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呈祥(15)

  寇凛想了想:“不必了,将本官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让他住进去。”

  手下的锦衣卫愣住了:“住大人的隔壁?”

  临摹赝品之事属于机密,他们并不知那位第一才子是来做什么的,以为只是挂个百户的衔,领着俸禄吃闲饭而已。这样的人在锦衣卫里占了不少,毕竟太祖建立锦衣卫时,职能里就有这一条,算是给官员们不成器的儿子一个特殊照顾。

  如今楚箫不但人来了,还与指挥使大人住在一个屋檐下?

  肩不能挑手不能抬,只懂吟诗画画捣鼓风月的小白脸,在衙门里能干什么?

  寇凛不可能与他们解释:“本官的话是不是很难理解?”

  “不不!属下遵命!”手下惶惶领命离开。

  “他们怕是会欺负楚公子。”段小江摸着下巴,“这帮猴子平素无法无天惯了,可不会管是不是尚书公子。”

  寇凛出身低等军户,通过武举进入的锦衣卫,故而从不重用世家子弟,因此锦衣卫衙门大概是京城唯一一个世家子弟惨兮兮,寒门子弟作威作福的地方。

  寇凛慢慢道:“所以我给他找了个伴,过几日袁少谨也会来。”

  段小江微微讶,楚家袁家的公子凑在一起,这衙门怕是要炸啊!他苦恼摊手:“大人,东宫失窃案没有一丁点头绪,倒是先给咱们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我是奉命行事。”寇凛也是有些心烦的,保护楚箫是圣上的旨意,他让楚箫来,就必须同意袁家往他锦衣卫里塞人,不然麻烦更多。他一拂袖子,“这两个人,就是两根搅……秽物的棍子。”

  段小江讪讪道:“小的估摸着袁党和楚党,也是这么看您的。”

  “你拿他们和我比?”寇凛冷笑道,“我是金色的,他们不过是生了锈的破铜烂铁罢了。”

  段小江点头哈腰:“是是是,大人您是金色的,金灿灿金光耀眼那种。”

  *

  楚箫不是个讲究的人,从尚书府来到锦衣卫衙门,只带来三件常服和一酒坛子鸡血。

  被一个锦衣卫领到住房以后,因为对方全程黑着脸,他并知自己住在寇凛隔壁。离家时,楚谣刚和他讲过锦衣卫衙门的规矩,或者说是寇凛本人的规矩。

  衙门里的住房,原本只提供给轮值的官员歇脚,到了寇凛这里,直接买下了相邻的大半条街建屋盖房,但凡在他手下做事,不给假期不得归家,和去从军差不多。

  不过楚箫觉得自己更像是坐牢。

  距离子时还早,他先小睡了一会儿,差不多到了和楚谣约定的时间,他打着哈欠起床,将藏在床底下的那坛子鸡血拿出来,放置在桌面上。

  掀开酒封,一股浓郁血腥味喷涌而出。

  ……

  临近子时,寇凛忙完手上的事情,回到自己独居的小院时,已是十分困倦。

  他没仔细数过,怕是五六日不曾合过眼了,身体即将抵达极限。岂料刚进院子便闻见了一股血腥味,顷刻间扫干净了他的困意。

  忽然想起今日刚住起来的楚箫,寇凛心中一惊,疾步向他的房间走去。

  半途又停下脚步,因为了从房间里传出来的哈欠声,听上去优哉游哉,并无任何异常。

  但血腥味的确是从他房间里传出来的,寇凛眉头紧皱,放轻步子继续走,停在楚箫的房门外。稍稍犹豫过后,他舔了舔手指,在窗纸上戳了小洞,朝里面望去。

  透过屋内昏暗的灯光,他窥见楚箫猫着腰站在桌子前,正双手扶着一个阔口酒坛子不断进行着深呼吸。

  寇凛虽看不见,也知道那坛子里盛的是血。

  他在做什么?

  闻血提神的怪癖?

  第6章 实验

  深呼吸了得有一百多次,楚箫别过头干呕起来,终于放过了那一坛子血,转身踉踉跄跄的朝床边走。然后他摸着床沿慢慢坐下,闭眼垂头,身体逐渐后倾,栽倒在衾被上——像是晕过去了。

  寇凛微微眯起眼睛,寻思着自己才讹了楚尚书,金子尚未到手,这小子就心急耍阴招想要讨回去?

  想得美。

  寇凛决定不予理会,由着那小子搭台子唱独角戏,回去自己的卧房。

  用金镊子夹了两条小鱼干喂了喂招财,寇凛宽衣就寝。也唯有此时,他才会想起自己在京中是有豪宅的,与睿王府隔着条街,雕梁画栋,一应的家仆奴婢,只不过一年到头也不见得有空回去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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