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梦大粤湾(GL)(104)

作者:澜羲 阅读记录

“那天不是有一桌日本客人嘛,主管让我去叫她服务,我找她的时候,她趴在桌子上好像有点睡着了,手机刚好没锁屏,我才看见她的手机桌面竟然是一个她和另一个女孩子的亲嘴照片。”

“怪不得我看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有点那个……妈呀,她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哈哈,那你可要小心了!想想都觉得恶心!”

“是啊,恶心死了!我等下告诉阿惠她们,让她们也防着她点。”

沈冉曦抱着双臂在洗手台前踱了两步,然后对着便池的门高声说道:“不知道这是公共洗手间吗?占着茅坑不拉屎还不积点口德?不怕蹲久了,拉不出来,到时候从嘴里出来啊?”

洗手间突然变得很安静,两扇门里也没有了任何反应。

沈冉曦打开左边的一个水龙头,一边洗着手,一边抬头注视着镜子中的两个门。

……

一阵窸窣整理衣服的声音,然后两扇门接连啪的被踹开。

“你说谁呢?”首先从一扇门里出来的是一个穿着厨师制服的高壮女孩,她冲到沈冉曦的身边,指着沈冉曦的鼻子气呼呼地问道。

沈冉曦轻轻地甩了甩手上的水,抽出镜子旁边纸抽盒里的一张擦手纸巾,一边擦着手,一边慢条斯理地盯着镜子里高壮女的眼睛说道:“我说嘴巴不干净,没口德,没教养的东西。你是那东西吗?”

“你他妈是谁啊?想找茬打架是吧?”高壮女气得手只抖,声音也变得更尖了。

从另一扇门里出来的高瘦女厨师也围到了高壮女身边,闷声说道:“我们说话,关你什么事儿啊!”

“我不想打架,但要是有脏东西惹到我了,也可以打一打!有嘴臭的熏到我了,就关我的事了!”沈冉曦依然冷漠地注视着镜子里的两人。

可能两人是被沈冉曦镇定自若的神态弄迷糊了,一时不知道是该出手还是不该出手。恰巧,门口进来一个斜挎着一个大包的瘦削中长发女孩。她看到三人挤在洗手池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来到沈冉曦右边,打开水龙头,准备洗手。

“哎呀呀,怪不得,原来是一对儿啊!跑这儿幽会来了!”高壮女一看见中长发女孩,像突然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高声尖叫着说道。

一旁的高瘦女也看着中长发女孩,一脸嫌弃地嘴里嘟囔着:“死同性恋,真恶心!”

中长发女孩闻言脸色大变,惊诧地看了一眼这俩人,然后快速地关了水龙头,转身欲要离开。

“哎,这两个孽畜还没处理呢,你走什么啊?”沈冉曦转身,一把抓住中长发女孩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面对着高壮女。

“说谁孽畜呢?”高壮女气得瞪大了眼睛,举手就要扇向沈冉曦的脸。

就在高壮女的手马上要碰到沈冉曦的脸时,只听见她哎呦一声惨叫,身子顿时像虾米一样蜷缩了一下,跳着脚,提着气,嘴里忙不迭地喊着:“疼、疼、疼!”

原来她的手腕此时已经被沈冉曦一把捏在内关穴处,高高举起的手顿时像脱了骨的鸡爪子,耷拉着,没了一点张牙舞爪的力气。

旁边的高瘦女见状,伸手想要抓挠沈冉曦的手,站在沈冉曦身边的中长发女孩突然出手,一把将高瘦女推倒在墙根,高瘦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踉跄了半天才爬起来扶住了洗手台,看着中长发女孩凶狠的眼神,半天没敢再动。

“大姐,疼!疼!放了我吧!”高壮女呲牙咧嘴地求饶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民法通则第一零一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如有侵害,则可提起民事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沈冉曦面不改色地一口气说完,然后松开了抓着高壮女的手,嘴角露出一丝不屑地表情。

“那么,现在,我是打110好呢?还是把你们送到餐饮部主管那里,讨要个说法好啊?”沈冉曦一边对着镜子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一边不慌不忙地说道。

“大姐,对不起,我错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向您道歉!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们也是闹着玩的,没有真心想要把钟晓桃怎么样啊。”高壮女揉着自己快要断掉的手腕,一脸痛苦地说道。

“闹着玩儿,你这么大人了,玩点什么不好,啊?多读点书,多干点活,多赚点钱,多孝敬孝敬父母不好吗?嘴长在人身上,可不是出来随地大小便,排泄污言秽语,污染环境的。今天我觉得很有必要让你们长长记性。”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