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才笨蛋女友+番外(35)

作者:如汝不动 阅读记录

“不许和她搂搂抱抱。”白浔义正言辞,“你们还小,谈恋爱也要有分寸,上次见你俩互啃,我都没在姥姥面前告发你,别得寸进尺。”

“Yes,Madam。”不远处,小龙女在向自己招手,宋鑫脚底生风跑了过去。

“你好厉害。”叶然冲女朋友竖起大拇指。

“那可不,妹妹我当年可是街头霸王,整治这种小屁孩儿,小菜一碟。”白浔得意洋洋。

“‘互啃’这词,还挺别致。”叶然说完,见女朋友瞬间耳梢通红,便捂住她耳朵,“一会儿咱俩也啃一下?哦不,就现在吧,每一刻都是良辰吉时,我等不及了。”

“别别别,你收敛一点。”白浔急忙后退一步,“你最近打开任督二脉了吗,动不动就使坏。”

“哟,也不知是哪位心灵手巧的妹妹帮我打开了任督二脉。”叶然撇一撇嘴,摆出一张怨妇脸,“妹妹可真薄情,得到了就不再珍惜,我心好痛。”

白浔麻了。她算是看明白了,某人戏精起来,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以前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全都是装的!

两人没羞没臊地黏在一起,寒假过得有滋有味。刷完试卷,看表演、逛花灯、猜字谜,一样没落下。其中最好玩的,莫过于鬼屋。

小时候去鬼屋,白浔好奇得不行非要进去,进去了又被吓得鬼哭狼嚎,回家后接连几天做噩梦。但这次不同,有人紧紧揽着她的肩,高能预警后还会及时捂住她眼睛,她便借机把脑袋埋在她胸前,嘴上喊着“我怕”,心里乐开了花。

在不知前方有什么“怪物”的黑暗中前行,被护在身后或搂在怀里,能得到这样纯粹真挚的宠爱,她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寒假的尾声在正月十五,这天发生了不少事。

第一件,白桐在县城最气派的酒店举行了她此生的第四次婚礼。毋庸置疑,对象是许宁他爸。

台上新郎新娘在承诺不离不弃、白头到老时,台下白浔和许宁趴在饭桌上大吃特吃,还时不时举杯相碰,雪碧代酒。

雪碧货真价实,没掺一滴白酒,更没挂羊头卖狗肉。

许宁已经彻底戒酒了。自从初次表白时,他的女神在校门口说“酒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他就痛定思痛,决定往后一滴不沾。

听到白浔问“你为什么非叶神不可”,他咧嘴一笑:“因为我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了。”

“说人话。再胡扯,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

老大咬牙切齿一脸凶相,许宁嫌弃得两条眉毛快打结:“你能不能温柔点儿?我的女神那么温柔的一个人,怎么会和你这种小太妹做朋友?”

“她温柔?”脑海中闪过某人轻轻环抱住自己的情形,白浔点头赞成,“嗯,她确实很温柔。”一秒后她抓到了重点,“你怎么知道她温柔?你什么时候见过她温柔?”声音大得顷刻间吸引了旁边几桌的目光。

“不好意思,大家吃好喝好。”白浔点头哈腰。

屁股一落凳,她就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把话说清楚,要不然把你的爪子剁下来煮了吃”。

要知道,她的恋人,在学校里可还是一副对别人爱搭不理的样子,她偶尔露一下笑脸,就有女生自以为是地说叶神对她有想法。她听到过一次,便勒令恋人不许跟别人抛媚眼。

当时恋人举手保证:“我只是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你,这张丑脸就不自觉地泛起了笑意。”

她见恋人一脸诚恳,便不再追究,再加上恋人一向洁身自好,别人碰一下她的东西,她都要拿起消毒水狂喷,她自然对她一百个放心。

许宁这货,一周见不到她一次,每次她都还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窥探,并没见她给过他好脸色,他怎么知道她其实很温柔了?

