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番外(157)

明明他现在已经不怕冷了,但是在柯斯的怀里还是感觉非常温暖,这温暖不是身体上的感觉,而是心上的。

林旭没被人这样爱过,这是头一次,即便知道柯斯年纪轻轻,年轻人总没有什么定性。但是他还是慢慢沉溺于此,难以自拔。

或许到了柯斯十八岁的时候,柯斯反悔了,他都不会放人离开。

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柯斯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醒的,他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林旭的脸。他对于昨晚的记忆是模糊的,这个时候记忆又才重新鲜活起来。

柯斯看着林旭近在咫尺的脸,觉得这张脸没有哪一出不完美,就连眼角那一颗小小的不近看就看不见的痣也分外可爱,柯斯小心翼翼地亲吻林旭的额头,嘴角和鼻梁,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他甚至想出去跑一圈,扯着嗓子告诉所有人,林旭是他的,是他的爱人,是他的伴侣。

但显然不行,估计他到时候还没被人的唾沫淹死,就得被林旭拳头打死。

实在是有些遗憾。

估计是柯斯的目光太炙热了,林旭也醒了过来,他愣了几秒,对着侧头看着他的柯斯说了声早,就起床洗漱,昨晚柯斯把他搂到床上,他连衣服都没脱,这会儿倒是省去了穿衣服的时间。

“快起来,这周事情多着,我发现了一个集市,正在进行人口买卖,估计会维持一个冬天。部落还有不少的鸡和兔子,尽量做成肉干带上,看能换多少人。”林旭急不可耐,甚至想要一秒钟完成所有事,尽快把人给带回来。

柯斯只能和林旭一样急冲冲地区洗漱,然后又给部落开了一个动员大会。

早上吃完饭之后,所有人就动了起来,肉干肯定是做不好的,这个时候风都带着雪,肉干风干的时间太差,林旭是等不了的,只能把肉块在铁锅里炒干,炒的一点油都没了,缩水成巴掌大的一小块。可把部落的族人都心疼的不行。

那些新来的人看着也是只咽口水,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有肉吃了,但是闻着肉味还是受不了,更何况现在部落飘着的全是肉香味,不想闻都不行。

这次出去不仅是部落的勇士,还包括新被容纳进来的几个部落,老祭司挑选了自己组内最强壮的十多个勇士出去,还叮嘱他们绝对不能丢脸,否则就别回来了。

木神部落挑选的人更多,他们都憋了一口气,要在林旭面前好好露露脸。

这种良性竞争林旭是不管的,只要不互相下绊子,那就不算什么事。

紧赶慢赶的,总算在第二周的周末,勇士们整装待发准备出去了。这回倒没多说什么话,浩浩荡荡的一队人马扛着多的数不过来的肉干行走在雪地上,林旭自己也提了一大袋,他力气大。别人用扛的,他提着就行。

部落的勇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新来的还戳了戳前辈的腰,问道:“克瑞斯怎么自己还要带肉干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前辈一脸骄傲,“我们的克瑞斯可不是别的部落的那些神,克瑞斯最是体恤心疼我们,你不懂的。”

新来的用充满羡慕的目光看着前辈,但一想到自己也已经是这个部落的人了,就感觉腰也能挺的更直一些。

“那个集市的人运气可真好,要不是碰上了我们克瑞斯,估计就得死在那儿了。”勇士跟自己身边的同伴说,“你们运气也不差,好好干,克瑞斯从不亏待认真干事的族人。我去年还在农耕队呢,自从我自己申请转到捕猎队之后,就靠我下陷进的手段猎到了不少猎物。每次分肉干和糖,我是我们小队最多的。”

“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你们得记住,不要以为克瑞斯看起来脾气好就什么事都能干,族长可凶着呢。”

新来的人缩着脖子点头。

这一路倒并不太艰辛,他们六个人一个小队,五个人扛着肉干,另一个人扛着帐篷。虽然在抓紧时间赶路,但毕竟都是身强体壮的大小伙子,穿的又厚实,吃的也好。

这回林旭是把安得和赫尔都留在了部落里,他和柯斯两个人带队。柯斯扛着装满肉干的麻布袋子,面无表情地朝前走,他特别想把林旭手里提着的那袋也扛过来,但很显然,比起他吃力的样子,那袋肉干的重量对林旭来说并不算什么,好像不费吹灰之力。

好在克瑞斯不是凡人,不然柯斯肯定要人比人气死人。

赶路赶到第十天的时候总算是到了,看守集市的人看见这么多身强力壮,一看就知道过得挺好的勇士们浩浩荡荡过来的时候统统吓了一跳,无头苍蝇一样失去了方向,只能去求助自己部落的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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