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外露(169)

“好,留下来。”陆与臣点点头干巴巴地说,“没肉吃的时候割下来还能加菜。”

“别闹。”尧微微蹙眉,“出去了我给你处理掉,以后再也不长了。”

“你早干嘛去了?”

尧怔了怔,最后蹙眉认真地摸了摸陆与臣长出一点儿青色胡渣的下颚,淡淡地说:“为了保你的命。”

“我有点不安。”陆队长真诚地说,“您这么一说,我觉得你在我身体里是不是还放了其他奇怪的东西。”

尧放开他:“你成天这么怀疑我以后咱俩怎么过日子啊?”

陆队长坦然反问:“谁说要跟你过日子了?”

“行,我不跟你计较。”尧郁闷地放开他,将前任随行官扔回岸边大石头上,“我知道那不对,但是我觉得我有权利怀念那时候你乖乖躺在我办公室的床上睡觉的样子。”

“你可劲儿怀念吧,因为我可以保证那些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曼德拉大人。”陆与臣刻薄地嘲讽。话一落,面前多了个背包,高大的男人粗鲁地将原本背上装满了石灰的背包扔到陆与臣面前,扬起的石灰呛得他又打了两个喷嚏,嘟囔道,“我就说你石灰没封好口子。”

所有东西准备就绪,众人轮流放哨,好好地休息了一个晚上。

半夜,陆与臣被背后一阵瘙痒给折磨醒,往后一抹,原本只是小小凸起的一个骨节现在已经完全长了出来,并初步形成了一个羽翼的样子,两块肉翅带着绒绒的白色羽毛从他衣服底下探了出来,这时候正好是尧在守夜,见陆与臣有了动静他很快凑了过来,借着火光,他微微眯起眼,忍不住探出指尖摸了摸那小小的尖端:“挺可爱的。”

陆与臣闷哼了一声,让开了点儿:“痒。”

尧略微微妙地微微眯起眼。

陆与臣斜了他一眼:“滚蛋,流氓。”

……

第二天……按时间上来说勉强算是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了点从溪水里捕上来的彩球鱼,生吃的口感比煮熟了好,有点像蛇肉,就是腥得很——不过这总比面糊糊似的压缩干粮好,大伙儿没什么怨言,吃好了就直接上路。路上还算是安全,没有再遇见什么危险,除了路过沼泽地的时候,因为蓝特斯的衣服下摆没扎好,被咬了一身的血蚂蝗。

等他发觉背上有点儿痒痒的时候已经晚了,那蚂蝗各个吸血吸得有拇指粗细,拿火一烫就爆开,在蓝特斯背上留下一个血印子。尧看的恶心,下意识要去掀陆与臣衣服检查,早上时候,男人背上的翅膀已经完全成了形,雪白雪白的垂在背后,尧觉得有点像天使,但是陆与臣坚持认为自己变成了“鸟人”,还不许人反驳。

为了这两个翅膀,他们特意将陆与臣的衣服整理出了两个洞,尧生怕有蚂蝗顺着那个口子咬进去,谁知道摸了一圈,除了男人光滑紧绷的背部肌肉,什么也没摸着。有些恋恋不舍地多摸了两把,尧抽出手来:“没有。”

陆与臣斜睨他一眼,面无表情道:“可能这些蚂蝗对绒毛过敏。”

爱丽丝没挺住,含在嘴里的水喷了坐在她对面的傀儡一脸。

小休息了一会儿,一行人继续前进。胖子在那边天天闲坐着无聊,开始给他们讲解这北瓜和石灰的作用。他说这是他祖上在新中国刚成立没几年时候的事儿了。那时候,那个王姓胖子遇见了传承了搬山道人术数的混血大姑娘,和她还有另外一个男人一块儿到海上采蛋摸明器。

“故事编的不错,但是为什么会是个混血大姑娘啊?”陆与臣打岔道,“不一定非得混血才是美女,王爱国同志,你这老旧观点得改改才行。”

“谁他娘的跟你编故事了!”胖子在通讯器那边骂道,“我说了,这是真事,真事——唉,你到底听不听?”

陆与臣见他恼了,心想这估计是这两天寂寞的,也不跟他计较,便叫他继续。

胖子顿了顿,这才说,那所谓的采蛋,其实就是采珠,在中国南海一代多有人以此为生,自称为“蛋民”,他们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下海采珠,不少人将性命折在浩瀚的海洋深处,为了不惊动这些亡灵,故不用“珠”而改用“蛋”代替蚌珠之称。

当年,胖子的祖先是为了打捞一面古镜,冒险去了南海——

陆与臣:“……捞镜子和采珠怎么搭上边的?”

王爱国:“……这不是顺便嘛!反正都到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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