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犯罪现场(132)

作者:野兔窟主 阅读记录

然后就是,如你所说,凶手每到月圆之夜出来杀人,很像是电影里狼人的情节。法医推断,他还会带上或者穿上类似野兽的玩偶服。但是因为,还没有找到一个现场目击证人,所以,这一条只能说是推断。因为犯罪手法、时间基本一致,割喉的工具所造成的伤口,以及受害者身上的抓痕,都显示非常接近。所以福克斯镇警局,倾向于是一人所为。”

嗒嗒嗒……陆沅离伸手拿指节扣了扣桌面,道:“约瑟夫,喝醉了的35至50岁青壮年男子,会让你联想到,什么人物形象?”

“这个……”

在场的人马上都想到了,约瑟夫迟疑道:“父亲?”

“对。”

陆沅离沉吟道:“晚上出去应酬,喝得醉醺醺的回来,这是文学作品里,很常见的父亲形象。月圆之夜作案,像是模仿电影情节。明明割喉,可以一击致命,然后,还要在死者身上弄出很多,无意义的伤痕,带有发泄的感觉。并且,穿上玩偶服或者带着爪套,目标增大,也很容易暴露,但凶手一定要坚持这样做。

综合一下,我感觉,就是凶手幼年至青少年时,有一个经常喝醉酒的男性长辈,比如说父亲,回来就会殴打他跟家里的其他人。而他受到狼人电影影响,渴望突然变身,拥有强大的力量,来保护家人,制服父亲。

然而,这一切在现实里实现不了,他就在长大以后,通过犯罪去实现……”

“真棒!”

约瑟夫感叹道:“教授这就将所有的罪行都串联了起来!”

“也没有这么厉害。”陆沅离道:“但是狼人电影是很热门的题材,在M国盛行的年代主要有两个,80年代初跟二十一世纪初。这也就是说,凶手的年龄跨度,可能在70-90年代之间。另外,我感觉,凶手对狼人的形象执念很强。也许,他有某种精神或者身体上的疾病,会给人感觉,像是狼人。”

“什么?”

约瑟夫楞了一下,道:“什么样的病,能像狼人?!”

“有的有的!”

为了表现一下,增加个印象分,免得回去又要挨罚,焦旸急忙道:“我知道!我曾经看过新闻,我们国内,有那种毛孩的案例,这是一种返祖的现象,我想咱们这边,可能也会有的。还有就是,狂犬病吧……”

第71章 选择(七)

陆沅离道:“狂犬病不太可能。虽然这个病的潜伏期可以很长,甚至可能有十年以上。但是一旦开始发病,出现抽搐、高热、恐水这些,像是电影情节的症状的时候,通常已经到了发病的中后期。那病人几天以内,最多一周到十来天就死了。但是这个人犯案,已经达到了半年的时间,所以不太可能。”

回去的路上,焦旸忍不住满心喜悦的问陆沅离,“教授,你刚才为什么不报警抓我?我这可是自投罗网呢,多好的机会!”

“呵呵……”

陆沅离嗤笑道:“又卖乖是不是?真有诚意刚才为什么不去自首?又回来才问?!”

“我只是高兴……”焦旸吐吐舌头道:“教授,你舍不得报警抓我呢!我就知道,你还是在意跟心疼我的!”

“切!”

陆沅离嗤笑道:“这和心疼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了!”焦旸得意地像个河豚一样鼓着两边脸颊,“陆教授,你不报警,要么是舍不得我坐牢,要么就是对我也感兴趣,不介意那一切发生,你也选一样吧!”

“呵呵……都不是。”

你有什么资格叫我来做选择?陆沅离不屑道:“不要太自我感觉良好,年轻人。作为法律系统的从业人员,我们首先要具有司法精神。你的自我辩驳很成功,是我自己想当然,叫你钻了空子,我也有一部分过失跟责任。其次,本杰明跟丽莎的事,你也看到了,两家公司的股价都大幅跳水了。老头也是上市公司主席,我对公司本就没有贡献,也不想因为这些乌糟糟的花边新闻影响他。”

“奥,原来是这样!”

为了男人的面子挽尊,还能扯到司法精神,这也是真牛掰了!焦旸摊摊手,“教授,你可真不愧为犯罪心理系副教授!”

陆沅离当然听出了其中的讽刺,不过懒得跟他斗嘴,就没再说什么。

圣诞假期之后,学校照常上课,陆沅离回到办公室,看着窗外的阴霾,忽然想到了焦旸说过的话,禁不住开始回忆与反思,他跟焦旸认识、交往的整个过程。

他跟焦旸认识的第二天,焦旸就要去他家里借住,他居然就同意了。

其实,勇斗恐怖分子,跟不会有其他暴力犯罪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呢?多得是公检法系统的人对家人施暴,这些人可也都是执法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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