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君(95)

作者:坠欢可拾 阅读记录

“看,女将军,真的是铜钱。”

常龙皱眉,正以为莫聆风弄错了时,莫聆风忽然伸手,从铜钱后方抽出一根长而细的铁链。

铁链还未完全抽出,其中一个羌人一声怒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一把钩刀,笔直朝着莫聆风划去。

殷南一直戒备,此时见状,一手就将莫聆风拎到了自己身后,同时飞起一脚,踢向羌人手腕,羌人手上剧痛,然而刀不离手,长啸一声,三人分头而逃。

其中一个羌人朝朔河杀去,另外一人朝马场杀去,还有一人,劈刀砍向城门口方向。

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们骇住,呆立在原地不知躲闪,直到挡着路的一人忽然让钩刀割断脖颈,鲜血喷溅,倒在草地上,众人这才回过神来,抱头鼠窜,失声尖叫。

饱食终日的士兵完全追不上羌人的速度,唯有常龙武举人出身,终日不懈,尚能奋起直追。

莫聆风十分镇定,一面指挥士兵去拿人,一面指挥人去给堡寨送信,一面让殷南立刻回去告诉赵世恒——南北作坊出了细作,必定会大肆清洗,正是安插人手的好时机,速速安排,速去速回,休引人注目。

殷南不敢离开莫聆风,然而莫聆风的命令,她不得不听,只能将莫聆风往士兵多的地方一塞,风一样卷走了。

此时邬瑾已经离开甚远,忽闻乱斗,立刻回头,就见奚官的小孩愣在原地,一个羌人拎刀靠近,眼看就要将挡着路的小孩杀在刀下。

“不好!”他当即迈开长腿,朝着小孩方向跑去,同时拎起一个箩筐,用尽全力掷向那个羌人。

“砰”一声响,羌人的刀尖让箩筐砸的换了方向,几乎脱手,常龙一直在后头追赶,借此机会,纵身一扑,将羌人扑倒在地,劈手夺刀。

羌人力壮,挣扎着从常龙身下翻转过来,抬腿踢向常龙胸口。

小孩还站在原地,只知哭泣,邬瑾飞一般奔了过去,拎起小孩,往奚官处狂奔。

奚官也举手迎来,一把搂过小孩,匆匆进养马苑躲避,邬瑾正要跑开,却听身后传来破空之声,心中凛然,就地一滚,再抬头时,就见一把钩刀挟风而至,沉闷地插入奚官后背。

没有血,奚官抱着孩子,踉踉跄跄又往前奔了几步,才抱着小孩扑倒在地,竭力地伸开手,捂住了小孩的嘴。

邬瑾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一点点浸透青色短褐,那把钩刀陷在血中,割破了宽州城的太平和虚伪。

小孩年幼,什么都不懂,在父亲逐渐冰凉的手掌下“呜呜”哭泣,羌人和常龙一路连追带打的进了养马苑,士兵也一窝蜂跟了进去,把养马苑闹的天翻地覆。

邬瑾心中一片惊骇,眼前只有一片无云似的士兵,马也跑散了,正在撒开蹄子乱奔。

聆风在哪里?

他在马蹄下连滚带爬,把小孩从奚官怀中抠出来,免得小孩让马蹄踏成肉泥,又奋力把小孩推入两根柱子之间。

“别动,”他拍拍嚎啕大哭的小孩,“别动,呆在这里,别动!”

他扭头寻找莫聆风。

眼睛一片纷乱,马发狂嘶叫,人也发疯奔逃,花草倒伏,每一个羌人身后都缀满士兵——羌人凶悍善战,以一当十乃是常事,一般的士兵,根本不是对手。

直到他心里乱的站不住了,才看到莫聆风。

莫聆风站在朔河边士兵中,然而士兵节节败退,连带着莫聆风也暴露在羌人刀下,充满危险。

殷南不在!

邬瑾心头猛地一跳,登时发急,冲进乱糟糟的漩涡里,逆着人群马匹,直奔过去。

“聆风!”

