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子他非要嫁给我(13)

作者:中意意 阅读记录

“不需要,”苏和摇头,“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你最好在顿沙来之前走,不然他又要对我念叨个没完了。”

虽然丽龙族如今已经可以跟塔木族通婚了,但实际上两边的关系依旧僵硬。

苏和记得住在寨子口边上门前栽种一大棵树胡椒的阿姐就嫁去了塔木族,但她是第一个,也是至今来唯一一个。

之后再没有丽龙人和塔木人看对眼的事儿。

苏和也不知道塔木和丽龙到底有什么仇,大约更多是长久以来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实在难以融合,塔木族无论是部落还是家庭最高话语人都是男性,丽龙则截然相反。

因而这独一份联姻似的通婚也并没有让两个部落之间亲近多少,甚至老一辈至今还是不相往来的程度,小辈自然也学着老辈遵循‘世仇’的道理。

苏和这样和普尔萨亲近,已经是阿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叫丽龙主实在是没有朋友。

普尔萨怕被雨浇在半路,狼狈回家又要挨骂,于是火速穿戴整齐,又和苏和保证,明天没事还要来寻他玩,顺带给他找个会修电视机的人来。

不然光是想着苏和一天天只能蹲在屋子里守着个破收音机孤影自怜,普尔萨就浑身难受。

苏和自己都已经不把那台已经没必要修理的电视机放在心上了,他也不愿意向自己的朋友索取太多,“没关系,这台电视我会再跟顿沙商量看看的。”

整装待发的普尔萨推开屋门,雾气纷纷的小路中浮现两个人影。

正巧在他从木楼上利落爬下来时,那两个人也出现在院子外,定睛一看,分别是拎着饭篮子的顿沙和习惯早起的路峥。

路峥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但生物钟依旧在第二天早上临近六点时将他叫醒。

丽龙人的屋子里安安静静,卡旭一家都没有醒,他的学生和导游也还在睡。

屋外阴沉天气,路峥意识到今天不太适合集体外出,于是决定给两个学生放假修整的时间,也趁着还没下雨,他先去最近的一棵望天树附近看看情况。

路教授不认识寨子里的小路,只能将那棵醒目的树,以及树前淡青色的屋檐当做地标。

路峥有个特殊的能力,大约也是四处游历多了,只要让他抵达地势最高的地方,就可以将从高处俯瞰到的地方迅速在脑海里布局出全面地图,因而记路本领卓群,也逐渐能根据远处地标物的高低,以自己为基准,推测出大致的抵达路线。

往目的地进发时,路峥恰巧碰上了睡眼惺忪、被阿姆强硬推起来,去给丽龙主送饭的顿沙。

平时吃饭是没有这么早的,只是顿沙阿姆不放心丽龙主一个孩子住着,便让顿沙早点过去作伴。

其实顿沙觉得,丽龙主都已经有搭襟了,他这个伴读也该退位让贤了。

“丽龙主的搭襟,这么早,你是想去哪?”

“去那边。”路峥指了指不远处高大威武的望天木。

他没提自己是去看树,所以顿沙理所应当地认为他是去看那棵树下住着的人,“既然这样,我们就一起吧!你还不清楚我们寨子里的路如何走吧?我带你走一回,之后你也就记得路了。”

这样以后哪怕是天黑的时候,也能轻松摸到丽龙主的木楼去。

“你也去那里?”

“当然!正好顺路。”顿沙狠狠点头,他对路峥相当热情,不单单因为这是苏和的第一个搭襟,还因为路峥是个教授,还是个年少有为青年才俊级别的教授。

顿沙是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过世面的丽龙小伙,他和那些阿姆们不同,打心底里惧怕路峥这样一看就爱给人挂科的年轻老师。

而在阿姆们眼里,管路峥是天上开飞机的还是地上放羊的,他的身份无论怎样都不会比苏和更高贵。

路峥在丽龙的称呼代词也只能是‘丽龙主的搭襟’,虽然丽龙人在恋爱关系里没有从属,但丽龙主特殊,整个丽龙都是他的,绿林中的一草一木山湖河流也都是阿图卢留给自己孩子的馈赠。

倒退个几十年来看,对于这样长居野外凶性难驯的民族来说,基本上少有所谓的政治体系和法律道义的,他们只遵从自己的部落,遵从自己信奉的神明,以及似水流年中亘古不变的冗长习俗。

现如今也是这般,虽然有了纪律条文,种种旧俗已经被更迭到不剩什么,只余一副空架子,但苏和作为名义上阿图卢在人界的化身,仍旧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丽龙主,看上凡人,便是滚落凡尘,沾染一身泥泞爱恨。

也是这样,丽龙主才不再是丽龙主,不再是阿图卢掌心的珍宝。

当顿沙脚程快而敏捷地带着路峥进到苏和的院子时,正对上从木楼上灵活攀下来的普尔萨,大清晨从他人木楼里滚出来,是另一半搭襟才能做的事情。

顿沙立马恼了,他可没忘记,身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正牌搭襟。

“你怎么在这里?!”

叫顿沙撞见的普尔萨原本还有些心虚,他不想给苏和生事。

可转眼一瞧见要个头有个头,要面皮有面皮的路峥,塔木族的二少爷登时有种被比下去矮人一截的错觉。

昨夜天黑,路峥又浑身泥水,普尔萨当他比苏和还要野人,洗干净也不会是什么好模样。还沾沾自喜虽然身材不及这人牛似的的壮,但脸蛋是绝不会输的。

谁承想,大清早这一比照,他似乎输了个彻底。

也不知道苏和是怎么隔着一脸泥巴,还能挑中这样一个极品。

咬牙切齿的塔木族二世祖一扬下巴,“昨夜歇在这,怎么,看不出?”

怕路峥听不懂似的,还特意讲的普通话,贴心极了。

顿沙看着这趾高气昂的红嘴相思鸟,直想拔光他的毛。

第11章 脚踝

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炯有神往外喷火的眼睛,漠然至极。

这种事不关己且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态度,他极其拿手。

这要归功于他在国外的导师实在是刻薄且无德,对手底下的学生并不提倡和睦相处,成果和效率才最重要。

于是实验室氛围始终乌烟瘴气,十几个同门之间分了四五个派系。

闷头想尽早毕业的路峥,哪边的橄榄枝都不愿意鸟,自顾自做实验交成果,于是他成为了被其他人排挤的第六支队伍。

单打独斗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的绊脚石和吊车尾,坏处,就是多的是不请自来的敌意和拦路虎,以及胆大妄为到敢有种族歧视的蠢货。

最终这一切在某个路峥因为培养植株迟迟不肯发芽而有些郁闷的下午,亲手将歧视黄种人的找茬师兄揍进急诊而结束。

真要打架,路峥是不怕的,但是在他这里,无意义的争吵和挥出拳头,是最不可控也最坏的解决方式,毕竟这世上有一万种,他自己不需要动手,也能解决对方的办法。

情绪失控其实一件懦弱又幼稚的事。

见路峥无动于衷姿态凉薄,尚且涉世未深的塔木族小伙却以为这是退步和忍让的表现,又或者,他对苏和并没有多少真心。

毕竟无论是丽龙还是塔木,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爱人的情敌。

这个外地人,并不珍爱丽龙主。

路峥没开口,顿沙却已然看不得普尔萨笑的颇为得志的模样,“你在笑什么,还不快走?收留你一晚,就不知道自己是哪的人了吗?回你的塔木去!”

这次尾巴真要翘到上天的普尔萨摆摆手,“知道了。”他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当然该快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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