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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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昏君昏君昏君——杜周开始还掌他嘴,每说一次昏君就掌一次,该砍头的大不敬只有掌嘴带过,算太轻了!掌到最后连这天下闻名的酷吏都嫌下手时溅出血花了袍子,索性由他胡说去,这将死之人——

在狱中,干草裹身,严寒侵体,这死突然就那么接近了,肉体和精神努力撑起来爬啊爬,却是越爬越向那孤零零的悬崖顶上去!说真话突然就成了罪。这一切都好象是个噩梦是个陷阱是个荒唐,怎么就把自己俘住了呢?就这么屈服吗?承认自己通敌卖国的可耻罪行吗?一遍遍挨打一晚晚挨冻痛到满嘴血花冷到手脚冻伤就可以认罪了吗?“你不认就行了吗?这是皇上亲判的死罪,你死罪难逃!”就算是他判的又怎样?自己是无罪的,没有背叛国家没有陷害忠良没有说出那人想听的话而已!忠言逆耳,没好下场就没好下场,他已是存心害他。

回想朝堂一切,终于悟出来什么叫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四年前,四年前,他粗心地把自己逼进了不忠不义的死地,他粗心地低估了那人的高高在上,他粗心地在吐出那口烈酒后反被灌了整壶,他怎么不明白做一个君主的玩具就不能拿自己脑袋开玩笑?他怎么想得起来用那不中用的缓兵之计!什么一年即回,他是看准那人不到一年就把他忘记干净才轻易许下什么一年。

但忘是忘了,看到的时候,还是恼怒了。

刘彻,当然认得,除了君主,还有另一层违背伦常的意义。

人生,除了相爱,应该还有更值得追求的东西,更不同寻常、更永恒、更有意义的,他已经找到这种东西,必须在有生之年完成,这是心愿,更是理想。

汉武帝,除了史书上的墨迹,对自己而言,这个人,并不比其他东西更特殊一些。

四年前,他还年轻。圣上再赴泰山祭祖,那个夏天,长安城的风刮得和煦,缺少主人的王宫更寂寞,除了整理和考证史料,他最大的娱乐就是在夏天的长安街上逛一狂,看八街九陌上杨柳树垂下绿髫,红衣小娃娃吹着兜兜转的风车,大宛的名马高高扬起黑蹄子,烤肉的香气弥漫进人心里,任一个名工巧匠画下来都委屈这生动画面,千百年后的人们再也无法见到今天的画面。东西九市一天是怎么也走不完的,多半出门的时候,看看天色尚早,最先逛的还是酒市,男人总不能去挤姑娘买衣服的绣坊,酒市里总是人山人海,两耳的青铜器里粮食酿出的翠绿新酒,能醉死人——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碰到的同僚多半失意,不能跟随圣上祭祀祖先,这对选不上的人来说是多大的失意,就像后宫选妃子也要被涮下一批平庸;偶而能碰上几个认识的想好好喝杯,也是酒入愁肠愁更愁,仕途的不顺让酒味都不甘醇。

绿色的新酒,这么香,这么醉,不比泰山顶上呼呼风声温顺绵长得多,怎么就不能好好放下心中事好好为它尽兴一回?

“我昨日打猎捕获了三只狐狸,又得到了箭矢,子长,你帮我卜卜,这是吉是凶?”

他的对面,坐着清秀俊朗的少年郎,微微带点狡猾精明的眼神有点神似他同父异母的大哥,不会“过”到让人心生警惕,反而显得超脱这个年龄的可爱翩翩,这个霍光是什么时候缠上自己?从那次喝到烂醉如泥称兄道地后,还是警告他“三日出门恐见血光”他却罔顾不听果真摔伤见血后?总之,是被缠上了。

司马迁推掉霍光敬的酒,夹起盐水花生咀嚼得仔细,霍光乐了,一拍桌子大喊:“伙计,再给本郎官来上十坛好酒,十盘花生!”司马迁看眼这猖狂小儿,弱冠礼也才行过吧,怎么眉尖还是耸动着满满轻狂得意?看他若有一点霍去病霍将军神采飞扬,也不至于跟喝酒打发消遣,等酒都上来了,满满积聚了一桌一地,霍光仍旧乐呵呵给自己倒起大碗酒来,倒不乏赤诚憨厚,司马迁再不苟言笑也就有点被他逗乐。

——“打猎时捕获许多只狐狸,又得到了象征美德的黄色箭矢,保持这种品德,坚守自己的职责而持之以恒,那将会是非常吉祥的。”——

筷子夹住个花生,随手抛得高高,再脖子一仰,“吧嗒”进嘴,司马迁吧嘎吧嘎嚼着最佳下酒小菜露出安详快乐的神色,霍光也露出松了一大口气的神色:“他日我定富贵,子长你看着!”

好自信,这自信历来扎着太多老臣的眼,霍氏一门几乎是皇帝陛下最宠信的光耀门庭,而这个与霍将军有七分相似的骄傲少年,他日,将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吗?一旦不够小心谨慎,皇帝的心意可不好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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