高头大马在他身边挤来挤去,脚底下磕磕绊绊,连野草都打了结,让他寸步难行。

他一点一点的,避开刀光,避开马蹄,靠近莫聆风,喘息声粗大急促,用尽了全身力气护在莫聆风身前。

莫聆风惊愕地看着他,看他牙关紧咬,满头大汗,头巾不见踪影,发髻散乱,形容狼狈,仅凭着一根扁担,挡在自己身前。

她忽然伸手,用力攥住邬瑾:“快跑。”

“跑!”他也用粗糙的左手回握住莫聆风手,右手以一根扁担为武器,带着莫聆风头也不回往朔河远处跑。

他跑的很快,跑出了满头满脸的汗,腰间的钱袋子颠开了口,里面散碎的铜钱“哗啦啦”往外掉,他顾不上铜钱了,回头看时,就见城门口死了两个打草的人。

他甚至看到刘博玉跌坐在地,一面躲闪,一面极力伸长了手臂,将覆盖在青草下的宝石藏起来——原来不是打草的人,而是漏舶商。

邬瑾不再看了,紧紧抓住莫聆风的手,腾云驾雾地奔逃,一颗心几乎要从喉咙中跳出来。

快跑!

除此之外,他再无力多想。

这场动乱让士兵平息时,他几乎拉着莫聆风跑出去十万八千里,四周无人,只剩下一片高至膝盖的荒草。

第119章 决心

野草茫茫,暖风浮动,吹着两人面孔,将满身热汗吹熄了。

邬瑾脱力,丢开扁担,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抹去脸上汗珠。

莫聆风也坐下,她望着邬瑾,看他弓腰屈膝,手肘架在膝盖上,垂着头,大肆喘气,额前和鬓角全都让汗水打湿了。

喘匀了气,他抬起双手,取下木簪放在大腿上,一只手抓住头发,另一只手不断从下往上梳拢,最后腾出手来,用木簪一丝不苟地挽了发。

没有头巾,免不了有碎发拂落,很快又让汗打湿了。

他又将身上短褐抚平,一滴汗落在他手背上,将手背上溅落的血迹晕开,他无处可擦,只能用大拇指用力一抹,让这一片刺眼的血迹彻底散开。

莫聆风揪下两块大叶让他擦手:“没事了。”

邬瑾接过来,揉了两下:“发生了什么?”

莫聆风解释:“是金虏,偷不到撩风刀的图纸,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刀,拆分开来,想带出去,有了撩风刀,金虏的铁浮屠就不管用了。”

说罢,她伸出一只手,紧紧攥住了邬瑾。

她的手掌薄而柔软,手心汗津津的,一脉冰凉,仿佛是伸出去了一张罗网,不动声色地包裹住了邬瑾。

她看到邬瑾救人,也看到邬瑾不顾一切地朝自己走过来,冲破一切漩涡,飞蛾扑火一般的决绝,坚定地站到了自己面前。

这个人,太干净了,从淤泥里走出来的人,一点污秽都不曾沾染。

于是在这一瞬间,她下定决心,喜欢邬瑾,要邬瑾,非邬瑾不可!

她问他:“你是文人,怎么不自己跑?”

邬瑾慢慢松懈下来:“那你呢,你是武人?”

莫聆风明快一笑:“是啊,我现在是莫都头。”

邬瑾也跟着笑了一下。

“明年的春闱,你会去吗?”

“嗯。”

“你考取功名是为了什么?”

邬瑾沉默半晌,答道:“想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也想……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莫聆风道:“你说完。”

邬瑾只当她是想让自己不那么害怕,就深吸一口气,慢慢回答:“我近年来看了很多邸报,也看了朝堂上一些事情,就拿边关这一件事来说,有人主战,有人主和。”

一只黑鹳忽然从草丛中飞了出来,邬瑾的目光下意识地跟随过去:“无论是哪一派,几乎都是在争,在站位置,师徒、裙党之间相互争斗,并没有人真正在想战事——也许有,但被淹没了。”

一滴雨落在他鼻尖上,他没去管,只对莫聆风吐露了心声:“我想去照拂百姓,让国朝上下,都看到文人士子的脊梁和节气。”

“若是做不到呢?”

“那也要一试。”

好比神明,洞若观火,仍要进凡尘走一遭。

莫聆风迎着雨丝,看向头顶飞过的黑鹳,有片刻迟疑。

她知道自己为何迟疑,邬瑾有凌云志,纵然他日会被官场挫磨,也应该展翅一回,而不是就此折落他的翅膀,困他在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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