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以桃+番外(287)

作者:莎普爱思滴眼睛 阅读记录

这才叫痛快呢,我想。不知道明昭还会不会再朝我伸大拇指?

“爸,”我笑眯眯地夹着烟,卷着红头发,一下一下地晃腿,“你后不后悔?”

“我只后悔当初没叫你妈打了你。”

他灰败着脸,低声说:“白眼狼,疯东西。”

“你也配跟我提我妈?”

他不说我妈妈倒还好,一说我便直想拿刀杀了他。我冷冷地笑。

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怎样在我妈的葬礼上笑,因为他马上就能将新的妻儿接回家了。

“你以为谭明梨就是什么好人?你以为你靠得住她?”

他却忽然露出了怨毒的神情,“谭明梨才真是我爸的亲孙女!他们俩是一类人,都没有心,你真以为她拿你当好妹妹?”

“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叫明卿?不过也只是我爸顺着谭明梨的明字给你随口起的……”

我从很早之前就有些好奇我名字的来由,但妈妈不肯说,现在我才知道我的名字竟然是沿着谭明梨才有的。

妈妈知道,如果那时候告诉我这件事,一定只会让我对谭明梨变本加厉。她不愿意看到我们那样。

说的也是,在我的青春岁月里,谭明梨的名字一直伴随着我,如影随形。我一直都不如她。

谭明卿的明居然是谭明梨的明。但是这又怎么样呢?我不在乎。

爸爸没再说下去。因为我将烟摁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在忙着惨叫。

我看着他的手。

我妈妈死去的时候多痛苦啊,她的手背条条骨头都绽了出来,他倒看起来还挺健壮。他怎么敢。

妈妈叫我不要恨,因为恨使人痛苦,而她不愿我为她再痛苦。

可是如果不恨,我要怎么活得下去呢?

以前支撑我的是恨,现在爸爸倒了,我居然也没有觉得十分空虚。这大概是因为有谭明梨的缘故,我想。

她是个……好人,并且出乎我的意料,她恋爱了——跟一个年纪很小的女孩子,还是赵家的孩子。

好吧,我想。她胆子还是这样大。

她恋爱之后变得跟以前很不同,有点幼稚,有点笨拙,还有些患得患失的不安,会因为选戒指反反复复地纠结犹豫。我帮她挑戒指,最后都被她搞烦了。

唉,陷入爱情中的女人都很烦。

我出去旅游,漫无目的。

走到哪里是哪里,安赫尔大瀑布,黄石公园,苏必利尔湖,这些都是我小时候渴望着长大要去的地方。但我长大之后一直都在争权夺利,竟然拖到了现在才去。

最后一站是去北极看极光,但是我去的时间不太对,挪威一直在下雨,等了一周也没等到,我也就不等了,坐着飞机往回走。

那是在傍晚,飞机穿过云层,我忽然看到了极光。

飘忽的、莹莹的、丝带一般丝丝缕缕散开的绿,从空中望下去,好像整个地平线都在被磷火燃烧。

我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巨大的极光:我渴望在它之中死掉。

我剪掉了头发,像小时候一样。回来之后谭明梨已经订婚了,我去参加了一下那个女孩的生日聚会,她们俩还亲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心境变化的原因,我现在觉得这样也很好,她们很甜蜜,也很般配。

我真心实意地在心里悄悄祝福谭明梨。我知道这是她第一次爱上别人。

出小区的时候玉兰花开得像细致的白玉,暗香在初春的夜晚浮动,我忽然记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第一次见谭明梨时,也是这样的一个很好的春天。

我叫她,“姐姐”。

姐姐,姐姐,我的姐姐,我如今唯一的亲人。这声姐姐仿佛已经迟了十几年。我们都变得和初见时完全不同了。

但我们都不后悔,谭明梨有赵光水,而我有整个世界等着我去探索。

我叫谭明卿,我心想。

谭明卿的明不是谭明梨的明,谭明卿是世界上最好的探险家。

第111章 道德

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

不过我刚见到赵董的时候,赵董还不是赵董,是赵总,我也还不是廉特助,是廉克勤。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次见到赵总的时候我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刚刚进入失业。

——是的,我学的是哲学,还是西哲,毕业即失业。

其实我是想深造的,可我考不起研究生了。不过还好我有先见之明,大二就考了教资,于是我打算到梅市的高中里去当老师,或者考个公务员什么的。

上大学的时候老师开玩笑说,我们这个专业的学生在各行各业之中都有活跃的身影,我现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都转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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