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日子(42)

作者:岚初 阅读记录

还有那八只下蛋的母鸡,按照人头以及陆大金的协调,陆老头与沈桂芝分得一只,陆老大家三只,陆老二三只,陆川与叶清分得一只。

这种分法最吃亏的是陆渝,因为他一只也没分到,陆大金说这是弥补他房子上占的一点便宜,反正他一个人也不会养鸡。

而陆川和叶清只能分一只,因为时下一户人家能养鸡的数量是按照家里人口定好的,两个人一只鸡,除不尽的进一。所以陆老大家可以养三只,而三房却只能养一只。

计议完毕,队长、书记外加家里会写字的都来写分家协议,一式六份,每一家都有一份,大队还要留一份存档。最后由队长和书记朗读写好的协议,复核无误后,所有当事人会写字的就签字,不会写字的就按手印,陆家这个家才算正式分完了。

之后拿着这个协议,就可以去大队和公社办理立户的事。

事情解决后,沈桂芝难得拿出过年攒的一块腊肉,做了腊肉炖白菜,炒鸡蛋这两个硬菜,把队长和书记留下来款待了一顿。

而这也是陆家这个大家庭正式分家前的最后一顿饭,叶清看着桌子上难得一见的肉腥,竟也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口水来。

这坑爹的七零年,居然把她改造成了一个馋猫!

就在她思考自己是否已经被时代改变的时候,好家伙,饭桌上已经是一轮风卷残云过去,叶清好险抢到最后几片肉之一,放在嘴里慢慢回味着味道。

真香啊!这就是舌尖上的腊肉吧?

第24章

吃完饭,陆浅主动拣桌子洗碗,看起来很是懂事。可惜演技不过关,看向叶清的眼神依旧是冷飕飕的。

她至今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她已经给叶清安排好了剧本,结果现在所有的事情竟然全部背道而驰,如今陆家已经分家,她对叶清的掌控力大大降低,不久后她三哥还会去县城,如果叶清跟着去享福,陆浅觉得自己恐怕会气死,这简直是亲手推动着仇人越过越好的典范。

陆浅心里琢磨着既然叶清赖着不走,那她怎么才能把叶清扫地出门?慢慢地,她还真想起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

她记得上辈子的叶清在嫁到崔家后,七年都没有生育,村里那时就有些风言风语,说叶清不能生。如果真是如此,等个两三年后叶清还不见喜,她上下挑动一番,不愁她三哥不对叶清起隔阂。

她三哥上辈子是没结婚才不在乎孩子,这辈子结了婚肯定会想要儿子的,延续血脉是人类的本能。此外,她还要早些在父母面前铺垫一番,让爹娘对叶清的印象更坏,到时候也会给她三哥施压。

要是叶清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怼回去,要是陆川真是那种重视传宗接代的人,上辈子怎么会独树一帜地变成大龄单身剩斗士?这前后逻辑自己都不觉得矛盾了吗?

当然此时的叶清,根本没想到生孩子这么远的事。金手指库千千万,想要生孩子还不容易?再说能不能生这事还说不准呢。

但这个念头显然缓解了陆浅心头的抑郁,让她燃起了新的希望。只是分家时,陆大金对之前要拿出来给她买工作的八百块钱只字不提,让陆浅难免惴惴不安。

桌子撤下后,队长和书记便携手告辞。陆家几家人去把各家分得的粮食用具各自规整了,把原本的杂物房给陆川和叶清倒腾出来。陆浅也心事重重地也把行李从里屋搬到了外屋,和陆渝交换了房间,这一出分家大戏终于匆匆忙忙落下了帷幕。

等人都散去,陆浅一边收拾铺盖,一边忍不住问起陆大金工作的事。

陆大金此时其实也没想好要怎么办。

虽说蔡小娟曾经放出风声说这工作是陆浅顶工换回来的,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要是被人知道他前脚分家分了一千,后脚又拿出八百给闺女买工作…

陆大金觉得这事未免太高调了点。别人肯定会猜他手头到底有多少钱,怎么这钱像花不完一样?还有,他只给儿子分了一千,转头就拿出八百给女儿,他分家藏小金库的事岂不是谁都知道了?

这和被儿子猜度可不一样,儿子终究还是自家人,不会出去揭老子的底。

种种顾虑之下,陆大金其实想反悔了,他再疼陆浅,重男轻女的本质也没变,一个丫头多备点嫁妆找门好亲事,那父母就算是对得起她了!

这乡下地头,又有哪个老农民,能拿钱给闺女买工作呢?这工作本就不是一般人家能买的。

陆浅看出陆大金的退缩之意,心里着急:“爹,我要是有公社的工作,才有机会嫁到公社甚至县城里,这是能改变我一辈子的事啊。”

沈桂芝听了,也在一旁帮腔:“当家的,这儿子一个个的都被儿媳妇儿拉拢过去了,全都想要分家单过,我看还不如把钱花在浅浅身上,女儿孝顺起来可比儿媳妇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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