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小姐(64)

季烨给我的那把剑也再也找不到。找不到就算了,以后都不会有僵尸,那些僵尸都被我杀死了,那把剑也不会再有用处了。

我再也不积极向上,好像艘失去了龙骨的船,漫无目的地飘在海上,不知道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或许一个大点的风暴就能把我打得四分五裂。我也觉得,人生嘛,就是那回事,没什么好去争取的,能活着一天是一天。于是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去考虑,就这样懒散地活着。当警察只不过混口饭吃,吃饭只是在维持着生命,一个在等待的生命。

失眠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漫漫的长夜中难免会有挥散不去的寂寞。于是我的私生活也开始糜烂。我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妓女,很不敬业的妓女,我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在底下吃着口香糖。我发泄完了就丢下钱走了。

走在灯火辉煌的街头,没有目的。我买了酒,狠狠地喝,直到眼前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我需要什么?或许我只需要一个怀抱。

倒在街头,像一个难堪的流浪者,引来无数人同情的目光。我想告诉他们,其实你们知道吗?我有地方住,我有房子,只是那里不是我的家,因为我的家人不在那里。

人们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一切伤口。

时间给予了幸福,又把幸福夺走,然后再对你说“我能治好你”,这是多么的可笑。

追忆。端木晨篇 完

作者有话要说:欧~~~~~~

大家不喜欢追忆篇咩??

泪花~

追忆。江莱篇(1)

作者有话要说:呃,关于这章,我要说几句……

宁某人是学理科出身,对历史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所以在文中涉及到的朝代,时间,事件,如果有BUG的出现,请大家多多谅解……就当是架空吧= =

第一次写古文,觉得文绉绉的十分不适应,如果大家看的不太舒服,在下也只好…逃走了……

有人问我,你在寻找什么。我回问:我像是遗失了东西的人吗?

那个人说,是的,你的眼神里充满了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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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早已经习惯了寂寞。

我可以整晚不睡,看着天空发呆。我可以不看书,不看报,不看电视,什么都不看,因为那些与我无关。我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喧闹,越来越让我头脑发胀。

很多时候我喜欢待在停尸的冷藏库里,那里的温度让我清醒。我喜欢尸体多过于人,虽然在人的身体里流淌着能让我维持生命的血液。我很久没有喝过活人的血,甚至死人的血我也很少喝了。我答应过那个人不再喝人血,而且我也曾经是人,要我去喝同类的血,会让我很倒胃口。

我喝最多的是胡萝卜汁,那对我言可以是说营养为零的东西,只是我要在人类的圈子里混着,顶着一张泛青的脸总是很不好,胡萝卜汁是可以维系着我的脸色能像个正常人。但是若我受伤,流了血,身体就会极度地衰弱,若不补充新鲜的血液我就会呈现出假死的状态,死不了,也活不下去。所以当我需要血液的时候,不能杀人的我有时会去寻觅动物的血。动物的血很难喝比人血更让我恶心,可是这么不堪的事情我还是做了,不只一次。很讽刺,一只僵尸,活得如此的卑微。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活着,我应该和分刻一起死去,但是那道士说他已经把分刻体内的尸毒封印起来,需要两百年的时间来驱散她的尸毒。在这两百年里分刻的尸体不会腐烂,只会一直保持假死的状态,等她的尸毒驱散之后她就能变回人类!只需找到那把绝无仅有的木剑就能让她起死回生!这一切听起来非常的不可思议,但是我还是要尽全力去尝试,哪怕希望渺茫得几乎看不见,我都不能放弃。

可是这两百年,对于一个人类的我来说是不可能达到的。虽然我很不愿意,可是我别无选择。

我喝下僵尸的血,昏迷了整整一个冬天。等我醒来的时候大地已经回春,那明媚的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口渴得快要窒息,奔至小溪边喝了一肚子的水却仍然渴得无以复加,最后我晕倒在溪边。

睡梦中我梦见一对好心的农家夫妇救了我,把我接回家中照顾,但我口渴难当,把他们俩都杀了。吃其肉喝其血,大餐了一顿。

等我醒来,被眼前这满屋的血腥吓得说不出话,这才后知后觉,我真的杀了人,我真的变成了僵尸。

我把那对农家夫妇好好埋葬了,向他们磕头,然后离去。

喝了人血后我觉得前所未有的精神,我一个人流浪在荒野。我无家可归,要怎么去打发这漫长的两百年的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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