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91)

一条青石板路自小径中穿过,隐约能见到里面的房舍,门窗都未关,随着风依依呀呀地响动,院子不大,过了个小门便到了后院。

顾怀阳便径直到了后院,一个身量颀长的男人正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三寸长的小木头棍,正在戳一只兔子。

那兔子也不知多大年纪,一双眼睛朦胧迷离的,仿佛总也睡不醒似的,身量巨硕,又或许是肉太多了,它简直连喘气都不堪重负似的,更不用说活动了,被戳得烦了,它便赏脸一般地半睁开眼,半死不活地瞟一眼旁边的人,然后呼哧乱喘地蹭着肥硕的身躯,往前挪动它半只尾巴的距离,再重新合上眼趴下。

一般来说,兔子是没有睡上一个冬天的习惯,狗熊才有这个习惯,原来当一只兔子长得像狗熊的时候,它的习性也会跟过去。

顾怀阳叫道:“无端。”

那青年便用一种和他养的兔子如出一辙的动作,极缓慢地回过头来,用比别人慢两倍的速度应了一声,这才腿脚不灵便似的转身站了起来,过了好半晌,才说道:“哦,大哥。”

此时顾怀阳已经开始感觉站得有些腿酸,便将支撑脚从左脚换到了右脚。

很久很久以前,施无端只是个反应比别人弱些、慢一些,但看起来还有些像是个正常人,不知为什么,这些年他竟变本加厉起来,越长越不像话,李四娘说,若是性子急的,和他说完一句话,都可以跑去烧壶水,回来等热水把茶泡好了,也便听见他的回话了。

他们的势力和手中的钱财像是汇聚的小溪流一样,顾怀阳从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从来都知道这些安宁的表象下,若自己失败的结果会是什么,因而殚精竭虑,从未曾睡过一天安稳觉,没吃过一顿安稳饭。

不知不觉地,施无端便刻意似的不大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只是专心做自己的事,别人问起便说说计划,别人不问便也不提,或者出门,十天半月也不回来一趟,回来没有几天又套车出发到另一个地方。

等到顾怀阳发觉的时候,施无端已经变成了一辆年久失修的破马车了。

他感觉很不对劲,他们都感觉很不对劲,施无端对他们来说,像兄弟,像儿子,也像朋友,他能三年之间把商会的势力入侵到大半个大陆,五年的时间将那些没落在山野间的道学门派整合一新,连夏端方那个财迷都一心一意地跟着他们。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顾怀阳就是觉得他开始变得有那么点不大像人,跟施无端一起的时候,顾怀阳总是忍不住话多,他担心,有一天施无端会原地化成一段眼珠也不会动一动的木头人。

就好像施无端闲来无事,也总喜欢用小木棍戳他的肥兔子,好像他也总是担心自己养的这蠢物常年不动,终有一天会长在地上。

他那只兔子倒也不寻常,当年天魔割肉放血,将自己身体里的另一半血统剔除的时候,黑血落地,却开出了一朵雪白的花,直到邹燕来将天魔带走很久,也没有人敢去碰那朵花。

正当施无端挣开陆云舟扶着他的手,慢慢地蹲下来,要将那朵白得不可思议的花摘下来的时候,突然被从天而降的兔子把手给压下去了。

原来不知怎么的,那兔子竟被翠屏鸟用爪子拎了起来——难为它拎得动,在空中高高飞过的时候,正巧经过这里,翠屏鸟爪子一松,将那兔子给摔了下去,四仰八叉地趴在了地上,下半身压住了施无端的手,口鼻凑在花那里。

然后它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张开嘴,把那朵花给吃了,所有人都愣住了,施无端忙去掰它的嘴,可那兔子约莫是咀嚼功实在太好,咀嚼的速度实在已经超过了凡人的目光,没有得道成仙的人是万万没有本事阻止它的——施无端掰它的嘴的时候,发现它已经将那朵花咽了下去。

之后兔子便像吃了十全大补药一样,每日里活像气吹的一样长肉,昏昏欲睡,一天只做两件事——吃东西和睡觉。

施无端抱起它,慢条斯理地问道:“大哥找我,是有什么事?”

顾怀阳左手握住右手的手腕,置于身前,静静地看着他,这些年风霜日晒,顾怀阳的面相略微见了些许沧桑,当年揭竿而起穷极无赖、一身锐气的年轻人仿佛沉淀了下来,他的眼睛黑沉沉的,很多事不再亲自出面,话也越来越少,在外人眼里,竟有些神龙见首不见尾起来。

他开始喜怒不形于色,用更隐蔽的手段做更无耻的事,也开始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说不上高大雄伟,然而只是站在那里,便让人觉得有了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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