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司是我渣过的前任GL(204)

作者:南宫凡水 阅读记录

可想想又觉得怪说不过去的,那丫头才多大,能有多大能耐打入“非凡时空”的内部?要说她把李文斯的作品偷了然后匿名发表还有可能,可她是怎么做到偷了作品再卖出去,还是在没有源文件的情况下?

“非凡时空”那头也不至于这么好糊弄吧?

就算是接私单也是要签订合同的,否则任何一家公司都不会放心采用这种来历不明的作品。

结果顺着这条线想下去,最后嫌疑最大的人变成了邵鹏。

以邵鹏的职业地位和人脉关系,就算是对家也不少他私交的朋友,而且如果由他亲自出手想故意造这个局的话,倒是很有实现的可能性。

可猜测归猜测,嫌疑再大,上了法庭还是要证据的。

李文斯摇了摇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金美之苦着脸,忽而又灵光一闪,“要不然,我们去找个侦探?”

“……你是不是悬疑小说看多了?”苏渺好笑道。

“没有!”金美之不服道,“我真知道一个侦探社,特别厉害。”

“怎么个厉害法?”

“网上好多写他们的帖子呢。”她像是要证明自己似的掏出手机,“我找给你们看。”

金美之闷头翻了好一会儿,叶樱慢条斯理的吃着饭,反正一时半会也没有什么新的进展,索性都耐心十足的等了起来。

“这个!”金美之找到了,把手机递到苏渺跟前。

苏渺也相当给面子的接过来看了一会,帖子里写了几个案子,虽然只是打眼一看,但就觉得故事性十足。

换言之,不像真的。

苏渺和叶樱坐的近,以至于叶樱抬头的时候也能蹭个便宜,看到一些片段。

不过她看的零零碎碎的,主要是没怎么上心,直到苏渺往下翻到了帖子里的配图,叶樱拿筷子的手才忽然停了一下。

“等等。”

苏渺:“嗯?”

叶樱示意,“往回翻一下,那张图能放大么?”

苏渺照做。

图片是侦探社的外景和招牌,门口有些来往的路人,和一个穿着比较正式、一看就很打眼的男人。

照片可能是网友抓拍的,以至于人像有些糊,但好在也并不算特别难分辨。

“这个侦探社在哪?”叶樱问。

尽管不知道叶老板又起了什么心思,苏渺还是认真的找了找,然后翻到了一个地址。

叶樱看了一眼默默记下,然后冲着李文斯,“我们下午去一趟。”

李文斯:“啊?”

别说是李文斯,就连提出方案的金美之,在方案被突然录用后都吃了好大一惊。

“真去?”

叶樱点头,烦躁的心情似乎也因此有了些化解,整个人呈现出一股不知所起的自信,“找的就是他们。”

众人:??

吃完饭点滴也结束了,金美之收拾了保温盒赶着时间就要回公司。

可能是叶樱身为部门主管都擅自旷工,所以今天的公司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怪异。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金美之总觉得公司里外都充斥着一种“要完”的征兆。

她思来想去还是在临走前问出了心里的疑虑,“你们是不是,已经不打算回云端了?”

从李文斯和叶樱的态度来看,这次的事情显然让她们对云端相当失望,一个向璃不算什么,但牵扯到邵鹏的话,去留就很值得考虑了。

金美之看着李文斯,李文斯没说话,又看向了叶樱。

金美之抿着嘴,在安静中又张了张嘴,“其实我想了半天……我想,如果你们真的要走的话,我也想和你们一起走。”

李文斯一愣,“你也走?”

“嗯!”金美之坚定的点了点头。

李文斯忍不住笑了笑,然后对叶樱道,“我觉得办工作室这事儿靠谱了,现在三个人,再拉上费珞,咱们就有四个人了,可以召唤神龙了。”

金美之睁着大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工作室??”

*

所谓的侦探社,其实就是个披着主题的律师事务所,处理的就是些正儿八经的法律事务。

不过相比起一般的事务所他们确实也会多出一些特别的业务,就是金美之所说的“侦探”。

不过这个“侦探”能做到什么程度,还有待验证,毕竟光听着,怎么都让人觉得只是个哄人骗钱的噱头。

但叶樱之所以坚持要来这里,倒完全不是因为这个噱头。她虽然从来没登门造访过,却认得那个照片上穿着正装的男人。

就算是叶樱也不得不赞叹一句,那是个大有来头的角色。

除了上次喝酒睡过头,无故旷了半天班,李文斯还是头一次在工作日时间公然旷工,还是和自己上司一起,说不干就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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