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每一个人听了,都由衷地为她感到开心。
除去叶流景,陆语冬昔日的那些同学,也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汤倩日夜颠倒地写着自己喜欢的故事,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还走了小小的后门,让自己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得到了陈秧的献唱,引来了不少好奇的读者。
陈秧则是先后出了三张专辑,知名单曲无数,为许多影视献唱,一点一点火遍全国,成为了华语乐坛最有商业价值的女歌手。
而她也有了一个经常合作的词曲作者——张梓云。
她们一起登台演唱过属于她们的原创作品,虽然张梓云的人气远不如她,可大家都知道,她们是彼此最重要的姐妹。
陆语冬则是成为了一个教声乐的小课老师,生源大多来自张梓云那边的推荐。
妖精为了不扰乱人类的秩序,依旧要三十年一迁城。
大家一同去了全新的城市,不是故人酒吧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重新开业,生意大不如前。
不过,这一切都是从头开始。
现在妖精每月都有一定政府补助,生意一时半会儿差一点,也不是过不下去,反正大家都还在,每一个人也都有把酒吧做起来的信心。
酒吧里的大家,变化都不大。
就是前阵子,苟宏杰和小枝表了个白,一只小蜻蜓和一条萨摩耶,终于在相识近十八年后,成功走到了一起。
不过七月和舒漓不在了,她们带着姜瑶去了别的地方,时不时有联系。
姜瑶也在一天天长大,有一年带回酒吧一看,个子都快超过七月了。
那孩子像极了陆语冬小时候,但又有点不一样。
毕竟她有两个“妈妈”,每个都对她很好,就是偶尔会在“奶孩子”的问题上发生小小的争执,不过每次争执完,舒漓都会主动道歉。
七月说,舒漓渐渐能想起一些从前的事了,就像她一样。
她们两个都记不全从前,这才会带着姜瑶四处游走,试图寻回从前的记忆。
对于这一点,陆语冬表示赞同。
记忆对一个人而言,是十分珍贵的东西,缺失了一部分,是一定要找回来的。
至于姜瑶,则在叶流景的帮助下,登记成为了一名捉妖师。
如今捉妖师这一行,半妖也可以当了——毕竟这个时代的捉妖师,并不是为了斩妖除魔而生,他们要做的,不过是“守护”。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如今捉妖机构和妖管局都敬陆语冬三分,可这份敬重并不能当做钱花。
她这些年攒下的钱,还不够去买一个她做梦都想要的大房子,不过她们的家到底还是换得大了一些,终于不再是从前那个客卧一体的小户房了。
在这个全新的城市,陆语冬不禁会想,她的人类朋友都将慢慢老去。
而彻底融入了妖族生活的她,就会像没长大时说的那样,和曼珠一起在这人类的城市中,进行着三十年一次的流浪。
等到曼珠步入天劫之岁,她就每百年都陪曼珠回一次山里,和她一起承受雷劫。
如此往复,直至死去,无需问来生。
这是最好的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明天开始更番外。
这篇文是一次群像尝试,以前没写过这种风格(其实也写过,就扑很惨,写到完结才两千收藏那种),整体感觉就是挺艰难的。在连载的过程中,我自己很明白这篇文最不讨喜在什么地方,不过大纲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角色戏份和主基调也早早确定了,开坑前就没想过能有多少人看,所以一开始发现有点成绩的时候,我心里压力反而变得特别大。因为我挺清楚后面的内容一点也不符合大众口味,甚至可能是雷区,所以我开始有点畏手畏脚,一边并不想改变创造这个世界的初衷,一边又因为前后落差而自我怀疑,感到挫败。
不过在反复犹豫徘徊的过程中,我和基友反复讨论了这篇文的问题,最终也没有去做多少改动,删去部分问了几个人都说比较雷的部分后,我最终还是按着自己的想法把它写了下来。原因很简单,这篇文一开始就不是用来讨好大多读者的,它是我预收挂了一年多才决定开的一本真爱。现代灵异,没热元素,还是沉重基调,怎么看都会扑,本来想着凉就去放飞自我嗨一回,结果没料到它在连载期间涨到一万收,我真是又惊喜又高兴又惶恐。在没开始走剧情前,无数次思考要不要把大纲改成读者喜欢的那种类型,在开始走剧情后,又思考要不要别那么沉重,改成升级打怪的打脸爽文套路,可到头来,我还是怕自己会辜负这个小世界,所以不管大家喜不喜欢,我都还是按着自己想法去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