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以桃+番外(231)

作者:莎普爱思滴眼睛 阅读记录

“我本来以为,谭家虽然不至于太鼎盛,但也算得上中庸守成,可以养得起谭家人,叫你们还算满足的。”

他以为谭明梨野心勃勃,想借着赵家继续向上攀爬,不然,他想不出来一向最聪明通透的孙女为什么执意要行如此险途。

如果赵鸿梁动怒,后果会是怎样,他不信谭明梨会不知道。

谭明梨轻轻地笑了笑,温声道,“爷爷,您误会了。”

“我是什么样的人,您不清楚吗?”

老人一生积累的气势厚重如山,她却在他刻意释放的威压下仍然从容,甚至含了一点温柔的笑意,“我要是想追名逐利,当年我就根本不会离开谭家去结婚。您觉得呢?”

“而且赵爷爷和之华姐已经知道我跟小水的事了,他们都同意;赵爷爷还叫我过年的时候去京城拜见。”

她神色坦然地温声补充。

谭景山睁开了眼睛,今天头一次露出了惊讶的神色,“鸿梁兄他答应了?”

“是。”

谭明梨态度恭敬。

“啊……那很好,那很好,明梨。”

谭景山重新握住了茶杯。他一边用指腹摩挲光洁的瓷面,一边静静地思索,过了一会才道,“明梨,你做得很好。”

他并没有因为谭明梨先斩后奏或者瞒着他而生气。

在他看来,能瞒着他办好事情是本事,比对他样样告知却一事无成要好得多。他欣赏喜欢谭明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沉稳而又坚决果断——恰如年轻时的他自己。

明梨跟赵家的孩子在一起,并且得到了赵鸿梁和赵之华的同意,这下却一下子扭转局面,成为一件极好的好事了,几乎值得好好地庆祝一番。

谭景山虽然今年已逾七十,但头脑仍然清楚敏捷,抬手的功夫便已经想到了今后两家联姻的种种好处,即便沉稳如他,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些喜色。

在他这个位置和年龄,看遍众生百象,对孙辈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的早已完全不在意,那些对他来说都是无足挂碍的小事。

只要对谭氏和谭家有利,那么就是好事;反之则就是坏事。

而现在,在得到了赵家认可接纳之后,明梨跟赵家孩子在一起,毫无疑问属于前者。

“那个孩子是叫——赵光水么?我记得她,一个很乖很腼腆的小姑娘……”

乖是好的,腼腆也是好的,这两个词都可以指向一个结果,就是好哄和好拿捏。

如果这孩子的性情像她母亲赵之华,那反而才不大好。

作为合作伙伴亦或是竞争对手,谭景山毫无疑问地欣赏赵之华;但如果是作为孙媳,他并不喜欢像赵之华一样强势傲慢的女人。

谭景山眯起眼睛,慢慢地道,“现在也长成大人了,挺不错的。明梨,要是你有空,什么时候把她带来跟爷爷见见,我给她提前备好见面礼。”

谭明梨点头应好。

“你有想过跟她生一个孩子么,明梨?”

想了片刻,他忽然又道。

“让她生一个孩子,这很好……”

谭景山若有所思地敲了敲茶杯,强调道,“这孩子得跟你姓,是我们谭家的孩子,嗯?”

“这样你也省心,只用操心谭氏就好。”

谭景山越想越觉得这实在是利多无弊,好处良多,这下才真正动了劝说的心思,耐心分析道,“再说你比她大不少,年轻女孩心思多变,容易变心,生个孩子就能拴住她了,叫她离不开你。你觉得呢,明梨?”

他并不在意什么所谓“香火”和“有后”,但是孩子的意义在某种层面上十分重大——他或她不仅是伴侣之间的粘合剂,也是两个家族结合的利器。

相较而言,当然是后者让他更加看重。

所以生一个孩子是很有必要的。而且现在不是有赵光水么?叫她去生,完全可以省去明梨的麻烦和辛劳,不至于耽误谭氏的工作。

那么这件事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简直是再好不过了。

谭景山忽然喜悦起来,他相信这个孩子一定会像明梨一样聪明,而作为赵谭两家的血脉纽带,还有谁比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更适合做未来的谭家继承人呢?

这便又解决了他心头的一件忧患——谭家嫡系单薄,隐有断绝之势,而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不肯在旁支里去选人的。

“我听你之前说过她,她既然那么喜欢你,对你死心塌地的,那么叫她给你生一个孩子,应该也不难?”

谭景山很温和地笑了笑。

谭明梨怔了怔——她没想到爷爷会话锋一转,忽然跟她说孩子的事,这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她本身就没有生育的打算,要不然也不至于跟沈青洲结婚数年还没有孩子。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