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媳妇(723)

  客素给小婉介绍了一个很有趣的人,据说在上京城里被誉为万事通,在小婉看来,也就是一个掮客。这个人据说是突厥和波斯人的混血儿,身材矮胖,就像是一个皮球,样子十分可笑,偏偏嗓音却异常尖细。

  他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张地图,这是据小婉所知大草原最详细的地图,在小婉手上有一张李承乾提供的大草原图纸,根本不能和胖子带来的这张相比,在他那张地图上,几乎有大部分标记的地方都是小婉这张图纸上找不到的。

  此刻这份地图已经换了主人,握在小婉手里……仅仅一张地图并不能够引起她的兴趣,小婉真正在意的是这个叫克里木的胖子能够为他找到一个熟悉地形的向导。

  “您需要什么样的向导?”克里木尖着嗓子问道。

  “有哪些选择?说来听听。”小婉问道:“我不在乎钱的。”

  听到她这样一说,胖子的脸上立即露出浓浓的笑意,看来他非常满意遇到这样一位慷慨的主顾。

  为了得到更多的佣金,胖子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谄媚了,他恭声说道:“说到对地方熟悉,有这么几种人,一种是行脚游商,他们大部分原本就是草原的牧民,做生意的都是那些商队不会去的偏远部落。

  这些人不但知道路,还知道一路之上哪些地方安全,哪些地方危险,什么地方适合安营扎寨。要知道,平常他们总是要背着几十公斤的货物 ,,赶着驮着货物垛子的骡马,每天行走几十公里的路程,一路上还要防备四处出没的狼和马贼。”

  “第二种就是草原上的猎手,他们喜欢独来独往,单枪匹马的在大草原上冒险。和行脚游商比起来,猎手知道的路更多,对于地形更加熟悉,而且还可以当作是保镖,在山里,一个猎手比五个刀客更加有用。最后一种就是马贼……”

  “荒谬马贼难道也可以被雇用?”旁边的紫鹃忍不住斥道,小婉也觉得好笑,看着胖子等他解释。

  “当然,”

  胖子不以为然地说道:“为什么要做马贼,还不是为了钱?只要能够得到适当的钱,做什么并没有关系。而且用马贼做向导也有很多好处。首先就是雇用了马贼之后,就用不着千方百计躲避其他的马贼,马贼和马贼之间都有联系,只要你们请了其中的一伙马贼做向导,其他马贼大多会给一个面子;其次就是马贼也是最好的保镖,在草原上,做马贼的都是一些不要命的,而且能够在马贼当中活下来的,手底下都有真本事。”

  “不要只说好处不提坏处。”小婉似笑非笑地说道,虽然这胖子说得天花乱坠,但马贼就是马贼,换得了职业还能换得了心不成?除非个个都是双重性格的人……呃,那好像更不靠谱了。

  “是是是。”

  胖子倒是一付好脾气,连连点头说道:“其实在这些人当中,最不能信任的就是那些行脚游商,通常这些人都是草原部落中最没出息的人,他们不愿意从事任何劳动,整天东游西逛,不得已才做一些小生意糊口,他们为了钱可以出卖任何东西,实在是最不值得信任,很多雇用行脚游商的商队,最后都被引入了马贼的埋伏。”

  “和行脚游商比起来,猎手可信任得多,这些人大多是本部落中最勇敢、强大的人,他们有自己的骄傲,只要是接受了雇用,就绝对不会出卖雇主。只是这些人通常都有些独特的性格,他们很少愿意接受汉人的雇用。至于马贼……只要是给足了钱,你们要他们打劫都没问题。但马贼毕竟是马贼,如果你们太寒酸了给的钱不够多,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理睬你们,但如果你们显得太过富有,他们可能又会见财起意。

  除此之外,用马贼充当保镖,还得防着突厥人的大军或者其他一些部落,只要你们的队伍里有一个马贼,他们就会认定所有人都是和马贼有着,不仅会没收所有财物,而且连人也会被当作奴隶卖掉,敢于反抗的都会就地杀死。”

  “这未免太狠了”紫鹃叫了起来。

  “这也是一种勒索的手段,有些部落特地抓着一些马贼,放他们混进商队,然后将商队一古脑的抓起来,不仅没收他们的财货,还要求他们每个人缴纳五十贯或一百贯的罚金,否则就会被当作马贼处理。”胖子克里木说道。

  “他们简直比马贼还狠”紫鹃叫道。

  胖子不以为然地道:“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有一些小部落在招待你们的时候,可能是热情好客的牧民,可在发现你们有值得下手的财物时,他们会在你们离开之后又变身为马贼,这种转换很正常。另外我建议你们如果需要苦力的话,最好是不要在码头那边雇用,他们当中很可能有马贼的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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