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常在(288)

作者:安次甘儿 阅读记录

不过听Neil这么一说,霖秋好像瞬间明白了,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如果那人真的是林倪的话,那她生气的原因就不言而喻了。

霖秋细细想了想,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林倪真的太傻了。怎么连这种事都不告诉自己,早点说出来的话,当时也不至于一晚上都找不到她人。

所以连续七八个小时打电话给她都是关机状态,是因为在飞机上吗?

这些细节全都对得上,霖秋开始有点相信Neil的说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好像没怎么更新

所以等会儿还有一章

第140章

准备回国的前一天, 霖秋特意约了Neil出门逛街。

Neil在前一天吃饭时就欣然答应了这事, 而两人逛街主要是去买林倪的生日礼物。

在Neil问霖秋准备买什么礼物的时候,霖秋早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买个戒指给她。”

Neil听后双手摸上脸颊,做出一个夸张的惊讶的表情。他觉得送自己喜欢的人戒指,不管是什么年代什么年龄, 都是一件极其浪漫的事情。

“霖秋,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浪漫。”Neil说出心里话。

他觉得霖秋大概会买一个几百英镑的戒指,因为几百英镑对一个学生来说已经挺贵了。

结果霖秋直接拉着Neil去了宝格丽首饰专卖店。

Neil惊呼:“霖秋,原来你是个富二代!”

霖秋摇摇头, “我不是富二代, 钱是自己攒的。”

Neil和霖秋走进店里, 他小声对霖秋说:“宝格丽戒指挺贵的。”

“我知道啊, 没关系。我们先看看,如果钱够就买。”

售货员见霖秋和Neil走进来, 以为他们是一对小情侣, 下意识对Neil开始介绍戒指,Neil尴尬的摇摇头,说:“不是我买, 是我旁边这位女孩要买。”

对方听到之后有点尴尬,但霖秋觉得并没有什么, 十分大方的说:“随便看看吧。”

售货员热情点头,先是询问了霖秋要买来送谁。

“我想送给我女朋友,她的手指很纤长,手指的肤色比较白。”

对方点头, 一副明了的模样。

“你可以看看这款B.ZERO1系列,有银白色和金黄色两个颜色供你选择,比较适合女性,尤其是那种手指纤长的女性。”售货员一边给霖秋介绍,一边从玻璃柜里把戒指拿出来,她发现其实霖秋的手指也很纤细,于是问她:“你的手指也很好看,要不然你试试?”

霖秋觉得也行,她的手和林倪差不多细长,于是把手伸向售货员,对方分别将金黄色和银白色戴在了霖秋左手和右手上。

这戒指不单单是黄金和白银这样的金属,里面还镶嵌了小颗小颗的钻石,但并不是属于高调的类型,很简约,有种精致美。

霖秋问Neil是黄色好看还是银白色好看。

对方毫不犹豫的说了银白色,霖秋也是这么觉得的。她再看了看其它的戒指,好像都没有这一款让她这么喜欢,于是问了一下售货员具体的价格,标价是5400英镑。

折合人民币就是4.5万元左右。

问了售货员最低价,对方说最低最低都要5200英镑。

之前在Neil那里赚了4000英镑,霖秋自己平常存下的英镑大概也有2000左右。

5200在她的接受范围内,于是她没有过多的犹豫,对售货员说:“那麻烦你帮我包起来。”

Neil心想霖秋对自己对象还真的很干脆,一点都不抠。

于是两人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将林倪的生日礼物购买了下来,虽然这花掉了霖秋几乎全部的积蓄。

她并不觉得心疼,之所以送林倪这个礼物原因有二,第一是想送,就是想送林倪一点什么,类似于定情信物之类的东西;第二就是霖秋其实很想感谢林倪,感谢她在薛会病情最严重的时候支援自己,虽然林倪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但是霖秋知道林倪一定在私下为自己花了不少钱的。

买完戒指,她和Neil从宝格丽店出来。

两人准备再去逛点别的,路上Neil实在是没忍住,问霖秋:“所以你给我补习其实也是为了买礼物给她,对吗?”

“是的,不然我不会留在伦敦。”

Neil给霖秋比了个大拇指,说:“绝美爱情。”

-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下午和Neil逛街霖秋除了给林倪买了礼物,还给其它的人也买了不少东西。

回宿舍过后,她开始给自己收拾行李。

半年都没回国,霖秋的心情当然是激动的,她想见的人有很多,薛瑞巧、王丹妮、叶潇、汪晓琳…毋庸置疑还有一个她很想念的人——薛会。

八月份,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薛会要结婚了,和李叔叔。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