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假戏真做了(56)

  两人一路上说了些有的没的,很快就爬上了六楼,纪与棠贴心地替她拿着手里的东西,让她拿钥匙开门,赵暮夕对着锁眼半天的没插进去,纪与棠在一旁想笑,还不忘嘲讽道,“笨手笨脚的。”

  “嫌我笨啊,那你别来我家吃饭。”赵暮夕从纪与棠手里夺过塑料袋,提着先进屋了,转过身后脸上明明在笑着,可嘴里却在小声哔哔,“你一大老板来我家蹭饭,还真好意思……”

  纪与棠笑而不语,进屋换上了赵暮夕的拖鞋,客厅的沙发上堆满了小公仔,是她们上次在商场一起抓的,赵暮夕这里的确不宽敞,堆了这么些东西,就显得更挤了。

  赵小姐才是典型的“口嫌体正直”,一边叨叨着纪与棠来蹭饭,一边在厨房里熟练地处理着食材,上次在医院,医生嘱咐纪与棠要饮食清淡,赵暮夕就一直记着,自从纪总来她家蹭饭以后,她的口味也清淡不少。

  纪与棠还是喜欢倚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她做饭,她低头切着菜,长长的头发时不时落下来几缕,很是碍事。纪与棠走到她身后,伸手替她捞了捞头发,她发量偏多,又黑又直,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纪与棠微凉的指尖触到她耳后,然后轻扫过她雪白的脖颈……

  她的手一碰到自己的皮肤,赵暮夕就觉得又酥又痒,突然一个激灵,刀一滚,把左手食指的指甲切下一截,赵暮夕惊呼:“啊……”

  “怎么了?”纪与棠放下她的头发。

  “没事…”赵暮夕虚惊一场,还好没切到手指,她哪知道纪与棠突然来摸她的头发,手还碰到了她的脖子,她本来就怕痒,脖子还是最敏感的地方,“你干什么……”

  “别动……”纪与棠又轻轻揽过她的头发,“我给你扎起来。”

  “嗯。”赵暮夕的手切菜弄湿了,她也不自己动手,就静静站在原地,让纪与棠帮她弄着头发,纪总的动作又轻又柔,舒服。

  赵暮夕真觉得她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如果是装的,那也可以给满分了,赵暮夕知道纪与棠不是她想象中那么简单,但和纪与棠相处,她本能地会忘记这些,再说她一穷二白,纪总能图她个什么。

  “还不做菜?”纪与棠见赵小姐突然呆了,便提醒她,“我饿了。”

  “噢…就快好了。”赵暮夕回过神,看着自己的左手食指,已经变得“光秃秃”,看来这双手的指甲都得剪掉,她有强迫症,否则看着难受。

  清蒸黄花鱼,番茄烧牛腩,炒蔬菜再加个菌菇汤,口味都很清淡,在赵暮夕这里,这绝对算得上是贵宾级待遇了,要知道林微好几次来的时候,赵暮夕就熬了一锅白米粥,外加两碟小咸菜。

  “你请保姆了没?”两个人吃饭,还能有人聊聊天,这感觉挺好的。赵暮夕不喜欢太闹,闹了让人感觉浮躁,但也不喜欢太静,因为静了会让人觉得孤单,现在这样就刚刚好。

  纪与棠饭前照旧先喝一碗汤,不容否认,赵小姐的手艺真好,煲的汤比很多大厨做的都要鲜美,“不需要,中午我不在家吃,晚上,我上你这来吃就行了。

  噗……

  还好纪与棠说这句话的时候,赵暮夕已经把嘴里的那口汤咽了下去,否则,她很有可能喷纪总一脸。赵暮夕觉得纪与棠脸皮的厚度,估计是自己的两倍,否则怎么好意思说这种话?“我又不是每天都有时间……”

  今天因为纪与棠的一通电话,她临时放了林微和任康的鸽子,还被林微说了好一阵。

  “我没说每天都来。”

  “这……”拜托,纪总你搞错重点了吧,重点是哪有人蹭吃蹭得像您这么理直气壮的?

  纪与棠今晚的胃口又不错,小碗米饭已经吃到快见底了,“赵暮夕,我们算朋友吗?”

  这是赵暮夕以前想问的一句话,没想到今天纪与棠却主动说了出来,“算……算啊。”当初纪与棠拿钱跟她说事,她很气愤,她知道自己确实没把纪与棠当客户,而是当成了朋友。

  “朋友来你这吃顿饭,很过分吗?”

  同样的话,有的人说出来像是在钻牛角尖,但有的人说出来,就好像是无法反驳的真理,纪与棠现在就给赵暮夕这种感觉,还是气场的问题,嗯,气场足了就能唬住人。

  “那你……想来就来吧。”赵暮夕再一次在纪大小姐面前妥协,还是那句话,她真是拒绝不了纪与棠,纪与棠好像也吃死了她这一点,赵暮夕扒了口米饭,又道,“记得提前和我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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