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夜谭(33)

咦……坐在那里举着小锤子的女孩有点脸熟。庄申戴上眼镜。不就是两个礼拜之前玩具店里遇到的那个小姑娘嘛,一口一个妈妈说。没想到这妈妈说还挺会说呀。

不但会说,还很时髦漂亮。卷发盘成发髻,条纹白色衬衣剪裁得当,将丰//满的胸部收藏妥贴,深目高鼻,棱角分明。

有点眼熟。

是混血儿?模特?上过电视?

怎么看她的眼神有点不对劲。

庄申先朝小姑娘招招手,“是白芷呀,还记得我吗?”

白芷看看明显不大高兴的母亲,想了一想,羞涩地对她笑一笑。

“哎呀,妈妈在不好意思是吧。”庄申又笑,“不知道女士怎么称呼?”

“我姓白。”

“白女士,你好。佛前供奉的花是吧,姓很美。”

“你还记得?”

庄申没反应过来这话什么意思,下一秒,恶狠狠的声音贴着耳朵传到心里。

“呵,穿上衣服就不认人了是吧!”

第15章 信手拈来

白慈不是没有想过,会在上海街头的某一处与庄申再见。三年半的时光匆匆而过,偌大的城市,臃肿的人群,她再没见过那年秋天遇见的人。

她与她,分属于两个世界,哪怕身处同一个城市仍是如此。

白慈也不想与庄申见面。

彼时的情景,每每回想起来满是尴尬,白慈觉得自己蠢极了。无论是那套假的不能再假,狗血剧里都不会用到的浮夸说辞,还是第二次的那个夜晚。

明明想好、说好,只是一夜情缘,结果因为自己任性的缘故有了第二次。庄申于她,本该只是助她完成成人仪式的道具,但是在事情发生的那一刻,一切都走了样。

她受到了蛊惑。

自库尔勒一别,两人分道扬镳之后,白慈没再闻到过那种神秘的香味,无论是香水专柜还是在别人身上。以至于有时想起那香味,她觉得是从未存在过的幻想,是自己选择庄申作为成人仪式对象的合理化解释。

当然,她想过万一不巧遇到庄申她该怎么样。

跟每一个一夜情之后的人一样,天亮了,穿好衣服之后就作路人,各自归去。

她不会承认记得她。

庄申躲在洗手间打电话的时候,白慈在其中的一间格子里。那时她正打算出去,但是看到庄申,立刻拉住女儿的手闪回去关好门。女儿不多话在这种时候就体现好处,白芷只是狐疑地看着她,一声不吭。她朝白芷比了个嘘的手势。两人躲在小隔间里偷听庄申打电话。

庄申叫:学姐。

白慈皱眉,她记得那个给她递茶,温婉伶俐,让她自卑的小姑娘,没想到两人还有联系。那么热络。

庄申说,她一点都不喜欢小孩子。

白慈心里默默呸了一声:没有爱心。

庄申又说,不要叫她庄小猴。

白慈哼了一声:猴子猴子,她哪里像猴子,叫她猴子简直是打断了猴子的腿。没事叫那么亲热,非奸即盗。

外头叽叽咕咕,她心里嘀嘀咕咕,好一会儿电话打完了,估摸着人也走了,白慈才带白芷出去。

带孩子参加这个活动,纯粹是心血来潮想讨女儿欢喜,没想到会有如此意外的惊吓。

如果现在就走,要怎么安慰充满期待的女儿?好不容易有些改善的母女关系……白慈犯愁。

诶,她为什么要躲啊!

回过神来,白慈问自己,躲什么躲!她为什么要躲。不就是一夜情对象嘛!她又没有欠她钱,干嘛要那么紧张,心还砰砰直跳。

这时,白芷拉拉她的手。“妈妈,要迟到了。”

“好,我们过去。”牵着女儿,白慈昂首挺胸。

她想好了,庄申没留意她就算了,要是凑到跟前同她打招呼,就说她认错人了。

哦,不,她就问庄申:你是哪位。还要用眼角看她。

不可否认,庄申说恐龙时头头是道,风趣幽默,时而露出些少女天真的表情。许是刚把头发剪短的缘故,一只手时不时去撩后面已经不在的头发。只是卷曲的短发未经好好打理,看起来有些老气。

记忆里的甜傻白姑娘长大了。白慈一直坐在最后看她,心绪如潮。

她想:算了,如果小庄老师跟她打招呼,她也就勉为其难应她一应,顺便捋捋她的一头杂毛。

谁晓得庄申完全不按照剧本来!

她都看不下去别人说她,为她说话了,她还问她叫什么:怎么称呼,女士?

女士?女士!

两人相距至多不超过一米。

瞎了她的狗眼,居然认不出她来,谁给她的胆子忘记她!

白慈火冒三丈。要不是顾忌女儿在旁,又是大庭广众,她一定会叫庄申好好回忆回忆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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