那小姑娘挺可怜的。”

周义:“你不是也是小姑娘?”

林悦悦:“我可不是,我有你,而且,还有咱们的孩子。”

她说着,手摸上了自己的肚子。那里正孕育着一个生命,一个属于她和周义的爱情结晶。

她低着头,秀发因此而垂落在耳畔,从周义这个方向看过去,只见她皮肤雪白,头发乌黑。

分明还是个小姑娘呢!

林悦悦以为,孟珊珊说给自己来信,怎么着都过段时间,最起码一两个月吧,毕竟两个人才刚刚分别。

谁知道大概过了两个礼拜,林悦悦就收到了孟珊珊的信。

周义下班的时候把信给她带回来,林悦悦还有点不相信呢。接过来一看,可不信封的落款正是孟珊珊。

信来自某驻地。

林悦悦这才知道,敢情孟珊珊他们常住地在那里,她问周义那地方离这里远不远。

周义拿起信封看了一眼,说远。

“开车得三四个钟头。”

林悦悦想,那岂不是比省城都远?

孟珊珊这信写得非常认真,上来先把自己的家庭情况介绍了一番。介绍完了,孟珊珊似乎怕看信的林悦悦多想似的,又写了一段文字——大概有一两百字的样子——来解释。

孟珊珊是这样写的:姐姐,你不会觉得烦吧?我想和你做一辈子的朋友,所以要把自己的情况和你说一下。

接下来,孟珊珊又写了些自己在文工团的日常,规规矩矩的,像是在做报告。

林悦悦看着不由失笑。

她也挺喜欢孟珊珊的,那姑娘性格像小白兔一般,见了就让人心生怜爱。

看着看着,林悦悦突然睁大了眼睛。

在旁一直注意着她的周义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忙问怎么了。

林悦悦抬起头来,目光闪亮,“我给小春找到老师了。”

她说完,把信放下,找出信纸和笔开始给孟珊珊回信。

周义从桌子上拿起信看了一遍,也笑了。

这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孟珊珊的亲大伯就是画家,而且就住在离小春家不远的山上。

写完信,林悦悦一刻也等不了似的,拿着就要出去寄。

下一秒,她就被周义揽住腰,“先吃饭。”

林悦悦不愿意,“不行,早点寄过去,珊珊也好早点询问她大伯的意思,如果同意的话,小春也就能早一点继续学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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