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侯有疾+番外(88)

作者:夜尽初辰 阅读记录

“送到宫里去。”

季夏看了看信封,没写落款,便问道:“是送给长公主吗?”

燕赵歌想了一下,摇摇头,顿了一下,又摇摇头,道:“你送到宫人手里便是,对方该知晓应该交到谁手里。”

季夏一头雾水,只得照办。

果然,宫门口值守的宫人听说是燕侍中送来的,都没有问是送给谁的,直接送进了宫去,这封信也理所当然地摆在了皇帝的眼前。

皇帝瞪着眼睛看这封信,目若铜铃。

拆还是不拆呢?

皇姐的信朕拆不得,你燕赵歌的信朕还拆不得吗?朕今天就要……皇帝伸向信笺的手停在半空中,抖动了一下,又收了回去。

他在自己殿里踱步许久,纠结半天,决定眼不见为静。

“来人,长公主的信笺,送到晋阳殿去!”

他在心里又给燕赵歌记了一笔。

长公主听闻后一阵失笑。

燕赵歌就是故意的,明明有避开皇帝送来的门路,她偏不,偏要光明正大地送进宫来,让皇帝干瞪眼,又不敢拆开来看,只能自己生闷气。

她笑着摇摇头,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算得上是,君臣相得?

再去看那封信,不知怎么地,她突然有些紧张,不算之前的《氓》,这是她第一次给燕赵歌写这么……露骨的信。

昭昭之心溢于言表。

实在是,实在是,不知廉耻至极。

只希望燕赵歌不会因为这个看轻她。

长公主犹豫又犹豫,屏退左右服侍的宫人,轻轻撕开信笺。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字体锋利如刀,笔锋略感潦草,又带着刻意写得规整的感觉,看得出是细心写的。

她不由得涨红了脸,忍不住在心里啐了燕赵歌一口。

“燕清月你这个……”她轻轻咬着嘴唇,感觉手里的信十分烫手,烫得她都拿不住了,“……不要脸的。”

但平心而论她好像也没什么资格说燕赵歌不要脸,大家表露心迹都是一样的露骨。想到这里之后,脸烧得更红了。

复又看了几遍那字迹,嗅着信上的墨香,确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是活着的燕赵歌,她才安下心来。将信塞回信封里,放到床头的一个檀木盒子里。

盒子里的空间还有很多,可以放很多信。

将盒子郑重地放好,长公主才又开始批阅奏章。在第三次差点将燕某人的名字写上去之后,她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笔。

批不下去了。

不知道清月懂不懂她的意思。

皇帝听闻后在寝宫里怒骂了一晚上,又在心里给燕赵歌记了一笔。

不,是好几笔。

作者有话要说:哪个胆大包天的敢在评论区里说我今天不更新哒?嗯?感谢在2020-01-07 15:21:10~2020-01-08 17:38:2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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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交锋

常乐王奉命去了鲜卑。一并同行的出了虎贲校尉之外还有新设的锦衣卫北地千户所一行人马。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皇帝要重新启用锦衣卫了, 宫里对于新晋的侍中领锦衣卫千户燕赵歌也十分看重, 自然没有那不长眼睛的,常乐王也对锦衣卫十分客气,他心里清楚得很, 随他去鲜卑的人里,也是有锦衣卫的暗探的, 但只要他没有异心,这个暗探与他而言就不存在。

什么该做, 什么不该做, 在蜀地缩着尾巴活了几十年的常乐王可太明白了。

两队人马在北地分路而行,锦衣卫去了镇北将军府所在的蓟城, 常乐王则拐道往燕地更东边去了,从燕地最东边的关卡传过去,便是鲜卑人的聚居区,也只有这个关卡可以从大晋去往鲜卑。

与自诩是前朝后裔的匈奴首领不一样,鲜卑的首领曾经和高祖皇帝叔侄相称, 两人都娶了前朝宗室的公主,这两位公主恰好是姑侄, 等天下平定,鲜卑首领虽手握大军,却仍尊称高祖皇帝为姑丈, 这也是鲜卑人会愿意跪在地上俯首称臣的原因之一。

大晋立国之前,鲜卑分五部:元氏、段氏、慕容氏、宇文氏、乞伏氏,其中由以元氏鲜卑部族实力最为出众, 还被前朝皇帝封为鲜卑王。

匈奴人虽娶了数位前朝公主,却仍然蠢蠢欲动,前朝末帝为了防备匈奴不得不又嫁了数位公主到鲜卑去,嫁给了当时的元氏鲜卑首领。但元氏鲜卑首领因为幼年经历坎坷,患有癔症,常常神志不清,甚至嗜血好杀,在此之前已经犯病接连杀了三位前朝公主,前朝末帝顶着巨大的压力,将一位宗室郡主以公主之位嫁去,这也是最后一位嫁到鲜卑的前朝公主,因为自此之后,元氏鲜卑首领的癔症好转了,鲜卑人也对这位公主十分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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