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番外(47)

沈眷说:“当时有哪些人,你列一个名单。”

木子有些为难:“时间太长,我也记不清,只能尽量记。”

沈眷点头,让林默给她纸和笔。自己站起身,到隔壁房间去。

顾树歌跟着她,刘国华也跟了上去。

这是一间套房,隔壁是小型会议室。刘国华就说:“出事那天是您生日,凶手如果提前知道她会回国,就能推测出她肯定会去那家店,再结合航班,也不难推断出她去那家店的时间。”

沈眷也是这个思路。木子给出的名单是个调查方向。

“张猛那边,供认了的确有人收买他,他们是电话联系,那台手机是老人机,号码是不记名的,查不出归属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凶手第一次联系他,是案发前五天。”

说明案发前五天,凶手就确切知道顾树歌会回国了。

调查推进得很慢,但不是毫无进展。

沈眷让林默安顿了木子,自己就先回家了。顾树歌坐在副驾驶座上,想着木子最后给出的那张名单。

总共列了八个人,都是认识的。她想要深入回忆一下那次的事,可是一上了车,她所关心的就只剩下怎么更好地和沈眷交流这一件事。

现在最关键的是怎么节省沈眷的血。

到了家,下车的时候,顾树歌还在想这个,沈眷忽然说:“人家追你,你都没发现吗?”

顾树歌一脸茫然,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听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身边,没说话。

走进家门,沈眷让还在家里的佣人们提前下班,然后找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皿,去了书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管要用什么办法节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顾树歌看得晕眩,连忙说:“够了够了。”

沈眷没吝惜,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才包扎了伤口。然后从笔筒里选了一支最轻的签字笔,说:“你沾点血,然后去拿笔。”

顾树歌眼睛一亮,对啊,只要她能拿笔,就不用蘸着血写字,这个办法比把血液稀释还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后拿笔。

没拿动,笔在桌面上微微摇了一下,连桌面都没离开,就静止不动了。

“太重了。”顾树歌叹了口气,她拿不动。

沈眷看到了过程,能猜出一些,就问:“拿不动吗?”

桌面上慢悠悠地出现了一个勾。

沈眷就拿起签字笔,想要拆开,取出里面的笔芯,但是没成功,这支笔是一体式的,没法拆。

“不然去买支更轻的笔。”顾树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来,打开书架下面的柜子,从里面翻出一只盒子来,打开盒子,红色的绸缎里衬上躺了一根羽毛笔。

“这是顾叔叔的收藏,你试试能不能拿得动。”沈眷把羽毛笔拿出来,放在桌上。

顾树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动了,虽然还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动。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开墨水,又摊开一张纸,说:“你用这个,写个字试试。”

羽毛笔凭空飘起来,蘸了墨,然后自己在纸上书写。只是简单地画了个圈。

顾树歌高兴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干了之后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么只要羽毛笔不坏,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着羽毛笔在空中上下一跃,几乎能脑补出顾树歌开心地原地跳跃的模样,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声道:“你多写几个字。”

顾树歌马上低头书写,一口气写了一长串:“那个男生表现得特别油腻,我能不跟他接触,就尽量躲着他,哪里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知道是使不惯羽毛笔,还是依旧太沉,用不动。一句话她写了三分钟。

沈眷耐心看着,心情愉悦放松,等到她写完了,才说:“小歌,你看我们现在这样看不见摸不到,但能通过文字交流,互相问候,互相关心,像不像……”

她说到这里停顿下来。

像网恋!顾树歌的心都快高提到嗓子眼了,不能见面,不能拥抱,但是相互关怀,心很亲密。像网恋!网恋也是恋。她眼睛里的光芒超级亮,心跳得飞快,超紧张。

“像许多年前流行的笔友,聊着聊着,就会不见。”沈眷接上刚刚的话。

顾树歌:“?”

第二十三章

笔友什么的又是哪个年代的产物,明明网恋更流行也更顺应时代。

顾树歌失望得不行,嘟哝了一句:“姐姐真老派。”不情不愿地在纸上写了个“嗯”。停顿了一下,又有些不服气地写了一句:“不会不见。”她才不会聊着聊着就不见,她的魂体特别稳定,现在看起来也没有刚变鬼时那么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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