“快说,你最好组织好语言,当心肢体不保。”白浔眼冒火光,要挟身旁的校霸。

校霸呷了一口雪碧,陷入回忆。

高一开学前,他遇见了一个女生。一个让他过目不忘的女生。

那天微风轻拂,夕阳灿烂,他站在天桥上,见桥下的女生看着不远处发呆,她像一道清冷的光,让人挪不开眼睛却又不敢靠近。

顺着她视线的方向,他看到两个小女孩在玩泥巴。

她们各自捏好一个泥娃娃,都嫌对方捏得太丑,就把娃娃合在一起,用力压扁,然后重新分配材料,继续去捏。

“需要帮忙吗?”女生声音温柔得不像话。

“需要。谢谢姐姐。”两个小女孩儿说。

于是,大约半小时后,他看到两个小女孩手舞足蹈:“这个像我,这个像她,姐姐你好厉害啊......”

小女孩心满意足地捧着泥娃娃跑开后,他走过去,递给女生一张纸巾。

“谢谢。”女生还蹲着,没有抬头,长发松散地披在肩上,眼睛盯着地上的泥迹。

看到几滴泪掉在了地面,他问她:“想起儿时的伙伴了?”

“不,是恋人。”

女生说完就起身离去,自始至终没看他一眼,但他却记住了她,牢牢记住了心里。

高一入校,期中考试后见她以年级第一的身份上台演讲,他在台下惊喜万分,恨不得立刻冲上台对她说:“你还欠我一张纸巾,不用还了,忘了那个恋人,做我的女朋友吧。”

可是,少年遇上令自己魂牵梦绕的人,头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自卑”。女生过分优秀,他迟迟不敢去搭讪。

后来的某天,见1班正在上体育课,他急忙带着小弟去伺机而动。一整节课,40分钟,他怂得不敢往前一步,眼看女生要回教室,他脑袋一空,就鬼使神差地把篮球丢向了她。

“千万别伤到她,千万别伤到她......”他忐忑得要命,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脑残,真想当场扇自己几巴掌。

万幸,女生轻巧地接住了篮球,还手臂一伸,轻轻松松投了个漂亮的三分球。

他又惊又喜,想给她留个又酷又帅的印象,便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边鼓掌边走上前说:“技术不错,交个朋友。”

“中二癌晚期。”白浔嚼着鸡腿,“说什么刻骨铭心的鬼话,9月就开学了,11月才认出她,那两个月怎么不在学校四处找找?毫无诚意。”

“害,我以为她那样美好的人,根本不可能生活在这乌烟瘴气的小破城里,大概是来探亲之类的,就没刻意寻找。”

“喂,会不会说话?你讨厌这座城里的你爸,不要连带着贬低这座城好吗?我就很喜欢这小破......咳咳,小县城。”

饱餐一顿后,忽略许宁喋喋不休地追问“她说的恋人是谁”,白浔哼着歌跑出了酒店。

原来早在她还没有转过弯来时,她在叶然的心里,就不仅仅是此生最要好的朋友了。

街角有个女生,连背影都令人心动。她飞快地跑向她,却又在距离她五六米远的位置放缓脚步。

她准备像以前一样蹑手蹑脚走过去,然后从背后紧紧抱住她,还要气势汹汹地对她说:“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认命吧。”

可她的计划终究落了空。

她刚走到女生身后,就被一把拽住,还被捂住了嘴巴。

“嘘!有情况。”叶然说。

第30章 30

透过玻璃窗,白浔看到街对面的饭店里,宋鑫正和一个中年女人聊天。

“那是三金他妈?”

“聪明。她叫‘邹颖’。”

叶然只在照片上见过邹颖。

她长得浓眉大眼,长发盘在后脑勺处,戴一根发钗,两只长长的耳环几乎垂在肩上,穿一身修身旗袍,颇有民国时期大家闺秀的味道。

以前她听宋樱和姥姥聊天,对邹颖有几分了解。

据说邹颖生下宋鑫后就出国了,以“追求真爱”为名和一个外国人私奔,只留下尚在襁褓中的儿子和有夫妻之实但没夫妻之名的丈夫。

宋柏年轻时被称为“奶油小生”,邹颖能看上他,纯粹是色迷心窍。后来新鲜感过去,便干脆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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