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番外(344)

作者:入商 阅读记录

秦霜野脸上的职业假笑都要笑僵掉了,她差点脱口而出一句:你无不无聊?

为了缓解饭桌上莫名其妙的尴尬,秦酒鹤笑着让坐在一旁大气不敢出的俩孩子向他们问好:“沈棣,沈艺,快叫舅舅和小姨,快啊。”

俩孩子这才站起身唯唯诺诺地问了声好。

秦酒鹤当初跟着秦蔚到中国看货时被房嘉吉拐卖到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的小山村给人当媳妇去了,但由于一连两胎都是女儿,那个丈夫就经常打骂她说她和她的孩子是扫把星。秦酒鹤受不了了就带着两个孩子徒步几天跑到边境,接了电话拨通了秦骇的不知道是哪个号码,也许是老天开眼,秦骇恰好用的就是那个电话号码。

于是秦骇就派车将她接了回来,但与她预想中的扑倒父亲怀里嚎啕大哭的温馨场面完全不一样,秦蔚早就死在秦骇手里了,那么她要在这里活下去也是一件很大的难题,当初她可是站在老头那边的人。

这秦霜野在上大学时也是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老头儿的组队申请,并一同策划了那场爆炸案,可和秦霜野想的根本不一样,他们两人原本获得的利益是老头儿成功借警方之手除掉了那个死妈仔,而秦霜野也可以彻底摆脱秦骇对于自己的监视骚扰,并且这缉毒任务也是十分正当的理由。真到了行动开始的那一天,秦骇不知道从哪得到了秦霜野要与老头儿联手弄死自己的计划,抢先一步将老头儿逼走并给秦霜野留下了一个天大的惊喜。

最后的获利人则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两座大山扳倒了的秦骇。

老头儿死了,盛夏也在两年前被执行死刑了,而秦霜野早已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秦骇可谓是三杀到手,世界我有,但还有最后一个隐患是他必须要在年前除掉的,那便是楚瑾。

只要她一死,那么他就可以逍遥一世了,也不会再有担心自己床上的人胳膊肘往外拐的心了。

·

11月23日,缅甸掸邦。

秦霜野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现在只留下浅浅的一道疤痕。她之前都是窝在二楼,今早好不容易有兴致下楼到客厅里,露台上种着的玫瑰花在风中摇曳牵连,金丝雀在笼中叽叽喳喳。

秦霜野侧坐在黑色皮沙发上,手边搁着一杯还在冒着袅袅白烟的热茶,绛紫色连衣裙的砂制裙摆刚好到小腿,裸粉色高跟鞋系带松松垮垮地搭在白皙的脚踝上。她轻轻翻过一页书,而后端起慢条斯理地喝了口,眼镜上垂下来的金链埋没在她的长发中。

不知过了多久她轻轻合上书,手指抚过扉页上的“The Nightingale and the Rose”。秦霜野把金丝眼镜摘下来揉揉眉心,靠在沙发上看着金笼中雀跃的鸟儿发了会呆后起身走过去。

她逗了逗鸟,那金丝雀也是十分配合,随着木条的靠近而往后推并用嘴啄它。秦霜野的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随即在手心里撒了一把鸟粮,把笼子打开让它飞到自己手上啄东西吃,但金丝雀无法飞走,因为秦骇早就拿银链子将它的脚束缚起来了。

说来这小东西也十分讨人喜欢,机灵又乖巧,主人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会反抗,它天生就是用来被人观赏把玩的,除此之外,秦霜野再说不出它的其他价值了。

金丝雀是她的玩物,亦如她和秦骇。

他埋没了她原本的名字,她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雾里还是阿野,就好比玫瑰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月季还是蔷薇那样迷茫无措。可从始至终,让秦骇为之眷恋的永远都是死在了十岁那年的陶小霜,天真烂漫,又腼腆内向,对待所有人都是拿出自己的一腔孤勇。

“阿……阿雾。”刘晓琳神色慌张地跑过来。

秦霜野停下手中的动作,扭过头去,她一挑眉:“怎么了?”

刘晓琳勉强平复好自己的呼吸,看着秦霜野半秒之后还是于心不忍道:“老板叫你过去,他有个惊喜要送给你。”

仿佛冥冥之中有个很坏的消息,秦霜野眼皮重重一跳。

……

秦霜野靠在车门上微微皱着眉,忽然吴拙走进敲了敲车窗并为她开了车门,也没有如往常一样对她进行过多的“寒暄”,直接朝着那头泱泱人群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直到她看清了面前的景象时,秦霜野的瞳孔瞬间缩小,仿佛灵魂出窍般愣在原地。

秦骇从身后按住她的肩膀,并在她耳边轻轻哈了一口气:“礼物,喜欢吗?”

秦霜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喜欢,怎么不喜欢?”

河滩上的沙砾被鲜血染成了猩红色,围在旁边的村民都麻木不仁地注视着这一切,几个小孩子还牵着父母的手笑着想让保镖抽打得更狠一些。紧接着又是一鞭子,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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